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想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能夠記住二十個月前自己發表的四行話 這一點真的要佩服火流星
最少這不是普通人做得到的
另外T 對於這個問題的處置個人認為並沒有不妥
版主的工作在於維護版面的運作進行
而不在於作為裁定智慧財產權之歸屬
所以根據T 的判斷將相關文章收錄爭議精華區是正確之作法
另外將天主教視為大妓女可不是火流星的" 獨創見識"
火流星並沒有資格申請這樣概念的智慧財產權所有
甚至於火流星在http://wbbs.fhl.net/php/read.php?denomination$1309
所說的四句話並不具有智慧財產權的價值 四句話並沒有任何獨創之見解
若以文字結構相似度作為裁判標準
那麼ptt可能生存不下去了
光是”電梯向下”這四個字就不知道每天要被用到幾次 推文遊戲也玩不下去了
重要的觀念在於文字所代表的意義是否具有應該被保護的概念
顯而易見的 火流星的四句話並沒有值得被保護的概念
C君是否在不同的時空構思出同樣的文字結構 我們無法判定 只能說有所嫌疑
若火流星認為他的四句話有值得受到智慧財產權觀念保護的價值
那麼火流星應該申請資料保存 然後去警察局報案 交由司法單位來處理
若光就處理而言 T 有瑕疵 但是卻善盡了版主應盡義務
而火流星有提出告訴的權力 然而他卻搞錯了應該申訴的對象
而且就T 的立場而言 快速的將亂版的話題結束 比起火流星申訴的爭論來的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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