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啟日 2005/12/13 公開迄日 2005/12/31
雪山隧道行車安全及管制作為澄清說明
有關12月13日報載「質疑雪山隧道安全 建議半年內最好別走」一文,恐有誤導民眾,國
工局特說明如下:
有關民眾行車安全,是提供國道服務之基本功能之一,所以雪山隧道內相關安全設施在11
月間舉行之國際研討會現場參訪,已獲國際隧道專家肯定,至於開放通車初期進行車流量
管制,也是為了民眾生命安全著想,在限制車種行駛、流量管制及行車安全距離管制等情
況下,行車安全將獲得大幅提昇。另外隧道內發生車禍事故,甚至於火警事故都能於隧道
機房內即時偵測並應變處理,惟在機電交控系統整合前,將於兩端隧道口機房暫時取代行
控中心運作,如發生停電、火警事故或交通事故時,皆能於第一時間將隧道口柵欄機放下
,以管制後續車輛繼續進入隧道,並引導後續到達車輛改由台9線往返台北及宜蘭。
另外雪山隧道全長12.9公里,以70公里時速計算,通過時間僅需11分鐘,所以在流量管制
情況下,同時間在單向隧道內僅允許數百輛小型車行駛,假日期間則會配合其他進一步管
制措施,雖會造成雪山隧道外之車流回堵,但比起往年僅提供台2及台9兩條省道往返台北
宜蘭,更增加一條高品質之國道運輸,可提供民眾更為舒適及順暢之運輸服務。
至於報載「隧道一旦發生事故,75秒內未處理完畢,隧道內溫度將急速升高,氧氣加速消
耗」一節,依據世界道路協會(PIARC)以小型車火災熱釋放率測試實驗值為2.5~5MW,參據
該熱釋率之計算所用之參數引用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計算,預估燃燒數分鐘後溫度上升至
480度,在這段時間內民眾可利用隧道側壁之消防栓箱之消防設備進行初期滅火或逃離現
場。同時間隧道口機房值班人員會自火警偵測器接獲火警警報,並通知隧道口消防隊進入
隧道實施救援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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