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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簡介   歐洲聯盟(歐盟)召集歐洲民主政治國家共同致力於世界和平與發展。它並非是一個企圖 取代當前所有國家的“國家”,但卻又高於其他國際組織。事實上,歐盟是獨一無二的。 歐盟成員國設置共同機構並賦予其部分主權,以便能民主地做出有關共同利益具體事宜的 決策。這種主權的分享又被稱為“歐洲整合”。 第二次世界大戰是歐盟形成的歷史根源,為了避免這種殺戮及破壞重演,歐洲整合這一構 想呈現在世人面前。此構想於1950年5月9日由法國外交部長Robert Schuman首次提出,而 這一天,也就是歐盟的“誕辰”,被命名為“歐洲日”,每年都舉辦慶祝。 共有五個主要歐盟機構各司其職: 歐洲議會(由成員國民眾選舉產生); 歐盟理事會(各成員國政府代表組成); 歐盟執行委員會(歐盟政策提案及執行機構); 歐洲法院(確保成員國遵守歐盟法律); 審計院(對歐盟預算進行合理合法的管理)。 另有五個重要輔助機構: 歐洲經濟暨社會委員會(陳述有組織的公民社會對經濟及社會問題之看法與主張); 區域委員會(陳述地區及地方政權之看法與主張); 歐洲中央銀行(負責貨幣政策並管理歐元); 歐洲監察使(受理公民對歐盟機構亂政之投訴); 歐洲投資銀行(透過投資計畫貸款幫助實現歐盟目標); 此外還有眾多辦事處及其他機構使該體系更為完善。 法治是歐盟的基本原則,並且所有歐盟決策及進程皆以歐盟成員國一致通過的條約為基礎 。 歐盟最初僅有6個成員國:比利時、德國、法國、義大利、盧森堡及荷蘭。其後,丹麥、 愛爾蘭及英國於1973年加入歐盟,希臘1981年加入,西班牙及葡萄牙於1986年加入,奧地 利、芬蘭及瑞典於1995年加入。2004年,歐盟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擴大呈現在世人面前, 此次共有10位新成員國加入,使歐盟總共擁有了25位成員。 歐盟成立初期,成員國之間的合作多數集中在貿易及經濟方面,但現在歐盟同時還處理各 種各樣直接影響我們日常生活的事宜,如公民權利,確保自由、安全與司法正義,就業政 策,地區發展,環境保護,以及促進人民享受全球化進程所帶來的利益。 歐盟為我們帶來了半個世紀的穩定、和平與繁榮。同時,它還提高了人民生活標準,建立 起統一的歐洲市場,發行了歐洲統一貨幣——歐元,並且鞏固了歐洲的國際地位。 存異團結:雖然歐洲大陸上流行著許多不同傳統及語言,但卻有著共同價值觀。歐盟捍衛 著歐洲人民共同價值觀,促進歐洲各國人民相互合作在保護多元的前提下,促進團結,儘 可能使由離人民最近的機構單位進行決策的訂定。 21世紀的今天,世界各國間的依賴日深,因此,歐洲人民應懷著對異族文化的好奇心、寬 容心和互助的精神。 資料來源: http://www.deltwn.cec.eu.int/CH/whattheeuis/whattheeuis_ theeuataglanc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