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rmolyca (銀碗盛雪)》之銘言:
: 1. Buddhism版版規(#1CC2uv9i)第12條:
: 12. 本版取消「勸告」機制,建請所有版友於發文前詳閱本版版規,
: 如發生違規情節,將依版規直接處分。
: 2. Buddhism版文章(#1COaS8wA)推文:
: → msisee:這裡是佛教版吔,要發基督文,不會去基督那邊發啊 08/12 10:55
: → msisee:可以檢舉群主不尊重別人信仰嗎,跑來佛教版發雞都教的 08/12 10:57
: → msisee:文,垃圾 08/12 10:57
: → msisee:c兄沒感受,別人感受拉,老師的,當個宗教群主還不知尊重別人 08/12 11:20
: 3. Buddhism版版主之推文(#1COaS8wA):
: → buddhanature:msisee為護法而謾罵,動機良善,但不符版規,在此警 08/13 00:16
: → buddhanature:告一次,如有再犯,恕直接水桶處分。 08/13 00:17
: 4. Buddhism版版主在前一無法判定指陳對象之判例(#1CO2QOH4)中,曾對其認知之
: 言論自由如此定義:
: 充分的言論自由乃是在高度覺醒、已高度發展的人文社會中自然形成的。
: 若不是此種社會,則言論自由須在不違反保障其它人之利益的前提才能成立。
: 5. buddhanature在推文中已認定msisee此處不當推文為「謾罵」,卻不依Buddhism
: 版版規處理此一涉及人身攻擊之謾罵,甚至以扭曲的價值觀(動機良善!?)來讚
: 揚如此之行為──這種「為護教而謾罵」是受其認定之言論自由所保護?
1. buddhanature於組務之回應(#1CPMt5lW)表示:
msisee噓文並未違反板規,但謾罵一事已違反板規,此板友違反板規之目的
乃根據板規已制定,包含簽名檔如有違背板規細項,皆在規範之內,而謾罵。
故本人認定維護板規謾罵情有可原,
已於推文下方對其警告一次。告知msisee板友再謾罵則直接水桶。
2. 請buddhanature定義何為「維護板規謾罵」?而為何如此之謾罵「情有可原」?
Buddhism版版規有規定「維護版規」而謾罵他人不適用版規第七條嗎?若有請指
出該段排除條款,若無請解釋當初為何不依版規判決?
3. Buddhism版版規規範細項包含簽名檔──則buddhanature怎不先處置Trunicht發
文違規之處?畢竟Trunicht已被buddhanature認定違犯佛版版規在先。
4. A犯罪,所以B據此而犯罪就算「情有可原」而不需處置?版規有此特殊條款?
而能否告知此特殊條款細項包含哪些?
5. Buddhism版之噓文功能早已被buddhanature所取消,何來「噓文並未違反板規」
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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