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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 LEE家 翻譯 殺殺 新聞地址:http://news.nate.com/view/20101006n17069 Mnet公司6日正式向首爾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因剽竊他人作品導致李孝利及Mnet公司 受到巨大經濟損失的“作曲家”BAHNUS進行相關賠償。 Mnet公司表示:“李在英因有去德國留學深造的實力連同其所屬的BAHNUS公司被舉薦給孝 利,為其四輯創作包括'I'm Back' 再內6首歌曲。事後被證實所作歌曲均為剽竊海外作曲 家作品。導致四輯在隨後的兩個月內被迫停止相關宣傳活動。”同時,“由於意外停止宣 傳活動,導致四輯銷售量沒有達到預期。出現了3億6000萬的虧損。將與原曲作者一併向 其提起高達四億韓元甚至更多的賠償訴訟。” Mnet公司同時表示:“李在英所在的BAHNUS公司沒有履行管理監督義務縱容銷售剽竊作品 ,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將要求李在英以及BAHNUS公司負責人首先賠償部分賠償金——1 億韓元。” 與此同時,李在英因四輯在李孝利及Mnet公司處所得2700萬酬勞。現已被以欺詐罪名起訴 ,有關方面正在審查當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98.178
luchris:看他那個樣子...就算真的要賠...應該也賠不出什麼錢... 10/09 09:39
jane2004:賠不出沒關係阿~用坐一輩子的牢代替也可以= =+ 10/10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