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遭國際制裁措施小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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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06/16/1hb97.html
(路透首爾5日電)
北韓今天發射火箭,號稱是把衛星送上太空的和平行動,但美國和日本已警告在先,北韓
若採取這種挑釁動作,將尋求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採取行動,包括對北韓實施新制裁,或加
強現行制裁措施以及中止提供援助。
北韓以往或因試射飛彈和試爆核子裝置,或因人權紀錄欠佳,已數度遭受國際制裁,以
下簡述目前仍實施中的制裁措施:
●北韓於2006年7月發射最長程的「大浦洞二號(Taepodong-2)」飛彈,三個月後聯合國
安全理事會於10月通過1718號決議案,對北韓實施武器與金融制裁。
●北韓於2006年7月發射「大浦洞二號」飛彈後,聯合國安理會即通過1695號決議案,
禁止提供北韓可能用於該國核子計畫的材料、技術和金融資源。
●美國財政部規定禁止美國企業與部分北韓機構進行交易,或進行涉及北韓船隻的交易。
進口北韓製產品也必須先獲得批准。
●日本禁止進口北韓產品,也不准北韓船隻靠港。依據聯合國安理會對北韓銷售奢侈品的
禁令,日本也禁止銷售牛肉、魚子醬、鮪魚、豪華汽機車和照相機到北韓。
●南北韓間貿易關係密切,但依據1996年的一項多邊協定,把軍民兩用產品轉移給可能將
其用於軍事用途的國家應受管制,南韓產品和設備要輸往北韓也因而受到嚴格限制。
●為獎勵北韓去核化作業的進展,美國去年10月表示,已將北韓由「對敵貿易法」中的
支援恐怖主義國家黑名單除名,終止部分貿易制裁措施。
中央社(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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