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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板主的問題蠻細的,請允許我擇要重新整理,如有不足處再請回文討論。 我的理解是,你著重之處在於 1. 允許刪改推文乃是保留原PO維持文章整潔的必要手段。 2. 許多特定的情況(例如買賣周杰倫演唱會門票的文章聲明將刪除失去時效性的推文)下 刪改推文,是否會違反我所說未來「明定於站規中」的禁止規範? 3. 是否不告不理? 4. 若推文享有跟po文同樣的權利,那是否應受同樣的規範以及處罰? 我的看法如下,請大家參考指教, 1. 當然有些原PO想維持自己文章版面的乾淨,這是一種需求, 然而當這種需求與推文者的權利出現衝突扞格的時候,應該怎麼平衡呢?   我認為除非違法違規內容,請板主仲裁後允許刪除, 否則原PO應該理解並容許他人有使用推文功能在你的文章下面寫各種意見的自由, 即便是原PO看起來認為很無理(或無厘頭)、不相干、甚至不順眼的文字, 只要並未違法違規,就不應由原PO來刪改, 而且是否違法違規,由公正第三人(板主)來認定。 之所以不厭其煩的重複一些字眼,是想強調對推文者權利的保障。 2. 板規可針對一些比較可能在該板發生的特定情況加以明定, 允許在這些情況下刪除推文, 但規定這種東西畢竟很難做到完美,只能靠事件發生與判例來不斷補充、改進。 此外,我也相信大多數使用者都是善意而明理的, 因此若原PO是因為合理、善良的原因,刪改了他人的推文, 我相信被刪的人也不會故意鬧事。 (但還是要強調,不可習於濫用善意、自認為善意,就任意做違法違規的事情, 否則有時會帶來很糟糕的結果) 3. 由第2點也可瞭解我比較傾向告訴乃論, 因為有時候被刪除推文的人可能也認為沒關係甚至是應當, 那就不需要浪費管理資源去處理。 4. 理所當然。 只是板主也需要針對一些技術上的情況做調整跟分開規範,不宜混同。 例如說某些看板規定一天發文上限是五篇, 但如果限定一天推文上限也是五筆,那也許太嚴格了?   同理,茉莉板主文章問到關於對連推的限制, 一樣可以在板規裡面明訂規範,好比對每日發文上限的限制, 板眾應遵守,就不會產生連推者是否可主張不應被刪推文的爭議了。 大致如此,如有遺漏的話請再告知。 Saxon. -- http://www.facebook.com/weichung.wang master manner'n slave mi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