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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人需符合國家研究院連署板主申請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數 達200篇以上 (2)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版主連署 (3)發起人需同時為版主候選人,否則連署無效。 (4)申請者不可同時兼任3個以上之本站任何群組板主,組務以及站務看板不在此限 2. 連署發起人需於連署理由處簡述政見,並於組務板詳述政見。 政見應包含看板管理理念與方法,小組長得於組務板提出疑義, 並限定一定時間請發起人回應,若無回應與說明,組務得逕自宣布連署無效。 3. 連署門檻依國家研究院之規定。連署人除應具有國家研究院公權資格外, 需為參與該看板之人員。人文宗教小組之規範如下: (a) 連署人需於該看板最近一次板主懸缺前曾於該看板發表文章或推文。 (b) 連署人應於組務公告後填寫板友名單,註明相關文章之文章編號, 相關文章意指該文由連署人發表或連署人曾於該文下方推文。 (c) 組務於審查資格後將標記核可與否。 (d) 若以刪除文章導致他人無法取得連署資格者,將一併撤銷刪文者之連署資格。 (e) 若該看板有代理板主,可由代理板主修改與增補規則並進行審核, 審核名單經組務覆核後生效。 4. 組務於審核板主資格無誤,並確認政見內容後,應將政見與連署文, 轉錄至該看板,通知該看板板友已有連署開始。 5. 在新任板主選出前,若有多人發起連署,一旦審核通過,皆為有效連署。 因此若最後連署結束時有多人通過連署門檻,則皆任命為該板板主。 請協調共同治板。 6. 若有多個有效連署,將於所有連署期限結束之後,統計通過門檻之連署, 同時任命通過連署之申請人擔任該板板主。 7. 一旦任何一人通過連署獲得板主資格,即使當時仍有其它連署正在進行, 該看板仍視為已有現任板主,即不再接受新發起的板主連署。 已審核通過正在連署之有效連署則不受影響。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 編輯: sitos 來自: 122.116.24.61 (07/18 23:43)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 編輯: sitos 來自: 122.116.24.61 (08/27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