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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幫忙整理 目前推文人數,且符合版主要求的 [附議者需在花蓮版PO過2篇文以上] 附議ID 花版發文篇數 uelx 3 timsid99 26 vivi90141 2 kopapa1116 11 ananya 3 melaks 11 ilove305mmm 6 ashley1205 4 songeke 11 westalk 3 lalastar 4 版友都不是版主,不能設投票期限 目前雖然有效票已達11票 但是有此建議意願的版友 應該還可以繼續推文支持一下嚕 *^^* 為了不造成版主困擾,也許就推到明天中午為止吧,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33.196
sharonhu:非版主卻意圖主導版務,沒有事先mail與版主溝通 10/13 00:34
sharonhu:就要以推文覺得那個類別的存廢,你不覺得太過分了嗎 10/13 00:36
sharonhu: 決定 10/13 00:37
sharonhu:一切以版友投票為主 10/13 00:37
westalk:你會不會考慮太多了? 主導?過分? 是依你之前說的辦理的耶~ 10/13 00:38
westalk:累計12人 "是依sharonhu版主要求辦理的" 誰意圖xx什麼的啊 10/13 00:40
babycold:我覺得有點把版主架空的感覺..只要是公共事務都應該由版 10/13 00:53
babycold:主發起才是~也才有公信力~就算當義工自願發起投票活動~ 10/13 00:54
babycold:也應事先與版主溝通~我想這是很基本的禮貌~否則~版主雖然 10/13 00:55
babycold:提了方法~也沒說由誰執行啊~那麼原PO所募集的人數~說實在 10/13 00:56
babycold:版主也可選擇不採用的。而且基本上版主也沒有實行集權統 10/13 00:57
babycold:治吧~投票並非無可商量~我個人認為這只是禮貌問題啦~ ^^" 10/13 00:59
westalk:謝謝回應 現在"終於"由某1人版主"主導"投票,不"過分"了... 10/13 01:01
westalk:說穿了,事先有提議,某人也同意,但關鍵在於他想主導/反對?? 10/13 01:02
westalk:是還沒看過公告是選項的啦,也沒看過討論版務就說xxx的人 10/13 01:04
ashley1205:主導版務??? 覺得有點小題大作.... 10/13 01:06
babycold:可能是不被尊重的感覺吧...話說得比較重一些~ 10/13 01:13
westalk:看前後文吧....問題在於他想主導/反對, 才會電腦前跳腳 10/13 01:41
cynthiart:推baby版友,我也覺得這篇感覺不尊重版主,再怎樣先問過 10/13 03:37
cynthiart:會比較好一點,也是一種禮貌,更不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10/13 03:39
westalk:樓上的看前一篇吧,已先問過他了,但出現1樓的話真讓人賭濫! 10/13 10:52
kim34:原po那麼想當板主不會當初就出來參選喔?賭爛什麼 10/13 11:05
westalk:去看前後文再說吧,不要放大絕 ^^ 賭濫她耍手段+出爾反爾 10/13 11:09
westalk:問過他也提方法了,故意7小時結案,出爾反爾,漏算名單,護航? 10/13 11:11
cynthiart:我看過前後文了耶,眼殘找不到有詢問過版主是否願意代為 10/13 14:02
cynthiart:整理推文的地方,可以請原po指點一下嗎? 10/13 14:03
kenchenx:耍什麼手段阿? 看不懂耶 我看到你的口氣比較有點像強迫 10/13 14:45
kenchenx:版主新增美食選項;現在都已經開始投票 還有什麼好賭爛? 10/13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