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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LANT.bbs@wretch.twbbs.org (我有一個好老婆)》之銘言: : ※ 引述《WalkingIce (會走路的冰塊)》之銘言: : > 本來就沒人看到,單憑受害者的臆測就先假定是竹中學生偷的 : > 為什麼竹中人要想盡辦法證明竹中人是無罪的? : 為什麼..沒有為什麼呀..本來這件事到頭來就是無聊事件. : 各說各話..沒什麼建設性的發言一大堆... : 還什麼夜不閉戶...真是來亂的.. : 誰要全部的竹中人證明自己無罪呀.. : 你大可不用那麼麻煩啦.. : 你就告那位家長誹謗你的竹中人的聲譽就好了.. : 事實會還你一個公道的... : 他如果知道誰偷的..會講竹中人嗎..那位家長講的合理... 那請他拿出證據來呀, 他的文章上大聲說一定是竹中拿的, 請問這很合理嗎?沒有證據亂說話,還死鴨子嘴硬, 哪一天我的錢包掉在交大浩然,是不是也要在NCTU_TALK上大罵, 幹!交大人拿走我的錢包了,他馬的,什麼國家棟樑, 連錢包也要偷。我在貴校的校園討論板上看到, 有人在板上大罵雨傘被人拿走了, 他只大罵拿雨傘的人,請問他也指名道姓說, 馬的...XX人你偷我的傘嗎!? : 他目前最大的懷疑就是..某個竹中人..或是某些竹中人...這非常合理... : > 今天的情況本來就是處在一個出入份子雜亂的環境 : > 僅是為了讓不滿的情緒找到出口,就這樣把罪名冠在就讀該校的學生 : 什麼罪名 ? 定罪了嗎..定唯的罪...全部的學生都要坐牢了嗎.. 毀謗罪名呀,你真奇怪耶,我看挑語病的罪名是你呀, 其實我們把那家長所言,做存證信,你覺得會怎樣? 這叫公然毀謗罪。不是因為尚未定罪就不是罪名。 那強暴犯還沒上法庭被法官定罪, 就不是強暴犯了嗎?罪證確鑿。 : 有誰負責了嗎... : > 壞了他孩子對竹中的印象,也毀壞了竹中的名聲 : > (這樣把文章po在連線板,不就是大大的殺傷了竹中的名聲?!) : 快去告他吧.. : > 我是竹中畢業的人 : > 在連線板上就這麼看到母校莫名其妙被冠上小偷的罪名 : > 還要被告誡要證明自己的清白 : > 有沒有想過竹中人的感受是什麼? : > 55th WalkingIc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