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egmenon (バ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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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聯大決議 促緬甸予洛興雅人公民地位
時間Tue Dec 30 16:30:04 2014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61474
聯大決議 促緬甸予洛興雅人公民地位
時間:2014-12-30 15:48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撰稿編輯:季 平
聯合國大會29日通過一項決議,敦促緬甸政府給予境內占少數的洛興雅(Rohingya)穆斯林
公民地位。
聯大一致通過的這項決議對於緬甸西部若開邦(Rakhine)洛興雅人的困境表達嚴重關切。
決議中呼籲緬甸政府保障若開邦境內所有居民的權益,給予洛興雅人取得完整公民地位的
公平機會、接受洛興雅人的自我認同。
儘管對緬甸對待洛興雅人的方式多所批評,聯大的決議仍對緬甸在邁向改革上持續出現正
面發展、以及緬甸政府積極處理若開邦複雜情勢的舉措,表示歡迎。
決議中並且敦促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UNHCR)立即在緬甸境內設立辦事處。
緬甸境內有110萬名洛興雅穆斯林,其中大多數沒有國籍,而且生活在西部若開邦類似種
族隔離環境之下;2012年夏天,若開邦的洛興雅穆斯林與佛教徒爆發流血衝突,眾多洛興
雅人被迫逃離家園,至今仍有約14萬人流離失所。
緬甸視洛興雅人為來自孟加拉的移民,但洛興雅人大多拒絕承認自己為孟加拉裔,因為這
等同於說自己是孟加拉移民,而他們已在緬甸落腳有數個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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