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簡介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也稱“北大西洋聯盟”或“北大西洋集團”,簡稱“北約”。是戰后美
國為了維護其在歐洲的地位,聯合西方國家建立的軍事政治組織。
1949年4月4日,美國、加拿大、比利時、法國、盧森堡、荷蘭、英國、丹麥、挪威
、冰島、葡萄牙和意大利在華盛頓簽署了北大西洋公約,決定成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同
年8月24日各國完成批准手續,該組織正式成立。希臘、土耳其于1952年2月18
日、聯邦德國于1955年5月6日、西班牙于1982年正式加入該組織。
進入90年代,隨著華沙條約組織的解散和蘇聯的解體,歐洲的政治與安全形勢發生了巨
大變化,北約的職能轉變為政治軍事組織。1991年12月,北約首創成立了由北約國
家、前華約國家、獨聯體及波羅的海三國組成的北大西洋合作委員會。1994年1月在
布魯塞爾舉行的首腦會議一致通過了同中歐、東歐國家和俄羅斯建立“和平伙伴關系”的
方案。1997年5月,為“把北約與伙伴國的政治軍事合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加強
歐洲和大西洋地區的安全與穩定,北約國家與伙伴國家外長共同決定成立歐洲北大西洋伙
伴關系委員會。
該組織的宗旨是締約國實行集體“防御”,任何締約國同他國發生戰爭時,必須給予援助
,包括使用武力。華約解體后,北約謀求擴大其使命,如維持和平和通過對話促進區域穩
定等。
該組織的主要機構為北大西洋理事會(部長理事會)、防務計划委員會、計划與分析委員
會、常任代表理事會、國際秘書處和軍事委員會。北大西洋理事會為北約的主要決策機構
,它經常舉行大使級的會晤,每年至少舉行兩次外長級會晤,必要時舉行首腦會議。軍事
委員會為北約最高軍事指揮機構,下轄歐洲盟軍司令部、美國─加拿大區域聯合防空計划
小組等,軍委會每年開會兩至三次,負責就北約防務問題向部長理事會和防務計划委員會
提出建議,其主席由軍委會成員選定,任期兩到三年。除法國、西班牙和愛爾蘭外,所有
成員國都指派一些本國軍隊由北約統一指揮。1991年12月,北約設立了北大西洋合
作委員會,作為同它原來的東歐集團對手中的國家進行對話的一個論壇。
北約成立以來的主要活動是通過部長理事會和防務計划委員會就高級國際重大政治問題密
切磋商、協調立場﹔在軍事方面研究和制定統一戰略和行動計划﹔每年舉行各種軍事演習
。
資料來源: http://mails.fju.edu.tw/~engl1031/ip/txt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