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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angJC (吹笛牧童)》之銘言: : 彎道或上坡減速我也是知道的 : 我的車沒裝定速 : 所以只好一路超速(110) : 就算我偶爾掉下來,也一定比 100 快 : (我是在一高,不是二高呀) : 我也不是沒比右側車道快 : 只是會有一段並行時間 : 那這時後方車有資格"執法"貼身嗎? : 又我必需快速讓道的話,只好減速 : 比較常見的是如果我搶加速,右側馬上也會搶加速 : (很有趣的心態;他本來不快的,但可以理解,不是嗎?) : 所以真的我就可以超過去嗎? 我印象中超車道這個規定在車多的時候不適用 至於怎樣叫車多 好像也沒有明確規範 法規裡面說時速80公里以上就算正常車流 so....開不到80才算車多吧?? 剛剛在網路上查了一下 小型車可以依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但是有安全距離(前方100公尺及外側車道前後100公尺)的情況下 不可以繼續開在內側車道 所以你的情況(外側車道有車) 在無法有安全距離的前提下 應該是可以繼續開在內車道 不過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法令定的不完善.... 我開車的時間 通常不是幾乎沒車會開到度估 就是車多到打結的時間 要是遇到那種車多但是大概能開到100的路況 大家都慢 我不會刻意超車 不過遇到有人閃我大燈 我是不會讓的 (每條車道都是車 叫我讓去哪??) 參考網址 http://www.hpb.gov.tw/advert08.htm 用路的禮儀是需要時間來教育跟養成的 很多情況並不是光用法律來規範就行 還要靠很多不成文的默契跟習慣 偏偏大家只知道怎麼樣不會被罰 怎樣可以開比較快 根本不去管其他用路人 這樣就算再多幾年 路上的亂象還是不會變的啦 -- 姑蘇城外含三次 江州司馬腥羶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87.48
HuangJC:其實我不在乎一定要爭到自己對,而是希望有一個安全的裁判 11/23 00:20
HuangJC:今天如果是一刀砍來,那誰對誰錯再也沒用了;豎中指,跟車.. 11/23 00:21
HuangJC:這些危險的動作;反之我則不能正常的閃大燈,這樣開車多麼恐 11/23 00:21
HuangJC:怖?我不是沒被慢車擋過,也知道後方車的心情;但如果以為是 11/23 00:22
HuangJC:對的一方,就可以使用這樣的手段,最後車流會如何? 11/23 00:23
HuangJC:現在我常看到有人插車,就有人極端的一直讓;因為怕被砍 11/23 00:23
HuangJC:一邊極端的一直讓,一邊極端的一直插..開車愈來愈辛苦 11/23 00:24
HuangJC:如果有爭執,是有調解的,有輸有贏的,那我們都有學習的機會 11/23 00:25
HuangJC:一如兩車道併入一車道時,就是一左一右,和平的解決問題 11/23 00:25
alumican:所以說這種東西是需要培養的 但是大家只會爭快 11/23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