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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 http://en.wikipedia.org/wiki/Lebanon 黎巴嫩在二十世紀初法國殖民地,1943年獨立 其政府為為共和體制,權力由 "總統"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首相" (prime minister) 與 "議會長" (President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 三者分持。 對於上述三位領導者的出身,憲法沒有明文訂定。但在1943年獨立前夕,第一任總統 與第一任首相的會談,產生了所謂的 "國家公約" (National Pact) 協定。這份協議 (未成文) 指出: - 總統必須是基督教徒 (Maronite Catholic Christian) - 首相必須是遜尼教徒 - 議會長必須是什葉教徒 關於議會的組成,明文訂定在1990的憲法中: 議會席次基督教徒與穆斯林教徒各佔一 半(各64席);穆斯林教徒中,遜尼派與什葉派也各佔一半(各27席)。議會每四年由人 民直選改選一次。最近一次改選是在 2005 年六月。 另外,議會選舉出總統,任期為六年制,不可連任 (但可以通過臨時決議延長任期); 總理也由議會提名,總統任命。 最後,黎巴嫩在中東也是一個奇特的國家,其國民由四成多的的基督教徒與五成的回 教徒組成。 *********************************************************************** 看完上述說明,比較能瞭解,為何黎巴嫩政府無法控制真主黨。個人推測可能原因是, 真主黨只是什葉派的一支,而其政府又是各方勢力妥協後的綜合體。因此,沒有單獨 政黨能掌控國家機器。一旦單一政黨的私人權力(武力)過大,中央政府的公權力會完 全失效,即便政黨改選,恐怕結果也是相同。或許有兩個解決方案: 要不是一場大型 內戰,要不是真主黨能挾威操控整個議會。(當然,以色列直接滅了真主黨也說不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94.129 ※ 編輯: I0O1 來自: 140.113.194.129 (07/15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