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chanelsk2@cis_nctu (就是愛名牌) 的文章中提到:
> 為甚麼在東元醫院前門和後們都有好幾個收費員
> 真懷疑怎麼有這麼多錢請人呀
> 另外題外話一則
> 東元醫院急診處對面那家私人停車場實在很坑人
> 我停一小時三分鐘(我的錶差二分鐘才一小時)
> 照算我二小時的錢
> 實在很不爽
> 跟他說只超過三分鐘可不可以通融一下
> 還給我擺臉色 冷冷的說照算
> 實在很想踢他
> 況且我還沒看清楚他的打卡鐘
> 說不定坑人
> 大家不要去停呀
> 路邊有很多格子可以停
> 說不定超過十分鐘都還沒來計價
> ==> 在 [email protected] () 的文章中提到:
> > http://www1.hchg.gov.tw/xx/news/detail.asp?gid=010101&id=6999
> > 不要被網路謠言欺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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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 <bbs.cis.nctu.edu.tw: 140.113.23.3>
可以去檢舉, 因為政府有公告
不滿半小時不能算一小時
即日起,民眾在公共停車場停車逾時未滿卅分鐘,管理單位不得收取
一小時的錢,違者將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民眾可當場
拒繳超收費用。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尹承篷指出,停車場法規定,民眾停車一個小時
後,其後停車時間若未超過卅分鐘,停車費應以半小時計算,但目前
很多停車場只要逾時五分鐘,就會收取一小時的錢,不合理,也違反
規定,依法可處罰鍰,逾期不改善者,還可停止其部分或全部營業,
甚至撤銷停車場登記執照。
行政院消保會去年十二月初抽檢全國一百一十二家公共停車場,發現
百分之七十六的停車場管理不合格,其中確實以超收停車費情況最嚴
尹承篷說,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由縣巿地方政府訂定,經縣巿議會審
查通過,不是業者想怎麼訂都可以。對於路邊停車大多以小時計費是
否也涉及違法?他解釋,政策上並不鼓勵路邊劃設停車格,以免影響
交通,因此收費方式和路外設立公共停車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