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行動僅中國抗議 學者:台認知國際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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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I央廣 2/1 2016 美國華盛頓訊
美國強調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軍艦在南海屬「無害通過」,美國學者克拉克(Bryan
Clark)強調,這項行動僅有北京抗議,是因為台灣與越南認知公法下的無害通過。
美軍驅逐艦柯蒂斯魏柏號(USS Curtis Wilbur)30日進入北京控制的西沙中建島12浬海域
,五角大廈聲明強調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船艦可「無害通過」(Innocent
Passage)。
「無害通過」指的是,沒有進行軍事行動的船艦,可直行通過爭議海域,當中包括軍艦,
但驅逐艦或巡洋艦等在位於他國爭議海域中,不得進行起降直升機與啟動雷達鎖定等具敵
意的動作。
美國前海軍幕僚克拉克在突破防衛(Breaking Defense)網站指出,美方並未挑戰中方主權
宣示,事實上,反而透過無害通過支持中方;美方如真有意挑戰中方或他國的聲索,驅逐
艦會進行軍事行動,包括啟動雷達鎖定與起降直升機,但美方沒這麼做。
克拉克說,有趣的是,台灣與越南並未提出抗議,因為即使這兩方宣稱西沙是領土,但都
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認知無害通過;只有中方以敏感的歷史主權,與廣泛解釋國際
公法下的領土權力為由,提出抗議。
由法律意義來看,美國認知海洋法公約的存在,認為是種慣例,但未正式承認公約,因此
實際上,無害通過對美國來說,未涉及正式承認各國的主權宣示,但五角大廈聲明提及中
台越三方,仍引起各界臆測。
歐巴馬政府對南海議題高度謹慎,突破防衛曾引述美國國防官員的說法,華府早在2012年
停止直接挑戰中方在南海宣示的主權,過去3年來,美國軍機與軍艦並未飛越與航行過,
中方宣示擁有的12浬空域及海域,直到2015年10月驅逐艦拉森號(USS Lassen)的行動。
克拉克說,北京的回應部分是為了保持國內民族主義的熱度,但不希望最後「尾巴搖了狗
」(指一種倒轉過來的倚賴模式),被迫採取軍事行動。
他認為,在國際法上,國家如何回應領土遭侵犯十分重要,如果被侵犯者不提出抗議,會
設下聲索方不重視領土遭侵犯的先例,相信中方會持續表態,強化其聲索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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