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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佛州法官裁決 健改法「全部違憲」 新聞來源: (須有正確連結) http://udn.com/NEWS/WORLD/WOR6/6131059.shtml 【世界日報╱編譯中心綜合佛羅里達州潘沙科拉31日電】 2011.02.01 06:25 pm 歐巴馬總統最引以為傲的健保改革法31日遭到重大挫敗。佛羅里達州聯邦地區法官文森 (Roger Vinson)裁決,此法「全部違憲」。文森指出,該法「硬性規定美國民眾購買健保 ,否則罰款」,顯示國會違憲,越權管理商務。司法部對此裁決強烈表示異議,準備提出 上訴,此法的最後命運將由聯邦最高法院定奪。 包括佛州在內共有26州針對此法興訟,指稱這項由歐巴馬主導、國會通過的新法侵犯人民 權利,因為它強迫18歲以上的國民2014年前必須購買健保,否則面臨罰款。文森法官同意 原告的論點。 70歲的文森法官在長達78頁的裁決意見書中寫道:「憲法的商務條款規定,國會有權管理 越州經濟活動,但本法官認定,此法的強制購買健保條款,尋求管理『不採取經濟活動』 (economic inactivity,意即不購買健保),因此國會逾越了憲法賦予的管理商務權力。 如果國會能因某人不從事某一商業活動而加以懲罰,那麼憲法列舉國會權限將失去意義, 聯邦權限將更難以理解。憲法將名存實亡。」 早先已有另外兩位聯邦法官裁決健保改革法「合法」。維吉尼亞州一位聯邦法官裁決,硬 性規定購買健保違憲,但未裁決整個法律無效。文森法官則更進一步,宣稱如果硬性規定 購買健保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整條法令都違憲。 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站(ABC News)指出,本案獨特之處在於多達26州針對健保改革法興訟 ,由於聯邦法官對有關憲法的部分看法不同,聯邦最高法院很可能同意受理此案。歐巴馬 政府的律師辯稱,各州沒有立場就此法興訟,因此本案應予撤銷。 ※每日每人發文、上限量為十篇,超過會劣文請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25.153
yeh67:健保應該視為國民福利而不是商務交易 02/01 23:56
swatteam:米國對於洲際商務這個概念所扯出來的實際管轄範圍根本就 02/02 00:34
swatteam:是無邊無際... 02/02 00:34
ncyc:州際商務條款與第一章第八條的「必要與適合條款」一直是聯邦 02/02 20:23
ncyc:(行政、立法與司法)用來擴權的尚方寶劍 02/0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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