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印度高院裁定同性戀"除罪化"
新聞來源: (須有正確連結)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8130000/newsid_8131700/8131713.stm
印度德里的高等法院裁決,在彼此同意的狀況下,兩個同性成年人進行性行為不是刑事犯
罪。
此一裁決推翻了已經有148年歷史、英國殖民時代留下的法律,認為同性戀是"違反自然的
罪行"。
以前同性戀行為可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雖然在印度許多人認為同性戀不合法,但是同性戀權力團體則是一直說,先前的法律侵害
了人權。
德里高等法院的裁決則是說,先前的法律具有歧視性而且也侵害了基本權利。
判決公布之後,印度的同性戀團體表示歡迎,並且說現在是取回了以前被剝的權力,也令
他們恢復了對司法的信心。
同性戀團體也說,他們知道對同性戀的偏見還會繼續存在,未來還會有漫長的鬥爭。
"除罪化"之後,未來印度的同性戀者就不必擔心因為愛滋病求醫而被當成罪犯逮捕。
印度天主教團體則對裁決表示不滿,強調教會不贊同同性戀行為,將其視為不自然、不道
德而且是墮落的行為。
印度伊斯蘭教代表指責法院的裁決是個錯誤,他們無法接受。
2004年印度政府反對同性戀"除罪化"的連署,當時德里高等法院則是將"除罪化"連署申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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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其他各類集體主義一樣,種族主義也尋求不勞而獲。它尋求自動獲得知識﹔它尋求
自動評價人們的品質而忽略運用理性或道德判斷的責任﹔而更重要的是,它尋求自動的自
尊(或偽自尊)」
Ayn Rand<The Virtue of Selfish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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