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預算案制訂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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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aper.wenweipo.com/2010/02/02/GJ1002020002.htm
[2010-02-02] 香港文匯報
2月
第一步:白宮編纂預算
徵詢聯邦各部門明年開支要求後,白宮會編纂預算,並於每年2月首個星期一或之前,向
國會提交預算案藍本。預算案藍本反映總統明年的財政大計,亦會顯示白宮對明年施政優
次的立場,或是總統對於特定施政目標的長遠計劃。
3月-4月
第二步:國會修訂決議
國會接獲預算藍本後,兩院預算委員會須於4月15日前分別制訂並通過「預算決議案」,
但通常會逾時。決議案將對華府財政預算提出具約束力指引,並可對19種類別開支設限,
例如限制首年撥款金額,變相押後項目執行。
5月-9月
第三步:國會修正支出
預算決議案通過後,參眾兩院12個撥款委員會將就華府各獨立項目設定撥款上限,並提出
監管指引。部分議員會乘機加入對選區有利的「條款」,並曾多次因此爆出貪污醜聞。12
項撥款案最遲要在10月1日,即新財政年度開始前通過,但通常亦會逾期。
最後,總統必須簽署所有撥款案,假如白宮不滿意開支裁減幅度,亦大可行使否決權,由
國會再作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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