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ingts (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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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貼文冒犯泰王 美公民判刑2年半
時間Fri Dec 9 18:39:20 2011
標題: 貼文冒犯泰王 美公民判刑2年半
新聞來源: (須有正確連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9/today-int4.htm
現年五十五歲的高登,在網路上張貼被視為詆毀泰國國王蒲美蓬的內容,被判刑2年半。
(法新社)
〔編譯陳維真/綜合報導〕一名美國籍男子因為在網路上張貼被視為詆毀泰國國王蒲美蓬
的內容,觸犯泰國禁止誹謗王室的「冒犯君主罪」,八日遭泰國法院判刑兩年半。美國駐
泰使館和人權團體同聲批評判決太重,強調言論自由應予保障。
現年五十五歲的高登出生在泰國,但有美國公民身分。高登數年前住在美國科羅拉多州時
,將在泰國遭禁的泰王傳記「國王從來不笑」(The King Never Smiles)部分內容翻譯
為泰文,並張貼在部落格上,還在另外兩個網路論壇提供譯文的連結。該書為一名美國記
者韓德利(Paul M. Handley)所著,指控泰王是泰國民主發展的絆腳石。
律師請求國王赦免
高登定居美國迄今已約卅年。今年五月,高登因關節炎和高血壓前往泰國就醫時,突然遭
到逮捕。原先檢方求刑五年,高登八度聲請保釋都被駁回,只好認罪以換得較短刑期,最
後判刑兩年半。高登律師表示不會再上訴,但會請求泰王特赦。
根據泰國的冒犯君主罪法,任何詆毀泰王、王后、王儲或攝政王者,每項罪行最高可判處
十五年徒刑。上月,一名六十一歲泰國男子因寄送侮辱王室的四封簡訊,遭判刑廿年;維
權人士批評,此法扼殺言論自由。
以往犯下冒犯君主罪的外國人,刑期通常較短,並多半獲得赦免,而後遣送回國。泰國法
律是否適用於境外的外國公民,也引發爭議。
泰國有全球最嚴苛的冒犯君主罪,過去幾年政局動盪,被判刑的案例增加,刑期也越來越
長。泰國官方甚至通過新法,增加政府控管網路與手機言論的權限;從八月到十一月,官
方要求社群網站「臉書」撤下多達八萬六千個可能冒犯泰國王室的網頁,甚至表示只要「
分享」或對這些頁面按「讚」,便構成觸犯冒犯君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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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1.5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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