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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一位剛來花蓮不到一個月的過客。 話說前天晚上 無聊到發荒 於是就去了大家頗為推薦的ALL STAR 我可以接受花蓮當地PUB的風格 雖然他與台北是囧然不同 但是不能接受的是 這邊服務的態度 花蓮不是以觀光服務為主的城市嗎!?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情形呢? 究竟發生什麼事 請各位鄉民耐心觀看 一進去後 聽從服務人員的安排帶位 明明就有其他位子 偏偏帶我們到角落 整個view就差了 倒也無所謂 反正兩個宅男 沒有正妹相伴 難免有差別待遇 選定位子坐好後 服務人員於消費前說明了消費方式 一個人低消300大洋 OK 價格可以接受 我們便開始點我們要喝的酒品 大約沒多久 服務人員就一直過來看我們 美其名是來收拾桌面 但其實是看你酒喝完了沒 這也OK 但是不喜歡好像你沒在點酒了 就不應該坐在那邊 (那天人不會很多,沒有客滿的問題) 一直到了我們要結帳時 被通知要一成服務費= =? 我與服務人員反應 一開始並未告知 只有告知低消而已 對方回應說 因為我們沒有點滿600 因此加收一成服務費 這也OK 因此我變追加了一瓶酒 結帳時還是收了一成服務費! 這讓我火大! 第一 未清楚告知消費規則 且menu上也未註名 以違反消保法 第二 後來告知點滿600就不加收服務費 但後來還是加收 有詐騙消費者之事實 因此整個火大!!! 找了服務人員理論 對方態度還OK 但是對於此情形仍無法提供解決 這讓我一個外地的消費者相當失望! 若是今天是外面的老外或是觀光客知道 會對於花蓮PUB怎麼想!? 服務人員還跟我解釋 加收一成是當地的消費通則 我在台北只有喝到飽 或者是多少錢換一瓶酒(門票方式) 擺明就是要凹我們 重點是 這根本沒多少錢 大概70元左右 一個會注重顧客服務的行業 絕對了解顧客的感受 會滿足顧客甚至超越顧客的期待 這種店怎麼會是大家推薦的? 受夠了 我不會在去這家消費了 他們也不懂口碑行銷這檔事 得罪一個顧客 將會損失至少100個顧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95.119
kpwada:建議原PO去花縣縣政府網站申訴 可以得到回答 到時再分享囉 04/01 23:59
cccmailncyu:OK 我已經投書到縣府信箱了! 04/02 00:40
bake088:你說哪一間阿?花蓮地方大 但是圈子小 BBS可以傳千里XD 04/02 00:48
cccmailncyu:林森路 all star 04/02 00:49
cynthiart:其實服務人員真的是去看你有沒有東西缺少需要補的,例如 04/02 01:09
cynthiart:話梅.零食.冰塊.收空酒瓶和垃圾等,很多人都是一杯酒從 04/02 01:10
cynthiart:開店待到打烊也沒有人會說話的^_^ 04/02 01:15
cynthiart:而且你可能不能拿台北跟花蓮比較喔!因為花蓮是做熟客生 04/02 01:16
cynthiart:意,不過我會幫你把意見跟店家轉達的,也請你別生氣囉:) 04/02 01:17
rmeng:又低消又服務費規則很牽強 要是加服務費超過600他只收600? 04/02 10:28
chej:之前在那喝酒時 看到一個客人離開時 裡面一個稍微有點年紀的 04/02 11:11
chej:女人 對著一個要離開的客人說 我們店裡不缺你一個客人 04/02 11:12
chej:從此之後 對這間店印像變差 04/02 11:12
cardigans28:樓上,微有點年紀的女人,應該就是老闆娘 04/02 14:08
chej:那老闆娘也太不會做人了吧..得罪客人對她有啥好處@@ 04/03 11:03
> -------------------------------------------------------------------------- < 作者: celen33 (飛鼠王.驆劭) 看板: Hualien 標題: Re: [心得] 花蓮的PUB 時間: Mon Apr 2 01:26:05 2007 -------前文恕刪 首先,我想當您來花蓮的時候,不應該將這種感覺帶來花蓮… 〝 我在那裡是怎麼樣?為什麼在花蓮就不一樣? 〞 花蓮是觀光城市沒有錯,但也只有那短短的那一個月而已   (汗) 另外… 我想要跟您說的就是,花蓮的夜店都是如此吶! 進去就有最低的消費(即時沒有點東西,一樣還是得付最低消費金額) 不過您應該自己該感到幸運了,選到了 All Star 這間 pub 沒有服務生會主動找妳聊天、陪妳喝酒 xD 但如果您遇到的是有服務生會主動陪妳聊天的 pub 的時候 當心自己的荷包大失血吶… Anyway... 花蓮就是這樣子!在這裡生活了二十近三十個年頭 算是跑遍了全臺滿多的遊旅景點了 當地的政府對於當地居民使用或進入的觀光設施、景點 皆享有一定的優惠及便利 但唯獨花蓮… 有些設施、門票甚至賣的比外來的觀光客還要貴 遊樂設施門票沒優惠、夜間打球無照明(還得自己投錢) 過了晚上12點就統統趕走,說什麼明文規定深夜不得逗留之類的話.. (但誰不知實質原因是因為球場剛好在縣警局宿舍旁,打擾到他們的睡眠) 總之,厭倦都市吵雜、擁擠、煩悶的人…               花蓮真的是一個好山、好水的好地方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92.193
evilpoet:終於有人能證明,警察局那個籃球場,有警察會趕人= =+ 04/02 02:00
youonly: 吶 好熟悉的感覺 難不成原po是鬼王棺同修 XD 04/02 06:10
celen33:樓上的、不是吶!我不當學生好多年.... xD 04/02 07:16
kitana:開始吶吶吶了~XD 我來加個ㄤ~ XD 04/02 10:23
rmeng:有低消很正常 台南幾乎都有 可是服務很不好的感覺 04/02 10:32
kath1554:提一個離題的 花蓮開戶要印章不能只憑簽名 這..相當無言 04/02 11:38
kath1554:理論上簽名比印章不易模仿 印章隨便刻都有 且長得都一樣 04/02 11:40
kath1554:簽名才能真正代表個人 這邊地區銀行的作法 有點落伍 04/02 11:43
cccmailncyu:我寧可損失荷包 也要有好的商品與服務呀呀呀..>///< 04/02 15:54
evilpoet:印章比較難吧? 很難找到木紋都一樣的章吧... 04/02 20:13
weiweisue:真的會趕...他說是居民抗議..不過我們都會繼續偷打.... 04/02 20:59
lexar:樓上的,印鑑是看印痕不是看木紋的吧?不過在台灣開戶都要印章 04/02 21:00
> -------------------------------------------------------------------------- < 作者: cccmailncyu (環保小尖兵) 站內: Hualien 標題: Re: [心得] 花蓮的PUB 時間: Mon Apr 2 15:53:45 2007 不是我刻意要將其他縣市與花蓮做比較 我只能想因為花蓮沒有競爭 因此才展現出這樣的服務品質 若是不能做比較 我想永遠不會進步 這是題外話啦 好吧 既然花蓮夜店都有低消的規則 我也能接受 但請看我的原文 重點不再低消(消費前有告知低消我可接受) 重點再那一成服務費 若是照我文章邏輯來看 若是再消費前能告知要加收一成服務費 我也可接受 因此 同理可証 完全不在於是否有低消或是服務費 在於"是否於消費前告知消費者"(況且也無告示 menu上也未註明) 這是提供服務者所必須應盡的義務! 該店家已經有詐欺之事實 也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若是未盡告知義務 消費者可拒付) 但因為沒留發票 因此我也無法追究 只是上來發發牢騷= =" 也希望大家知道不要去這家爛店了 本人所言完全事實 乃本人親身之經歷 並且願負一且法律責任 服務品質 並不是口號 你們說 是嗎!? ※ 引述《celen33 (飛鼠王.驆劭)》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首先,我想當您來花蓮的時候,不應該將這種感覺帶來花蓮… : 〝 我在那裡是怎麼樣?為什麼在花蓮就不一樣? 〞 : 花蓮是觀光城市沒有錯,但也只有那短短的那一個月而已   (汗) : 另外… : 我想要跟您說的就是,花蓮的夜店都是如此吶! : 進去就有最低的消費(即時沒有點東西,一樣還是得付最低消費金額) : 不過您應該自己該感到幸運了,選到了 All Star 這間 pub : 沒有服務生會主動找妳聊天、陪妳喝酒 xD : 但如果您遇到的是有服務生會主動陪妳聊天的 pub 的時候 : 當心自己的荷包大失血吶… : Anyway... : 花蓮就是這樣子!在這裡生活了二十近三十個年頭 : 算是跑遍了全臺滿多的遊旅景點了 : 當地的政府對於當地居民使用或進入的觀光設施、景點 : 皆享有一定的優惠及便利 : 但唯獨花蓮… : 有些設施、門票甚至賣的比外來的觀光客還要貴 : 遊樂設施門票沒優惠、夜間打球無照明(還得自己投錢) : 過了晚上12點就統統趕走,說什麼明文規定深夜不得逗留之類的話.. : (但誰不知實質原因是因為球場剛好在縣警局宿舍旁,打擾到他們的睡眠) : 總之,厭倦都市吵雜、擁擠、煩悶的人… :               花蓮真的是一個好山、好水的好地方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33.14
faway:花蓮因為競爭對手少 所以很難有進步....大家都拿翹 04/02 16:05
cccmailncyu:拿宜蘭來說,當地民眾去童玩節還不用門票呢。 04/02 16:10
k6i2m8:我也覺得花蓮人很不會做生意... 04/02 18:08
hokl:to二樓 那應該是給當地民眾的福利吧@@ 就像台南市民去台南的 04/02 21:10
hokl:古蹟也不用錢 04/02 21:12
cccmailncyu:樓上 我寫"當地"那麼不明顯嗎XDD 04/02 21:47
> -------------------------------------------------------------------------- < 作者: celen33 (飛鼠王.驆劭) 看板: Hualien 標題: Re: [心得] 花蓮的PUB 時間: Mon Apr 2 16:29:59 2007 在您要別人去注意您的原文的時候,也請您先去注意一下別人的推文! 我發表的文章對您完成沒有批評的意思 如果寧可荷包失血、也希望得到應該有的服務態度時 建議您… 當您再一次去類似這樣子的夜店時,酒多叫一點 馬上您就會感覺到您寧願荷苞失血也要得到那所謂應該有的服務態度… 因為當您這樣子做的時候,您就是推文裡所說的熟客! 但如果您還是不滿意那該有的服務態度時,您可以選擇拒付那一成的服務費 就像您說的:「那是消費者應該有的權利」 上述也是本人的經歷,所以您不用負什麼法律的責任 因為事實就是這樣子… 但請您不要以「若是不能做比較、永遠都不會進步」這樣子的字眼來強調 ※ 引述《cccmailncyu (環保小尖兵)》之銘言: : 不是我刻意要將其他縣市與花蓮做比較 : 我只能想因為花蓮沒有競爭 因此才展現出這樣的服務品質 : 若是不能做比較 我想永遠不會進步 : 這是題外話啦 : 好吧 既然花蓮夜店都有低消的規則 我也能接受 : 但請看我的原文 重點不再低消(消費前有告知低消我可接受) : 重點再那一成服務費 若是照我文章邏輯來看 : 若是再消費前能告知要加收一成服務費 我也可接受 : 因此 同理可証 完全不在於是否有低消或是服務費 : 在於"是否於消費前告知消費者"(況且也無告示 menu上也未註明) : 這是提供服務者所必須應盡的義務! : 該店家已經有詐欺之事實 也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若是未盡告知義務 消費者可拒付) : 但因為沒留發票 因此我也無法追究 : 只是上來發發牢騷= =" 也希望大家知道不要去這家爛店了 : 本人所言完全事實 乃本人親身之經歷 並且願負一且法律責任 : 服務品質 並不是口號 你們說 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92.193 > -------------------------------------------------------------------------- < 作者: cccmailncyu (環保小尖兵) 站內: Hualien 標題: Re: [心得] 花蓮的PUB 時間: Mon Apr 2 16:49:16 2007 前文吃光光 服務若是因消費金額而有所不同 這無法讓人接受 不然叫該店 上面寫 本店不歡迎非熟客光臨 真的很奇怪哩 大家都要爭取新客源的開發 哪有人只專門抓住老顧客這塊 況且容我說一句"該店所提供的環境(泛指服務人員素質 音樂etc...) 真的不會讓我在花錢去消費了。 另外我有把您的文章看詳細 應是你我認知有差異 那麼 您把我的文章看仔細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7.70.50
cynthiart:哎呀!我所謂的熟客不是酒叫得多,而是真的已經跟老闆 04/02 20:26
cynthiart:還有bartender熟到自己進出吧台還幫忙招呼新客人讓人分 04/02 20:27
cynthiart:不出來哪個是老闆哪個是客人XD不過我是被教導客人至上, 04/02 20:28
cynthiart:一般店家其實都是如此,我在想c版友會不會是遇到老闆娘 04/02 20:30
cynthiart:(還蠻討人厭的)才會有這樣不愉快的經驗,因為我是客人 04/02 20:34
cynthiart:的話也不喜歡老闆娘XDDDDDDDD 04/02 20:36
cynthiart:另外我覺得復興街裡的lounge,還有花蓮最老的pub-river 04/02 20:37
cynthiart:絕對比all star整個感覺好很多:) 04/02 20:49
cccmailncyu:嗯嗯 感謝你的推薦 我下次休假日會過去坐坐:) 04/02 21:49
RitaDeng:推LOUNGE和 RIVER~ 04/03 02:49
chheng:去過RIVER,裡面人大多很自在,外國人很多(@@三年沒去了) 04/03 18:46
> -------------------------------------------------------------------------- < 作者: cccmailncyu (環保小尖兵) 站內: Hualien 標題: Re: [心得] 花蓮的PUB 時間: Thu Apr 12 22:22:23 2007 投書到縣府已經得到回應,希望大家不要在受這種鳥氣了。 這件事情我也不會在去深究,事情也該告一段落了。 順道請大家推薦一下其他家PUB,重拾一下我對花蓮PUB的信心,謝謝:) XXX先生您好: 感謝您對縣政的關心,您的來信敬覆如下: 首先就本縣良莠不齊之服務業者未明訂消費規則,造成您的不快致上最高之歉意。 有關來函指稱至本縣(ALL STAR)歐斯達複合餐廳消費, 該店未清楚告知消費規則且memu上亦未註明,有詐騙消費者之事實,如何申訴一節。 請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點選線上申訴資料填寫或至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中心 填寫申訴資料即可,本府將儘速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 請該企業經營者對於您的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15日內妥適處理之。 若還有任何問題請隨時與我們聯繫,本府主辦單位電話03-8224774, 我們會儘快為您服務,感謝您的來信指導。 敬祝 安康 花蓮縣縣長 謝深山 敬上 ※ 引述《cccmailncyu (環保小尖兵)》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是一位剛來花蓮不到一個月的過客。 : 話說前天晚上 無聊到發荒 於是就去了大家頗為推薦的ALL STAR : 我可以接受花蓮當地PUB的風格 雖然他與台北是囧然不同 : 但是不能接受的是 這邊服務的態度 : 花蓮不是以觀光服務為主的城市嗎!?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情形呢? : 究竟發生什麼事 請各位鄉民耐心觀看 : 一進去後 聽從服務人員的安排帶位 明明就有其他位子 偏偏帶我們到角落 : 整個view就差了 倒也無所謂 反正兩個宅男 沒有正妹相伴 難免有差別待遇 : 選定位子坐好後 服務人員於消費前說明了消費方式 一個人低消300大洋 : OK 價格可以接受 我們便開始點我們要喝的酒品 : 大約沒多久 服務人員就一直過來看我們 美其名是來收拾桌面 但其實是看你酒喝完了沒 : 這也OK 但是不喜歡好像你沒在點酒了 就不應該坐在那邊 : (那天人不會很多,沒有客滿的問題) : 一直到了我們要結帳時 被通知要一成服務費= =? : 我與服務人員反應 一開始並未告知 只有告知低消而已 : 對方回應說 因為我們沒有點滿600 因此加收一成服務費 : 這也OK 因此我變追加了一瓶酒 : 結帳時還是收了一成服務費! 這讓我火大! : 第一 未清楚告知消費規則 且menu上也未註名 以違反消保法 : 第二 後來告知點滿600就不加收服務費 但後來還是加收 有詐騙消費者之事實 : 因此整個火大!!! 找了服務人員理論 對方態度還OK 但是對於此情形仍無法提供解決 : 這讓我一個外地的消費者相當失望! 若是今天是外面的老外或是觀光客知道 : 會對於花蓮PUB怎麼想!? : 服務人員還跟我解釋 加收一成是當地的消費通則 : 我在台北只有喝到飽 或者是多少錢換一瓶酒(門票方式) : 擺明就是要凹我們 重點是 這根本沒多少錢 大概70元左右 : 一個會注重顧客服務的行業 絕對了解顧客的感受 會滿足顧客甚至超越顧客的期待 : 這種店怎麼會是大家推薦的? : 受夠了 我不會在去這家消費了 他們也不懂口碑行銷這檔事 : 得罪一個顧客 將會損失至少100個顧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48.26
dokota:喔喔 縣長信箱 04/13 04:55
cynthiart:river(新開all star隔壁)跟lounge(復興街裡) 04/13 09:48
cccmailncyu:感謝樓上大大的分享XDD 04/13 12:03
> -------------------------------------------------------------------------- < 作者: lostpontoon (滿天星斗) 看板: Hualien 標題: [問題] Pub 時間: Mon Apr 2 01:05:46 2007 看到上面的講到Pub 我也很想問看看 花蓮的哪間Pub不錯的 消費方式等等 每到了週末夜晚跟朋友在外面fool around時 很想進去一間Pub 可是總只敢在外面晃 因為同行的還有窮學生 不敢隨意亂進去 題外話 花蓮的夜晚 到底可以做什麼呢?? 我想要找人工的 因為我想到沒人的地方看星星 都會被駁回 (不知道該說她們膽小還是該說我神經大條 ╮(﹀_﹀")╭) 再來一個題外話 昨天我們去了好樂迪 好樂迪假日晚上的收費總讓人望之卻步 可能小姐看我們聽到價錢後猶疑了吧 居然說 給你們專案 讓我們唱四個小時 每個人不到500元 ~( ̄▽ ̄)~(_△_)~( ̄▽ ̄)~(_△_)~( ̄▽ ̄)~ 趕緊說 等我們 馬上回來.....哈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02.228
celen33:假日全省好樂迪都一樣〝 貴 〞(學生有一口價) 04/02 01:26
> -------------------------------------------------------------------------- < 作者: giffen (giffen) 看板: Hualien 標題: [問題] 花蓮有夜店或jazz pub嗎 時間: Fri Sep 8 21:10:34 2006 如題 不曉得花蓮有沒有很high的夜店 或者是放jazz可以跟朋友聊天的那種pub? 好像沒有厚...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8.231
IANX:敢問閣下認為花蓮是多落後? 09/08 21:15
Lyi:林森路好像還蠻多的 09/08 21:22
cafaleos:風化場所也不少.呵呵 09/08 21:30
clphon:先前有個土耳其餐廳旁邊有間Bravo艇不錯的 09/08 22:44
coconuts:之前同事說all star不錯~~不過我沒去過 09/09 15:19
aneshiw:林森路靠近忠烈詞附近有很多家 09/09 20:00
kapi:推樓上 。有的店外國人好多... 09/12 10:12
silverblue:那些外國人多呀? 09/16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