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PLNT (Id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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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德國的選舉制度
時間Wed Sep 9 22:35:15 2009
標題:德國的選舉制度
新聞來源: (須有正確連結)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4642954,00.html
德國的選舉制度相對複雜,很多選民其實都不清楚為什麼手裡有兩票。這裡為您介紹德國
的所謂的"個人化的比例選舉法"以及它選民投票行為帶來的影響。
第一選票——第二選票
聯邦議院選舉的選票分為兩欄:左側用於第一選票,右側用於第二選票,也就是最起決定
性作用的一票。
第一選票是為了選舉選區的議員。德國分為299個選區,每個選區只能有一名獲得票數最
多的議員進入聯邦議院。除了少數例外,通常只有基民盟/基社盟和社民黨候選人能夠獲
得這樣的「直選議席。」德國實行的是相對多數原則,而不是象法國等國家那樣需要超過
半數以上的絕對多數。根據德國實行的相對多數制,獲選票最多者就是勝者,儘管其他候
選人的票數加起來往往要多於這名獲勝者。而在法國等實行絕對多數票的國家,就常常需
要進行第二輪投票。
德國聯邦議院598名代表中的另一半——同樣是299 個席位——由各聯邦州政黨列出候選
人名單提交議會。選票右側的第二選票就是用來對各聯邦州提交的候選人名單進行投票。
這第二張選票更為重要。因為選民的第二選票選舉的不是個人,而是政黨。所有第二選票
的總和決定著聯邦議院中各政黨的力量強弱。議席的分配也是根據一個政黨所獲得的有效
選票的多少來決定。在扣除了直接選舉的議席之後,餘下的席位再根據選票的數額分配給
各政黨提供的州選舉人。所以說,第二張選票決定著一個政黨在聯邦議院中的力量大小。
此外,299個席位也根據各聯邦州人口的多少進行分配。因此,德國聯邦議院也體現了德
國的聯邦結構。
混合選舉制度——帶有例外的比例選舉制
由於德國的選舉制度結合了兩種不同的方法,因此被稱之為「個人化的比例選舉法」。像
英國那樣只以選區候選人為基礎的選舉制雖然可以得出明確多數,但是相當大比例的選票
常常不起作用,小黨和新政黨機會較少。像德國在魏瑪共和國時期實行的純比例選舉制似
乎更公平一些,但是它也會引發政黨割據,常常導致政府不穩定。
在聯邦議院的選舉中,所有選票的比例也是至關重要的,但也有例外:一是百分之五的限
制條款和授權法規則。原則上來說,只有那些至少獲得5%的第二選票的政黨才能夠派議員
進入聯邦議院。但是如果一個政黨所獲得的第二選票雖然不到5%,但至少在三個選區選舉
獲勝,也可以在議會佔有席位。在1994年的選舉中,當時的民社黨,也就是今天的左翼黨
在東柏林選區獲得4個直接席位,因此,儘管該黨贏得的第二選票只佔4.4%,沒有達到5%
,但是仍然總共獲得聯邦議院的30個議席。
混亂和戰術
德國分為第一選票和第二選票的混合選舉制度令許多德國選民也感覺迷惘。雖然第二票是
關鍵的一票,但是它的名稱就會給人「次要」的感覺。而且突出「總理候選人」的競選也
會給人產生誤導。雖然第二選票對政黨名單至關重要,決定著哪個黨能夠入主總理府,但
是他們在展示自己的首席候選人時,卻常常不提政黨的名字。此外,總理都是在聯邦議院
由政黨聯盟選舉產生。而積極參政的選民們不想浪費掉兩張選票中的任何一張。例如他們
將第一張選票投給有希望獲勝的聯盟黨或者社民黨的總理候選人,第二張選票則投給自民
黨或者綠黨等較小的政黨,即大聯合政府可能的執政夥伴。
作者:Jochen V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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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其他各類集體主義一樣,種族主義也尋求不勞而獲。它尋求自動獲得知識﹔它尋求
自動評價人們的品質而忽略運用理性或道德判斷的責任﹔而更重要的是,它尋求自動的自
尊(或偽自尊)」
Ayn Rand<The Virtue of Selfish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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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3.11.137
推 leepingyo:德國制度真讓人難以理解 (菸) 09/10 00:06
推 abraxas7726:和我們的單一選區兩票差不多~ 總理由國會選、非民選 09/10 01:22
推 akanokuruma:德國的制度感覺有發揮制衡的作用..而且也不會獨大 09/10 01:28
推 rkl3329:德國和我國的制度差滿大的.當初修憲時本來學者們是希望改 09/10 02:24
→ rkl3329:類似德國的制度,不過最後改出來的結果是較類似日本 09/10 02:25
推 NKN:主要的差別是記票算比例的方式不太一樣 09/10 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