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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貫徹如何? 新聞來源: (須有正確連結)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4762560,00.html 20年前,也就是1989年11月,聯合國全體大會針對佔地球總人口三分之一以上的年齡在18 歲以下的群體通過了「兒童權力公約」,那麼,如今這一群體的人權現狀如何呢?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新聞發言人黑爾佳·庫恩為人們解釋了兒童權利公約的必要性: "兒童尚未成年,他們無法做成年人所作的一切。他們需要特殊保護。所以他們也需要一 個使他們受到保護的特殊環境。成年人為此承擔責任。所以人們有必要確定兒童權利,並 使其得到落實。" 公約中的第54款首次在一個具有國際法約束力的條約中提及政治公民權,兒童的文化、經 濟和社會權利。此項公約以書面形式確保所有18歲以下的地球居民享有生存、成長、受保 護和參與權利。在1945年聯合國成立後達成的許多國際條約中,兒童權利公約位居首位, 至少是在書面上。黑爾佳·庫恩認為: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是受到最多國家,以最快的速度批准通過的公約。除美國和索馬里 之外,所有國家都批准了該公約,這就是說,上述國家有義務遵守該公約。" 公約的落實情況並不理想 但到目前為止,公約的落實情況並不能盡如人意。黑爾佳·庫恩說: "一方面,警惕侵犯兒童權利的意識在不斷提高。現在人們已將其視為一種犯罪行為,並 對犯罪行為的幕後凶手進行部分司法追究,比如用兒童兵參戰,對兒童進行性剝削,強迫 兒童從事艱苦勞動等。但這些問題遠沒有得到解決,我們必須付出艱苦的努力。" 目前人們已就該公約另外製定了兩項附加備忘錄,目的是禁止僱傭兒童兵,禁止將兒童作 為人口販賣,賣淫和色情業的剝削對象。但到目前為止,附加備忘錄只獲得不足世界三分 之一國家的批准。 在戰勝艾滋病的鬥爭中,兒童的處境明顯處於劣勢。2009年9月底,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世界衛生組織以及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共同發表的一項調研結果就證實了這一點。該報 告指出,世界各地感染艾滋病毒的兒童獲得的醫療救助明顯少於成年人,儘管近年來,製 藥業因迫於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以及其他兒童權利組織的壓力,專門為感染艾滋病毒的兒童 研製醫藥。 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誕生20年後的今天,兒童權利是否依舊處於人權的陰影之中呢?聯 合國兒童基金會新聞發言人庫恩女士認為,鑑於業已取得的進步,人們不能籠統地做出這 樣的結果,但是,庫恩女士認為: "在世界範圍內,每兩個兒童中就有一人受到不公待遇。他們無法享受最基本的保障,比 如無法享受清潔飲水,沒有固定住所,無法上學,得不到足夠的食品供應等。"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擔心,世界性的經濟危機會使這一局勢更為嚴峻。 為此,庫恩女士指 出,在此次金融和經濟危機中,貧窮國家尤其受到嚴重衝擊,大家必須付出努力,確保那 裡的兒童免受更為不利的影響。但事實是兒童遭受不利影響的危險極大。 作者:Andreas Zumach -- 「就像其他各類集體主義一樣,種族主義也尋求不勞而獲。它尋求自動獲得知識﹔它尋求 自動評價人們的品質而忽略運用理性或道德判斷的責任﹔而更重要的是,它尋求自動的自 尊(或偽自尊)」 Ayn Rand<The Virtue of Selfishnes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6.138
Vicky1016:美國不批准的原因是?? 10/07 02:46
NPLNT:查了一下好像是因為美國有些州還有可以對16-18歲兒童執行死 10/07 03:00
NPLNT:刑的法律 10/07 03:01
NPLNT:而公約的第一條是"本公約所稱之「兒童」,係指所有未滿十八 10/07 03:02
NPLNT:歲以下之人。然而適用於兒童之法律中,規定在十八歲以前就成 10/07 03:02
NPLNT:為成年者不在此限。 " 10/07 03:03
MRZ:若說是"未成年人公約"還差不多,17歲還叫"兒童"? 10/07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