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votee》之銘言:
> ※ 引述《killme》之銘言:
> > 1.鉛筆盒忘了帶回來,自己就要承擔東西不見的下場。不管現在場所是在那裡。
> > 2.如果你真的這麼肯定是校內的人偷的,麻煩請你去學校反應。
> > 3.何以見得如果是校外人士偷的一定要拿走鉛筆盒,有的人只拿必要的東西,
> > 鉛筆盒如果不是他喜歡的,他幹嘛拿?小偷的心理你要怎麼去猜測?!
> > 另外,你東西被偷走跟後面有什麼關係?死愛面子、愛耍嘴皮、不肯認錯?
> > 明明就是你教小孩的方法就是錯的,跟這扯上什麼關係?!
> > 原來可以憑自己推理的就決定兇手是誰?現在偵探還真多呀?如果你的猜測是錯的
> > 你覺得你要不要負起責任?你會跟你的小孩說~我錯了嗎?跟該校的學生說你錯了?
> > 事情本來就有是非黑白,做錯事本來就是不對的,但是在沒有證據只用猜疑的
> > 想法就決定兇手,這樣對小孩是正確的教育嗎?自己不做好,怎麼又能去指責別人呢?
> > 你說的都是你所認為的,或許你覺得你是對的!但是請你用公正還有公平的證據
> > 來舉證而不要用自己為是的想法來當仲裁者。
> 那一個台灣女學生前不久到日本旅遊
> 結果一去不回
> 我們可以肯定殺她的一定是日本人
> 以上 同理可證
...你的邏輯很奇怪。
不過給那位女學生致意. 希望她上了天堂,當了天使。
回到正題。
1. 以那件事來說,如果沒有人證的話,我們只能說她是在當地遇害,
但是不能確定是日本人殺的。
2. 女學生那件事,在證據顯示下是日本人殺的,所以才能下定論,
並且鎖定兇手。
在日本的不一定是日本人,只能說人是在日本遇害,不能說兇手是日本人。
很多事情都是這樣子的,你沒有證據的狀況下只能說明事情的發生的結果,
但是你不能確定過程就是如此。你沒有證據、無法證明就不能用很確定的口吻說法。
像那位家長,他只能說他的東西是在竹中的考場掉了,但是不能直斷的說就是
竹中的人拿走了。很多事情自己都要懂得去判斷。
還有,以後還是別用這樣的例子去舉,對往生者不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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