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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因為營隊行程有需要賞鯨,所以就多方比較後選擇了這家公司,在簽約   之前我也和經理洽談過很多次,都是以「一條船開船(希望學員可以共乘)、附   便當、含接送保險」去洽談,最後經理也說沒問題。    洽談過後我們於6/26號就把合約送至該公司,合約上有註明審閱期為一日,   會計小姐也說好她會叫經理過目,結果6/27我們去簽合約時,會計小姐說經理很   忙還沒有看,叫我們等一下,她叫他馬上看,結果只見經理前後大概看了10分鐘   吧,就簽字交給我們,同時我們也把更新過後的學員名單(53位)交給會計,並   給付訂金12,000,會計在合約所附上的更新名單用鉛筆做記號,寫「12,000 ok」   ,而且也說好她會再看這份新名單。之後由於又多出一名學員要加入,所以還打   電話告知會計說多加一人(53+1位)。    就在7/7號(活動前兩天),我們打給公司確認活動細部流程並提醒要記得附   便當,會計卻說經理沒有講要附便當,當下我跟會計講了很久,會計意思是,我   誤會經理意思,她說經理所謂的「附便當」是幫我們「叫便當」,簡稱「含便當   」,而便當的費用還是要由我們支出。     每次連絡時,會計都以「經理印象是怎樣怎樣」為理由。好奇怪喔,經理先   生的印象就是印象啦,我談的印象都不是印象。所以就只好用合約去跟他們講,   因為合約上都寫的一清二楚,白紙黑字的。最後他們說基於「誠信原則」,所以   只好附便當給我們,還說他們這樣已經虧本,從頭到尾他們的態度都是不耐煩的   感覺。如果說只是電話聯絡,那各憑各的印象我無話可說,可是合約上面寫的很   清楚要包含餐飲,而且當初已經「審閱一日」,你自己一天時間不看就簽字,有   關自己權益自己草草了事,要怪也是怪你們自己阿。    本來以為已經大致OK了,他們在出發前一天一直打電話問我人數到底多少,   我就很納悶,於是最後打去跟他們說就照我給的名單那樣子阿。結果在7/7號到櫃   檯報到,他們竟然還是用舊名單去算人頭(68位),我們更新的名單(54位)早   在6/27就給了,怎麼還搞出這烏龍,當時會計就說那怎麼辦,於是他就按計算機   「68-54=14人、保險一人300、便當50、14人總計4900」,也就是要我們多負擔   4900元差價。然後還說他們準備兩條船給我們,說船都開來了,可是當初我問的   時候是用假設人數80去洽談,經理都說80人一條船OK,就算你人頭算錯變成68位   ,你不發一艘船要發兩艘怪誰阿,明明當初說好80人一艘都沒問題的。    況且今天又不是我臨時變更人數(54人),那為什麼會計要把錯都算在我們   頭上,而且當天在對名單時,會計自己算成55個,跟我們的名單有出入(54人),   我跟他說兩份名單一模一樣,怎麼可能算出來不一樣?會計竟然就把名單往桌上   一摔,說:「不然你自己來數!」可是最後證明的確是她算錯了阿,有必要態度   不好到這樣嗎?況且你用舊名單去辦保險,今天有新的學員加入,那新學員是不   是就沒有保到?幫舊的幽靈人口保險有用嗎?萬一出事是誰要負責?不過因為學   員都在等候賞鯨,所以總召只好先掏出4900花錢了事!    我就只好等到活動辦完再跟他們談了。這家公司不知道是太忙還怎樣,我多   次打電話,不是很忙就是沒空,他們請我我留手機說會回電,結果都沒回,都是   我直接殺去公司才能有結果,而且我口氣還沒不好,他們就開始不耐煩起來,連   基本服務態度都沒顧好,更別說其他的了。 ---------------------------------這是分隔線----------------------------------- (以下過程皆有錄音存證)    就在活動辦完之際,就開始向該公司討論這4900是否可退,畢竟我名單6/27   就給了,把帳全部算在我們頭上多少都有點不合理,不過多次電話討論也沒結果   ,會計擺明跟我講這件事情,她認為已經是到很煩的地步了,然後跟我說經理目   前意思是只退一半,我如果有要再講的話就到公司,不要在那邊打電話煩他們。     到現在這樣我覺得這已經是奇蒙子問題了,服務不好還客戶還要受氣!我覺   得既然這樣,那也不用對你們客氣阿,退一半是可以,但是請你們要開發票。    在公司裡態度自己先不好,還硬說我先態度不好,反正整個過程我全部都有   錄音,讓想了解的人去判斷。     就算是我們有錯,也不能都算在我們頭上阿,態度有需要那麼不好嗎?提到   合約問題就避而不談,提到訂便當問題就說不要提過去的事。是在推卸責任嗎?   說有事情好好講的也是你們,當我提到過去的事還有合約,就開始大小聲是怎樣   ?好,既然不談過往事,那就針對後來你們自己也有疏失超收的部份來談阿,又   愛理不理。拿些有的沒有的來敷衍了事。說做生意要有「誠信原則」,那以你們   做生意誠信的原則,那有不繳稅的?     經理還說:「你學生就在嗆什麼國稅局,別的不學學這些嗆聲。黑阿,嗆什   麼。有什麼好嗆的。開開開(收據),稅照收。不接受又怎麼樣,稅本來就另外   加的,接不接受不是由你決定的。」     我還再問了一次:「稅真的是外加的嗎?」     果然經理還是回我:「對阿,稅本來就是外加。」     可是如果照你說的那樣,那國稅局是你家開的嗎?我問過國稅局,他說基本   上這樣算逃漏稅,加5%才能開發票,本來照國稅局定義就是不可以的,多羅滿賞   鯨公司自己售票時不把稅加進去,要求開發票時才說要加5%。國稅局接不接受也   不是由你決定,經理才說嘴就打了嘴呢!    會計還說,如果照「公訂價」就可以開發票(因為我們算是優惠價)。我就   說:「我上次到你們這賞鯨,算公訂價,也是沒發票阿,跟你們要發票又說沒有   ,是怎樣阿?」講完後全部人挺安靜的,講到你們要害了是嗎?擺明就是能逃稅   就逃阿。    最後會計還說了:「東華竟然有你這種學生」、「你考上東華真是可憐」、   「你真的是為你們學校爭光」……諸如此類種種的話。我心想,那你們公司有你   這種員工也是可憐欸,我都沒說你們怎樣,竟然先人身攻擊了起來!還說我「這   樣做事情靠自己不會成功」,當然啦,現在又不像王永慶時代靠自己就能成功的   機會,妳也不想想自己也是一個小職員而已,憑什麼說我!我都沒對妳怎樣了,   妳反倒先對我說教。說:「學生好的不學學嗆聲」,我就是不懂這些稅的問題阿   ,你們都認為小孩子不懂事,那我找懂稅的人來問不可以嗎?所以我跑去問國稅   局阿,有人比他更懂嗎?提到國稅局就叫嗆聲喔?    經理自己先說「國稅局還太小,最好法院上見一次!」,這是誰先嗆聲阿?   後來我提到「要法院也不是不可以,又不是沒去過。」經理先生就說:「又在嗆   聲是吧?」自己先提國稅局和法院都沒關係,我一提到就叫「嗆聲」,這是什麼   道理?    會計小姐最後還叫我「拿到錢後滾,不想再看到我。」急著要把我趕出去就   是了。今天是看我身份是學生就叫我「滾」,如果今天是一個社會人士,會計小   姐敢這樣講嗎?無理硬說成有理,最後詞窮想不出理由,說不過反倒生氣了!     經理還請我出去,說這裡是他們「私人的空間」。    以後人家問我,我就回答說這是貴公司的「私人的空間」,所以不要進去,   進去會被趕出來的!     原本說不開發票的(因為開發票的稅金我們沒辦法再多負擔),最後還是開   了阿,當初經理不是說不要開嗎?怎麼又開了?看我口頭上答應讓你們改開估價   單的時候,心裡多少有些底了吧,你敢開估價單沒關係,你就多少承擔點責任。     哈哈,整個過程我哪裡攻擊人了阿,都他們自己先開始,反正我也懶得吵,   總之態度不好的公司我不會再去,以上對話都有錄音存證,想賴也賴不掉的。     建議大家去這家的時候可以注意一下,別繳了錢又受氣,寧可貴一點也不要   受到服務態度不好的禮遇。     批評東華有這種學生之前,先想想自己是怎樣再說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84.26
takuni:重新排版 08/09 23:22
PECOPECO:很詳細.推一個! 建議加M 08/10 03:31
youonly: 台灣的稅不是內含的嗎 美國才是外加 08/10 07:51
jacquelinek:所以不符合國稅局的說法阿 08/10 08:37
asdf0928:建議M 我們老師是花蓮區國稅局長耶 要是我碰到就找他了XD 08/10 10:26
mit0809:覺得你真是做的太好了!!屌!!他們就是欠人電 08/10 14:12
yeye:要不要把這篇轉po到各大論譠,像卡堤諾那些的,比較多人會看 08/12 03:31
zuan:可惜!!逃漏稅有檢舉被罰檢舉人可得罰金的?被當獎金!!! 08/12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