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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天然氣第一次向歐洲出口是在1940年代中期輸送到波蘭,但是大規模出口是在1967年 開始出口到捷克斯洛伐克,在後一年輸送到奧地利。於是俄羅斯開始成為歐洲天然氣四十 年來的主要供應者,而且在冷戰結束後向統一的歐洲供應了二十年的天然氣。在2004年, 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八個客戶,前蘇聯加盟共和國或中東歐的社會主義陣營盟友,成為歐洲 聯盟的會員國,並因此必須實施歐盟的競爭制度和天然氣(與電力)市場自由化的命令。 俄羅斯往歐洲出口因此逐漸變得受到歐盟的國家管理者和歐洲執委會在布魯塞爾的泛歐洲 空間-這兩個方面的管理。對俄羅斯和天然氣工業公司而言,過去的天然氣出口的歷史是 只經由一條管線向歐洲進口。未來它將會更加多元化,增加出口到亞洲,以及潛在地以液 化天然氣的方式出口到亞洲和北美洲的兩種機會。於是本章不僅將會檢視天然氣工業公司 出口到歐洲的近史,還有公司成為『全球性天然氣參與者』的前景。 歐洲 表3.1顯示1990—2003年間俄羅斯向歐洲供應的天然氣出口。以積極的詞彙來講,俄羅斯 天然氣向歐洲的擴大出口並不是一條平穩的上坡路段。數量在1995年才超越1990年的水準 ,而且進一步上升,但並不是一貫地平穩。從2002—2004年間,出口上升將近200億立方 公尺,幾乎完全輸送到西歐。但是表3.1各個國家的數據並不符合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出口 數據,根據後者,它在2003年總共出口1403億立方公尺天然氣到歐洲,其中俄羅斯生產 1329億立方公尺,而74億立方公尺來自中亞。這一份詳列各國的數據並沒有列出在2001年 開始銷售到英國與比利時的部份,而且他們在2004年上升了41.4億立方公尺天然氣的數量 ;這些數據包括法國與德國的出口資料。 天然氣工業公司經由它完全補貼的天然氣出口公司負責處理出口到歐洲的所有銷售,它直 接或是經過它的子公司如外國天然氣貿易公司( Zarubezhgaz-Erdgashandel-Gesellschaft mbH,ZGG),販售銷往歐洲的天然氣。在1990 年之前,歐洲被明顯劃分為『西方』的和『東方』的歐洲。西方的成員本質上是OECD的成 員國,不管是否是位於西方;東方的成員則是華沙公約/經濟互助委員會的社會主義國家 。 隨著歐洲統一與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的擴大,歐盟和北約納入了『東歐』和前蘇聯 加盟共和國,它變得更合理地將俄羅斯與為人所熟知的『歐洲』的整個地理空間的天然氣 貿易。在這個部分是檢視天然氣工業公司如何以合資企業和貿易空間,在1990年代和2000 年代初期操作對歐洲的出口策的演變;以及另外的議題是能源在中歐的多元分化與運輸, 以及迴避運輸的管線的重要性。它提高出口到歐洲的金融重要性、以及歐盟的自由化和競 爭性倡議、能源憲章條約與俄羅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等議題的衝擊。它也討論常年議題, 即俄羅斯天然氣供應給歐洲客戶的安全。 合資企業和貿易空間 在1980年代晚期,天然氣工業公司設計了進入歐洲天然氣市場的『下游』策略,此後它在 進口國邊境的天然氣銷售業務意味著主導性的進口公司能夠從天然氣銷售業務獲得龐大的 獲利。歐洲天然氣商業領域中的口頭傳說是指1989年的天然氣工業公司,維克多.齊諾米 爾丁向魯爾天然氣公司(Ruhrgas)的主席建議兩家公司應該為了將天然氣銷售到德國而 成立一家合資的行銷企業,並且這建議被斷然拒絕而嚴重觸怒了天然氣工業公司。不管故 事真實性為何,後果是在1990年10月,穩得勝(Wintershall)宣布與天然氣工業公司合 作並同意成立合資企業,將俄羅斯天然氣輸送至德國東部。這個商業同盟—即為人所熟知 的(Wintershall Erdgas Handelshaus,WIEH)(Winter-resound natural gas trading firm),不久後得到另一家合資企業的補充—溫嘉斯(Wingas,巴斯夫的天然氣 部門),才能開始建立兩條主要的管線:STEGAL從德國與捷克邊境上的聖凱薩琳,將俄羅 斯天然氣加入至卡塞南方的MIDAL管線。在往後十年,溫嘉斯公司將在德國建立重大的管 線和儲藏設施,以及設立在萊登的儲藏設施。 對於天然氣工業公司來說,溫嘉斯合資企業是與外國商業機構以對等伙伴關係、並派遣執 行長在高層管理地位運作的機會。它也提供市場情報,如德國天然氣市場實際的成本與利 潤。不久後天然氣工業公司接受的觀點是俄羅斯天然氣如何以第一手資訊為基礎來制訂價 格的重要性。但是或許溫嘉斯的主要利益在於體會到:如果天然氣工業公司發現它能夠和 其他公司成立一個這樣的聯盟,就能夠和魯爾天然氣公司競爭。魯爾天然氣公司在1990年 之前的地位似乎是無可挑戰的,它也能夠向其他國家的傳統伙伴做出同樣的事情。早期曾 經出現過成功的策略,天然氣工業公司在1995年與義大利的愛迪生集團(Edison)成立伏 爾他合資公司,預計將興建1000英里長的天然氣管線並輸送100億立方公尺天然氣到義大 利市場,在當時是天然氣工業公司擴大它的出口市場中最具有雄心的計畫之一。愛迪生集 團在1998年宣布延後這項計畫,但天然氣工業公司威脅更換新伙伴並亟欲說服SNAM公司( 天然氣工業公司長久以來的義大利伙伴公司)簽署契約提供額外的數量。 天然氣工業公司從溫嘉斯經驗中得到的主要障礙是造成溫嘉斯與魯爾天然氣公司之間的管 線競爭,使得德國市場中的天然氣價格下跌。在某種程度上,天然氣工業公司發現它賣給 溫嘉斯的供應量與其他俄羅斯能源公司賣給魯爾天然氣公司的份量造成競爭,造成價格和 獲利上的下降。在近幾年的競爭中為了進入市場、市場情報而支助可接受的價格,而且這 是向其他歐洲天然氣公司展示的重要證明。但是到了1998年,已經建立了這些優勢,而且 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德國策略已經出現基本上的改變,它與魯爾天然氣公司簽署新的合作協 定。協議內的主要成分是在十二年內擴大現有契約內的內容,天然氣工業公司有權經由魯 爾天然氣公司的天然氣網絡運輸天然氣,以及擴大兩公司之間的科技合作。在1998年12月 ,魯爾天然氣公司以當時的十億美元買下2.5%的天然氣工業公司股權,接著在1999年5月 ,買下另一家公司1.5%的股權。2004年,魯爾天然氣公司成為.ON集團的一部份,而且它 擁有天然氣工業公司的股份增加到6.4%。 在1990年代,天然氣工業公司在歐洲各地成立許多家合資的行銷公司或『貿易公司』(天 然氣工業公司常常使用這個詞彙)。2005年,公司詳細列舉了在18個歐洲國家內的『相關 企業(associated undertaking)』名單,排除天然氣工業公司擁有10%股份的、連接英 國與比利時的『相連結管線(Interconnector pipeline)』以及之前建立的合資企業, 南斯拉夫的南斯拉夫天然氣公司,與羅馬尼亞的Wirom。很難簡化這些合資企業的角色與 活動。他們可以被歸類為三種團體: 1.他們主要業務是管線興建與經營,如Europol Gaz; 2.他們已經在處理(或未來會處理)數量龐大的長期契約,將之銷售給自己國家。Wingas 、Gasum、Panrusgas、Wirom和Progresgas Trading屬於這個範疇內。 3.在天然氣工業公司與主要商業伙伴的範疇之外銷售天然氣,如、GWH、Gaz Trading、 Fragaz、Slovrugas和Promgaz。 很難獲得更多關於這些公司買賣天然氣的資訊。每一個個案都很困難;例如Panrusgas據 信在匈牙利擁有排外的權力處理所有來自俄羅斯的天然氣。Promgaz擁有每年20億立方公 尺天然氣的長期契約以及其他短期契約。Fragaz則從未聽聞過曾經出售天然氣。 中歐:多元化、安全和運輸 在蘇聯和社會主義經濟區(經濟互助委員會)解體不久後,前東歐社會主義國家都陷入了 極端金融困難的處境天然氣工業公司要求能源的運輸需要依照世界價格水準,以硬貨幣支 付能源欠款。前經濟互助委員會的成員國需要龐大的協助,他們全部都參加開發連接奧倫 堡和楊堡的氣田的合作計畫的開發。這些開發包括以政府之間的協議來保證在1990年間, 以軟貨幣和以物易物的方式來交換天然氣的運輸。這些都讓中東歐國家能夠以部分順暢地 鋪設與天然氣工業公司之間的商業關係。儘管如此,調整為支付硬貨幣的能源支付款項和 經濟改革的重建計畫都造成合併性的經濟壓力,天然氣經出口數量在1996年短暫地超越 1990年代的水準後又快速下滑。在2004年,出口到這些國家的總運輸量依然低於1990年的 水準,而且運輸到保加利亞的出口下跌,嚴重減少運輸到羅馬尼亞和波蘭的出口量,而運 輸到匈牙利與斯洛伐克的數量卻增加(見表3.1)。 中歐國家在獨立後隨即面臨歐洲價格水準和以硬貨幣支付的轉變,很難相信中歐國家負擔 得起興建新管線運輸非俄羅斯的天然氣進口,和以硬貨幣支付能源款項的負擔。但是在獨 立的五年後,捷克、匈牙利和波蘭的經濟開始恢復,而且能源與天然氣需求開始增加。在 1990年代中期,對於俄羅斯在經濟上和政治上控制這些國家的想法開始變得更強烈,而且 天然氣工業公司開始尋找機會處罰那些想要分散中歐對俄羅斯能源供應依賴的人。 相對於這些想法,中歐國家的天然氣公司開始積極考慮某些計畫,將非俄羅斯的天然氣運 輸到這個區域。匈牙利公司MOL在1995年與魯爾天然氣公司簽署十年為期的契約,約定每 年運輸5億立方公尺天然氣(從1996年開始),它將之視為是是一項安全作為,更甚於多 元化的步驟。多元化的主要突破發生在1997年四月,捷克公司Transgas和挪威的GFU簽署 天然氣供應協議。協議中規定幾乎是立即開始行動的天然氣供應,並在2000年增加到一年 30億立方公尺。捷克政府最終選擇的決定性因素是它認為俄羅斯派駐布拉格的大使認為捷 克加入北約組織,以及捷克政府想要在實際上完全脫離俄羅斯天然氣生產和運輸體系是一 個政治威脅。1998年晚期,捷克和俄羅斯建立新的關係,Transgas和天然氣工業公司簽署 一份供應和路過的長期契約。 天然氣工業公司和捷克當局之間的協商之所以有名是在於它的穩定意義。捷克政府堅持與 天然氣工業公司在國內成立這個俄羅斯天然氣的重要買方採取『強硬』的路線,儘管事實 上它削減了以硬貨幣支付能源款項的可能性。1997年,天然氣工業公司指定天然氣投資公 司(Gas-Invest joint stock company )作為代理人,以排外的權利供應額外的天然氣 到捷克市場。,但是它的活動只陷於交易一點點的數量、管線的修復和裝備的出口。捷克 的天然氣運輸公司Transgas,和其他配送公司的大部分股份在2001年被德國的RWE公司買 下來在2005年,天然氣工業公司被獲准參加這一次的競標。天然氣出口公司的子公司外國 管理與持有公司(Zarubezhgaz Management und Beteiligungsgesellschaft mbH,ЗМ Б-Зарубежгаз Менеджмент унд)獲得天然氣投資公司37.5% 的股份。 天然氣工業公司在捷克共和國的行動自由被限制在該國做為俄羅斯天然氣運輸到德國和其 他市場的轉運國。而斯洛伐克也具有同樣的重要性,天然氣工業公司與斯洛伐克天然氣產 業的關係則比在捷克更加惡劣,特別是天然氣工業公司與SPP公司之間的關係。1997年, 天然氣工業公司與SPP成立一家合資的天然氣貿易公司Slovrusgas,它有意購買所有的俄 羅斯天然氣,再轉賣給SPP。然而,幾乎所有的斯洛伐克天然氣都賣給SPP公司,而且已支 付過路費的方式獲得,這使得Slovrusgas成為一個邊緣化的角色。2002年,49%的SPP股 份被賣給魯爾天然氣公司和法蘭西天然氣公司,隨後天然氣工業公司購買12.5%的股份而 成為重要的股東。 另一個例子是波蘭。波蘭是另一個擁有強烈慾望亟欲擺脫對俄羅斯天然氣供應的依賴,但 這個目標在現實上很難達成。在前十年,政府宣布要將天然氣供應來源多元化,引入荷蘭 、挪威和丹麥的天然氣供應,在現實上卻是無盡的討論、協商以及已經簽署的契約,但是 商業現實是多元化的失敗—特別是自從亞馬爾管線(下面將會看到)建立後—俄羅斯天然 氣的價格是波蘭最便宜的供應來源。唯一的例外是在2000年晚期開始,從挪威經由德國的 Netra管線系統進口每年5億立方公尺天然氣,以及從德國進口同樣數量的短期供應。與挪 威國家石油公司簽訂的長期供氣契約最後在2003年廢止。同時,波蘭石油與天然氣公司( Polskie Gornictwo Naftowe i Gazownictwo,PGNiG)——儘管關心對於俄羅斯天然氣的 依賴,在2003、2004年從天然氣工業公司與烏克蘭天然氣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資公司,歐拉 天然氣運輸公司(Eural Trans Gas)進口20億立方公尺土庫曼的天然氣,並要求在2005 年7月到2006年年底將供氣數量增加到34億立方公尺。波蘭對俄羅斯天然氣依賴具有高度 的政治敏感性,在蘇聯解體之後的時代成為定期的問題,特別是在2004年2月發生白俄羅 斯危機(見第二章)之後,也將焦點放在亞馬爾管線上。 困難問題也發生在1990年代中期的保加利亞,主要的爭論焦點是讓天然氣工業公司能夠獲 准進入保加利亞市場並擔起天然氣運輸與銷售的業務,以及該公司經過保加利亞將天然氣 賣到土耳其的過路費應該如何定價。保加利亞的政治不穩定造成政府政策的重大改變,並 且增加與主權相關的、對外政策的敏感性,特別是國內的俄羅斯公司的商業活動。在1996 年之後的俄羅斯天然氣運輸反映了現金交易與天然氣運輸兩項的改變,接著則是在楊堡的 政府間協議下的債務處置。在痛苦的協商結束兩年後,天然氣工業公司與保加利亞政府在 1998年4月簽署至2010年到期的天然氣銷售與運輸協定。協定內容包括將運輸容量提高到 將近187億立方公尺(在2002年將其中的135億立方公尺天然氣經過保加利亞運輸到土耳其 、希臘和馬奇頓)。結果是在保加利亞天然氣市場裡的嚴重壓縮,由於(在某方面上)天 然氣工業公司堅持使用Topenergy做為中間代理,該天然氣工業公司後來擁有了該公司100 %的股份。儘管如此,天然氣工業公司與保加利亞天然氣公司各擁50%股份的合資企業 Overgaz得到執照在26個保加利亞城市建立天然氣運輸網路的重要供應者。 在羅馬尼亞,分化天然氣供應的慾望讓Romgaz宣布與魯爾天然氣公司在1999年冬季開始運 輸每年5億立方公尺的天然氣,到2005年時增加到20億立方公尺,但是沒有增加運輸的路 線。與Gasunie協商進口荷蘭的天然氣同樣沒有獲得收穫。隨後,國營的天然氣壟斷公司 Romgaz開放民營化而且重建為生產、儲藏、運輸和五個配送的公司集團。天然氣工業公司 無法競標購買國家持有的天然氣配送公司股份,並與Wintershall在行銷、開發運輸和儲 藏計畫上繼續合作。 在1990年代,中東歐國家天然氣供應多元化呈現出與經濟獨立、國家主權並證實與共產時 代切斷關係有相當大的關連。這些因素比天然氣供應安全更重要,俄羅斯會以切斷天然氣 供應做為威脅,反對那些國家實施與俄羅斯相抵觸的政策。在2005年大多數中東歐國家若 非已經成為歐盟成員,就是很有可能在2010年前獲得成員資格。對大多數國家來說,這個 動機並不是那麼強烈,目標並不再那麼強烈地要獲得『獨立』,而是為了進入在政治上可 以接受的經濟與能源互賴的框架,並以此目的重建商業關係。儘管如此,契約的多元化雖 然多了額外的成本,卻達到了三個重要的目標。第一,它是經濟(然後是政治上)獨立的 象徵。第二,在關於俄羅斯天然氣發生任何供應問題時,它提供安全措施,在契約的架構 下可以獲得替代性天然氣供應。第三,它是強迫天然氣工業公司與其他供應者維持競爭的 工具。 運輸管線:亞馬爾—歐洲管線、北歐管線和藍流管線 亞馬爾歐洲管線:在1990年代經由烏克蘭運輸天然氣的問題(詳見第二章)嚴重影響到天 然氣工業公司,它無法見到解決方法,並且害怕傷害到主要收入來源與它的可靠名譽,所 以因此想發開發其他替代性的運輸管線。它在亞馬爾半島的氣田開發已在第一章有詳細介 紹。部分原因是原本的亞馬爾開發計畫是連接現存的北光管線系統新增兩條出口管線,經 過白俄羅斯在布列斯特進入波蘭和德國。天然氣出口公司的官方的亞馬爾管線歷史陳述道 ,天然氣工業公司在1992年開始開發成立新出口通道的想法,並出現兩個重要的里程碑: 在1993年,俄羅斯、白俄羅斯和波蘭簽署關於實施管線建設的政府間協議; 命名為『亞馬爾—歐洲』是在1993年12月里斯本能源憲章條約會議時頒佈的『跨歐網路計 畫』之下,作為『優先投資的計畫』。 1994年.經過白俄羅斯和波蘭的出口管線在所有國內開發獲得進度超前的開發,並連接起 新出口管線網絡與和現存管線之間的連結。溫嘉斯在1994年開始建造德國境內的第一段管 線,亞馬爾管線可以說是建造『從市場到生產地』之間的連結。跨越奧德河的部分以及轉 運國的117哩新管線,使德國能在1997年在法蘭克福獲得少量的新天然氣供應。 運輸293億立方公尺天然氣到德國的第一線段嚴重地延期。直到1999年年底白俄羅斯線段 才開始興建,甚至到了2004年才開始運輸240億立方公尺天然氣。管線興建工事的延期有 許多原因,天然氣工業工司缺乏資金(加上缺乏來自白俄羅斯的資金)可能是最重要的因 素。然而,局勢開始變得明朗甚至在1993—94年期間,天然氣工業公司試圖銷售亞馬爾的 天然氣。買方們都沒有在在長期的天然氣契約中立刻提到需樣這麼龐大的供氣量。波蘭的 購氣契約是在1996年由天然氣工業公司與每個國家的天然氣公司一起簽訂,契約規定初期 的供應量是供應每年70億立方公尺給波蘭國家油氣公司、供應每年100億立方公尺給德國 溫嘉斯公司,和在特殊情況下每年供應40億立方公尺的數量給荷蘭的Gasunie公司。契約 的其他部分是非常長期的管線興建工事。因為許多其他原因,天然氣工業公司減少它要及 早讓白俄羅斯線段完工的緊急性。亞馬爾管線希望最終在2005年達到一年330億立方公尺 的運輸能力,同時現存加壓站的維修與保養工事都會依計畫表完成。 在2000年間,白俄羅斯線段成為天然氣工業公司最大的問題來源,不僅是因為工程上的財 務困難與2004年2月的白俄羅斯事件(詳見第二章),還因為與波俄天然氣關係的政治困 難。亞馬爾管線的波蘭線段是由天然氣工業公司與波蘭國家油氣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資企業 ,歐波天然氣公司(Europol Gaz)負責興建與營運。但是詳細檢視這個合資公司的股權 會發現波蘭國家油氣公司擁有48%的股份,天然氣工業公司擁有48%,其他4%股份由 Gas Trading持有。波蘭國家油氣公司擁有43%的Gas Trading股份,天然氣出口公司持有 16%股份,Winteshall持有2.73%,Weglokoks持有2.27%,以及Bartimpex持有36%股份 ,該公司又和天然氣工業公司有親密的歷史關係。這造成波蘭政治人物宣稱歐波天然氣公 司由俄羅斯擁有大多數的股份,或至少俄羅斯可以產生影響,因此不會是在波蘭政府的控 制之下。 在2000年代初期,波蘭天然氣需求預估將會大幅減少,主要是因為燃器式發電廠的開發失 敗,以及預估在2006年的需求只有127137億立方公尺,與1996年相比較,2005年的需求量 是180—200億立方公尺,並在2010年上升到220-280億立方公尺。天然氣工業公司與波蘭 國家油氣公司在歷經長時間的協商後,1996年契約裡的數量減少了1/4,而且延長契約所 約定的購氣時段。波蘭天然氣需求的減少和2004年的白俄羅斯事件合併在一起,減少了第 二條亞馬爾管線在可預見的未來內的前景。在2004年,天然氣工業公司的下一個主要的歐 洲出口策略轉移到經由波羅的海的北歐管線。 北歐管線:管線是設計成從俄羅斯西北出發—管線的離岸線段最常使用的起始點是維堡— 經由波羅的海通往三個最有可能的消費國家,在德國最有可能抵達的海港是格列斯瓦爾德 。根據天然氣出口公司的資料顯示,這條管線最有可能抵達的關鍵市場是英國、荷蘭和斯 堪地那維亞國家(瑞典和丹麥)。在某些地圖上管線路徑甚至還連接到英國。這條管線的 運輸能力並不確定,但最小值很有可能是200億立方公尺,但還是保留未來開發的可能性 —拉長管線或經由加壓方式—建立其他或額外的管線,就有賴於未來的天然氣需求如何開 發。 北歐天然氣管線將由『北方天然氣公司North Transgas Company』負責興建與經營。這個 合資企業是由天然氣工業公司和芬蘭企業Fortum在1997年實施詳細的外海線段的可行性研 究後,結論認為科技上相當脆弱,但商業上卻是可行。計畫由歐洲執委會授與外歐洲網絡 的地位,接著在2001年的歐俄高峰會議將NEP制訂為『歐俄能源對話內部的『共同利益』 』。魯爾天然氣公司、Wintershall和Fortum簽署協議,共同解釋參與NEP的利益,此後, 天然氣工業公司、Gasunie、蜆殼、道達爾‧億而富‧芬拿、英國石油、Centrica和 PowerGen也表達有興趣參與計畫。 2004年1月,首相伏拉德科夫贊成能源部與天然氣工業公司的提案,包括指派金融、法律 、和工程顧問,並在年底做出最後的投資決定。然而,原本預計在2007年開始運作的時間 被認為是野心太大,在2005年將管線計畫開始營運的時間延後到2010年。如之前在第一章 提到的,NEP的供氣來源原本是巴倫支海的巨型斯托克曼天然氣田,該氣田在1990年代中 期就由國際合資財團研究計畫的可行性評估,並在2004年年初將斯托克曼田從管線的供應 端改變成液化天然氣的供應來源。NEP的供氣來源變成西西伯利亞的南俄羅斯天然氣田。 這項改變有很微小的異狀,如果供氣來源轉變到西西伯利亞的NPT地區,沒有明顯理由特 別將某塊礦田標示為管線來源。然而,隨後顯示的資訊是E.ON/魯爾天然氣公司曾經出價 願意投資南俄羅斯天然氣田—這是第一家西方公司被獲准投資西西伯利亞的巨型天然氣田 —部分資訊來自於與天然氣工業公司簽署的備忘錄中。南俄羅斯氣田的開發資金來自於 E.ON/魯爾天然氣公司購買天然氣工業公司的股份,根據新聞報導,天然氣工業公司曾想 要減少股份的交易額。在2005年年初,新聞報導暗示其他的德國公司:RWE和化學工業鉅 子巴斯夫公司(穩得勝的母公司)在類似的協商中參加南俄羅斯氣田的生產。在2005年4 月,巴斯夫和天然氣工業公司簽署協議—如果契約上的現實—將會提供NEP的興建基礎並 加強兩公司之間的關係。協議提供南俄羅斯氣田49%的股份給予穩得勝作為回報溫嘉斯在 NEP中持有的相同股份;同時,天然氣工業公司在溫嘉斯的持股從35%增加到49%。同 一天,E.ON和天然氣工業公司簽署協議並發佈新聞稿給俄羅斯新聞公司,內容如下: E.ON可能獲得南俄羅斯天然氣田開發計畫的25%股份。天然氣工業公司身為伙伴,可以購 買.ON在歐洲天然氣行銷和電力資產的相同股份。此外,公司將會保持協商和潛在的參與 機會,讓E.ON參加北歐管線的興建和俄羅斯發電部門的開發。 為投資者而設的等價交換方式,亦即投資者獲准將資金投注在NEP管線上,並以南俄羅斯 氣田開發計畫的相同股份作為回報。用這種方法,NEP—這個大約在2010年完工,並滿足 歐洲天然氣需求的計畫似乎有相對的風險—依舊對這些公司產生吸引力。然而,與德國公 司簽署的商業協定的地位在2005年年中依舊存在著相當大的不穩定性。儘管存在不穩定仍 ,NEP仍建立起龐大的政治趨勢,背後是普亭總統的支持,他在2004年五月在國家杜馬的 演說中證實了這個計畫的優先: 在出口上,北歐天然氣管線財團是最重要的。它使出口路線多元化變成可能,直接將俄羅 斯的網路和波羅地海區域與整體的歐洲天然氣網路連接起來。 從總統口中說出這麼強烈的背書意味著極端地重要,而且暗示無論管線計畫在未來可能吸 引到什麼樣的商業前景,它都會繼續進行下去。 藍流:天然氣工業公司在1990年代中葉為亞馬爾管線建立起法律和商業基礎後,它將注意 力從北歐轉向南歐的土耳其,他是向俄羅斯購買天然氣的消費國中,市場成長最快速的國 家。天然氣工業公司已將每年140億的天然氣販售給土耳其國營公司波塔斯公司(Botas) 。販售到土耳其的俄羅斯天然氣需經經過烏克蘭、摩爾多瓦、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才能達 到市場終端,在這個地方,我們已經看過保加利亞(見上方)和烏克蘭(見第二章)的案 例,在1990年代遭遇到重大的運輸問題。 在1990年代晚期,波塔斯預估需求將會從1997年的低於100億立方公尺成長到2005年的540 億立方公尺,並在2020年達到800億立方公尺。隨著如此龐大的成長前景和歐洲大陸其他 地區的強烈競爭,土耳其市場吸引了供應者的龐大注意力。除了俄羅斯的供應之外,波塔 斯向伊朗和亞塞拜然簽署管線進口契約,並向阿爾及利亞與奈及利亞簽署液化天然氣進口 契約。儘管帶著可能性,土耳其市場在2000年代的成長並不如預期般快。特別是如果發電 市場的擴張速度低於預期的速度,這對天然氣工業公司來說非常嚴重,土耳其發電市場會 造成天然氣工業公司得與其他供應者競爭,藉以確保俄羅斯天然氣有足夠的市場空間。 儘管天然氣工業公司有這麼龐大的動機開發藍流管線,藉以保證俄羅斯天然氣可以土耳其 政壇人物和軍方,他們強烈地關心國家對俄羅斯壓倒性的依賴。這類的關心有其實在的理 由,在液化天然氣進口設施完工之前,土耳其在1990年代中期烏克蘭改變路過的天然氣運 輸量時,體驗到天然氣供應短缺的痛苦: 在1994年年初,俄羅斯天然氣的每日運輸量減少大約50%。 在1995年3月,一家現存的天然氣發電廠將它的發電原料轉變成燃燒石油,而兩家化肥工 廠變成備用的電廠。 如果天然氣工業公司說服波塔斯和土耳其政府,即俄羅斯天然氣師安全可靠的,它需要建 造一條運輸路線以規避其他轉運國。管線方案是從俄羅斯北高加索地區,斯塔夫羅波爾北 方的豐富村跨越黑海抵達安卡拉。管線提供西伯利亞的天然氣並使用斯塔夫羅波爾的儲藏 設施作為支援。這條管線的海外線段包含兩段372公里的線段,與友誼管線到Samsun有稍 微的不同,後者產生額外的技術問題,包括管線鋪設的深度記錄—高達2150公尺—在非常 艱困的水域內。 商業上的關鍵步驟出現在1997年12月,當時天然氣工業公司和波塔斯簽署至2000年到期的 、每年160億立方公尺天然氣的長期契約。對於天然氣工業公司來說,藍流計畫在商業上 的突破是讓義大利的ENI公司成立一家50%持股的合資企業負責建造管線,給予該公司有 權利為自己的利潤而販售俄羅斯天然氣。天然氣工業公司史無前例地為了獲得管線的資金 而讓出這些權利。天然氣工業公司和ENI在1998年年初簽約成立策略聯盟,包括特別提到 共同開發里海西北岸的阿斯特拉罕氣田,義大利公司似乎有機會為藍流計畫而開發它自行 擁有的俄羅斯天然氣,雖然該氣田自從發現後就沒有重大的新發現。 隨著ENI公司提供龐大的32億美元資金,在2001年10月開始進行外海線段的鋪設作業,整 條管線在2002年10月,多少有點落後原訂的計畫表,但是在這個具有挑戰性的計畫裡某些 可接受的限制。然而,隨著計畫完工,土耳其在嚴重的經濟衰退和政治危機共同帶來天然 氣需求的衰退,1990年代晚期的天然氣需求預估變成嚴重過渡樂觀的數據。波塔斯甚至在 藍流完工之前尋求降低天然氣供應量和價格…不到一個月之後天然氣的商業運輸開始通過 管線 隨著停止天然氣運輸後,天然氣工業公司和波塔斯公司的關係在一場國際仲裁中更加惡化 ,並且預期俄羅斯對土耳其施加禁運。這件事沒有發生,並在2003年7月,當討論或支付 已經實施的契約內容時,雙方同意尋求可能的解決方法。在年底,雙方建立起新的契約, 減少短期的天然氣供應量,而且波塔斯要求承擔、統一並降低所有俄羅斯依照契約販售給 波塔斯的天然氣價格,並解決跟管線計畫有關的稅賦事務,隨後發佈新聞稿暗示到2020年 為止,俄羅斯經由藍流運輸至土耳其市場的天然氣數量事實上已經從160億立方公尺降低 到80億立方公尺。而且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出口利益在以色列和敘利亞,並且需要在各政黨 之間協商天然氣再次出口的協定。在準備土耳其市場的自由化時,天然氣工業公司買下伯 斯普魯斯天然氣公司40%的股份—這家配送公司可以將俄羅斯天然氣直接賣給消費者。 總之,規避轉運管線的興建並沒有為天然氣工業公司提供明顯的成功,而且還帶來相對高 昂的成本。亞馬爾管線的經驗並未暗示白俄羅斯會是比烏克蘭更值得信賴的轉運伙伴。另 外,亞馬爾管線直到2005年年底仍未到達完全的運輸能力,部分原因是歐洲市場的需求低 於預期,這並不確定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衝動要建造管線。藍流計畫在1990年代時,將中亞 的競爭者逐出土耳其市場相當有用。但是隨後的國內市場需求減少和沿著管線路經缺乏龐 大的市場—更不用提管線計畫的龐大成本—暗示著在現存的西方出口管線提高運輸容量會 是較低成本的選項。 亞馬爾和藍流的經驗可以適用在北歐管線上。儘管2010年是決定管線動工的時刻,但在歐 洲市場缺乏即刻的額外天然氣需求、沿路線缺乏龐大的額外天然氣市場—這些都令人回想 起前兩條管線的狀況。儘管天然氣工業公司厭惡並且不信任轉運國都是值得信賴的—在 1990年代的多項經驗—它在歐洲出口事業的大多數成功依賴於成功的長期方案,而非規避 ,而且這些議題都被都被加入歐洲能源憲章中的運輸條約(見下方)。 波羅的海諸國 拉脫維亞、立陶宛和愛沙尼亞首先脫離蘇聯,然後拒絕加入獨立國協,並在1992年被要求 以CIS和歐洲國家中間的價格以硬貨幣支付天然氣款項。由於考慮到能源價格較高、經濟 重建和獲得的能源來源(主要來自俄羅斯)低成本與含硫量高的燃料用油,使得這些國家 對俄羅斯石化能源的需求與運輸量都下降到低於蘇聯時代的一半。表三顯示進口到愛沙尼 亞和立陶宛的出口量只有1990年的三分之一。在蘇聯解體之後時期內,未支付款項造成短 期間內的停止供應,但波羅的海三國轉型成市場經濟體的速度比其他前蘇聯國家更快,而 且這也反映出愛沙尼亞和拉脫維亞的天然氣公司都簽訂五年期的供應契約,同時間其他前 蘇聯進口國依然每年簽訂一年期的契約。 表三、俄羅斯天然氣出口到波羅的海三國 在蘇聯解體後期,天然氣工業公司集中精力取得波羅的海天然氣公司的股份。這些公司。 天然氣工業公司自1997年起就在拉脫維亞天然氣產業界購買公司股份,並在2004年透過擁 有25%拉脫維亞天然氣公司(Latvias Gaze)股份的Itera購買另外9%的股份,並以運輸 部門作股份的交換,讓天然氣工業公司擁有的股份增加到34%。天然氣工業公司收購愛沙 尼亞天然氣產業內的持股最早在1993年開始並收購37%的Eesti Gaas的股份。在立陶宛, 國營天然氣公司Lietuvos Dujos拒絕天然氣工業公司獲得持股,使得天然氣工業公司在 1992年成立瓦斯配送公司Dujotekana,而且也購得石油生產與瓦斯配送公司Stella Vitae 的30%股份。隨後一年,Dujotekana從Lietuvos Dujos手中搶下了60%的立陶宛天然氣市 場;天然氣工業公司也購買立陶宛骨內地二大的發電廠考那斯電熱廠(Kaunas)。2004年 ,天然氣工業公司持有Lietuvos Dujos的股份超過37%。 天然氣工業公司因而在所有波羅的海國家獲得龐大的所有權,他們獲得的焦點是這麼小的 市場獲得龐大的天然氣供應的保證。波羅的海諸國在2004年獲得歐盟成員國的身份、以及 建立起歐盟式的制度化結構,這些都讓俄羅斯產生龐大的政治上和戰略上的敏感性。加里 寧格勒飛地的狀況便使得歐盟與俄羅斯之間的談判變得更困難。事實上因為運輸到加里寧 格勒的天然氣需要經過立陶宛而為天然氣工業公司增加額外的重要性。 出口到歐洲的金融意義 將天然氣出口到歐洲同時對於天然氣工業公司這家公司、以及俄羅斯這個國家而言,有其 幾乎沒有高估的金融含意。表3.4顯示天然氣工業公司的收入主要來自三個主要的銷售市 場:國內、獨立國協和歐洲。這些數據顯示出公司從歐洲市場獲得的龐大收入(平均年匯 率是1美元兌換30盧布估算所有的淨收入),其在2003年超過過140億美元,在2004年則估 計是194億美元。在2003年,歐洲的天然氣銷售額佔有天然氣工業公司65%的總收入,而 且超過總收入的一半。與2002年相比之下,這些比例都逐漸加重,而且可能在2004年隨著 (石油和)天然氣價格上漲而繼續增加比重。俄羅斯銷售到國內市場和歐洲市場之間的銷 售量和收入比例都有極金人的不對稱。在2003年,俄羅斯的國內市場獲得62%的銷售量並 提供小於30%的天然氣銷售收入,而歐洲市場則獲得小於30%的銷售量,卻提供65%的天 然氣銷售收入。 表3.4:天然氣工業公司銷售到不同的市場,2003—03年(所有可運用的淨收入) 表3.5:俄羅斯天然氣出口到非獨協國家所獲得的收入(十億美元) 表3.5顯示石化燃料出口佔俄羅斯所有外幣收入的重要性。這些數據顯示出『礦物產品』 (燃料、電力和金屬)在俄羅斯所有出口收入的重要性,特別是將這些產品出口到非獨協 國家之時。在2000年代——隨著石油和天然氣價格大幅上漲—出口礦物產品到非獨協國家 獲得的收入超過俄羅斯所有出口收入的三分之二。當然這些數據。石化燃料—而且特別是 原油、石油產品和天然氣—產生出口收入中壓倒性的主要部分。天然氣的數據部分被估計 並與表3.4中(轉換成美元)天然氣工業公司的數據相比較下非常高,可能是因為他們在 出口上包含稅賦。他們顯示出在2000年代,如果將獨立國協的出口包含在內是比較多,但 是他們的貨幣的可兌換性卻無法與從非獨協國家獲得的收入相比較。雖然同一時期內石油 出口量比天然氣出口量多出30—35%,這些石油都被分散成經由多家公司出口。天然氣工 業公司是俄羅斯唯一一家將俄羅斯天然氣出口到歐洲的公司,而且是俄羅斯最大的外幣收 取者。 歐盟的層面 自由化和競爭政策 歐洲天然氣和電力產業自由化,隨著破除市場的壟斷化和廢止國營公司的排外權而用來產 生產品的運輸和分配網路,這是一條長遠的道路而且在2005年,在許多國家,而非大多數 國家內,若非不成功就是實施不完全。為何如此的詳細過程非常複雜而且不需要在這裡解 釋。然而實際上在1998年訂定協定的階段之前,關鍵的天然氣原則遭到大部分的國營天然 氣公司—以及許多大國政府—歐盟成員國政府,和大多數天然氣生產公司猛烈地反對。 在經過冗長的討論和談判之後,第一份歐盟天然氣原則「共同章程」(EU Common Rules Gas Directive)最後在1998年8月得到成員國的同意。原則要求開放市場競爭—即所謂的 自由化或「去管制化」——2003年7月歐洲議會修正了「加速」原則並證實在2007年7月完 成市場的開放,以及進一步統合分隔的網路資產和管制網路的進入。 部分是為了回應第一份共同章程原則和開始電力與天然氣自由化,一波合併風潮掃遍整個 歐洲國營公司。歐盟執委會競爭總署(Directorate—General for Competition,DG COMP)要求同意合併案進行時要將天然氣產業的結構細節公開在管制者的目光之下,這是 數十年來第一次發生的事情。合併案的同意也隨著帶來對於競爭總署的抱怨和爭論,在對 於自由化原則的支持下,加速產業的競爭之路。 在2004年6月,歐盟成員國增加到25國,所有國家都被期望根據2003年的天然氣原則進行 天然氣市場自由化。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意圖在2007年加入歐盟,而土耳其也急切地希望 不久後能盡早加入,克羅埃西亞則表達願意在同時加入的意圖。歐盟競爭法也適用於歐洲 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EEA)國家—挪威、冰島和列支敦斯登。歐盟擴大和 成員國增加,以及合併歐洲經濟區國家,這意味著歐盟的自由化和競爭制度在一個包含所 有歐洲國家在內的區域實施,這個區域東與白俄羅斯和烏克蘭接臨,南向北非和中東接臨 。 長期性的無條件支付契約和目的地條款 歐洲競爭法的更新實施包含天然氣產業的契約,威脅到未來的長期契約的簽訂,而且強調 現存的契約內的「領域性的銷售限制」—更為人所熟知的名稱是「目的地條款」。在這個 關係上,最重要的法律條款是第81條,其禁止公司進入他們意圖進入的協議,或是帶來的 結果會限制競爭。 歐洲商業天然氣運輸公司傳統上使用長期—15或25年為期的—無條件支付契約(take or pay contract)購買成批出售的天然氣。這種契約形式在數十年來被廣泛使用並接受,而 且在使用上沒有出現過重大的問題。長期契約突然出現在歐盟的議程上不是因為天然氣自 由化原則,而是因為艾克森—美孚的合併案讓執委會競爭總署特別明確地檢視天然氣產業 的契約結構。調查結果認為長期性契約會對於整個歐洲天然氣產業內的公司間競爭——包 括艾克森—美孚合併案在內—造成潛在、影響深遠的負面衝擊。這更進一步由競爭總署中 的能源小組進一步精心制訂明確的競爭法,用來強化並加速成立整個歐盟大的市場,而且 長期性契約會對這些開發造成障礙。 由於存在著這些理由,在2000年代初期,許多市場參與者,包括非歐洲生產者們都認為執 委會是『反對長期性契約者』。這種狀況使許多歐洲天然氣產業內的參與者產生許多強烈 的抗議。許多案例中,各國公司都得到他們政府的抗議,堅持長期性契約是從下方穩固未 來天然氣產業的關鍵基礎而且許多數百億美元的計畫都不能沒有這類契約的金融援助。天 然氣工業公司是最強烈的反對者之一,在2000年,天然氣工業公司董事會為了讓天然氣向 歐洲出口而表達該公司對天然氣原則的反對: 歐盟天然氣原則在意識型態上倚靠著很簡單的邏輯:TPA系統開始運作。在這種特定水準 的基礎上,消費者將可以選擇他們的供應者。結果是增加競爭但停止了消費者讓天然氣價 格下降的意願。現貨市場會萎縮成低度開發的情況,而且現在已經出現許多對於新交易量 的長期性契約的疑問,以及之前所簽訂的長期性天然氣供應契約的問題。 上面所說的邏輯是基於可取得便宜天然氣的消費量將會高過生產量。現實上根本沒有任何 便宜的天然氣存在。 在現在的情況下,長期性天然氣供應的遠景將會大幅依賴於維持長期性契約和短期性業務 之間的利益的平衡。那些主張要削減長期性契約的人至少必須要回答一個問題:『如何金 融援助那些在低投資比率國家內運作的超大型計畫?我們從我們的經驗中知道到目前為止 沒有方法在沒有長期性契約的存在下運作。 隨著歐盟—俄羅斯能源對話(見下方)的發動,天然氣契約再次成為不合的焦點,甚至在 第一份報告中寫道: 與天然氣生產和從俄羅斯出口到歐洲的相關投資是奠基在長期契約和生產者與進口者之間 互相分擔風險。俄羅斯注意到的投資仍尚未完全恢復,所以因此相信有必要保留現存的契 約並將之未改變地實施,直到他們過期為止。歐盟執委會承認長期性契約是成員安全的必 要元素,並且應該繼續供應歐洲市場。這些都必須有必要地隨歐盟內部的國境有效地消失 。而持續演進。選自 當這份報告發佈後不久,天然氣工業公司第一副主席在2001年的巴黎會議中發表演說,其 中包括非常強烈的批評天然氣市場自由化。更特別的是,他主張歐盟天然氣原則忽視天然 氣供應的利益;將會導致長期性無條件支付契約的解體;慫恿新參與者以不要創新來保存 天然氣市場;並鼓勵為歐盟顧客降低天然氣價格。 他進一步主張:「…天然氣市場自由化對歐洲能源安全造成重大傷害。長期安全需要採取 維繫消費者與生產者之間平衡的政策。」 關於長期性契約,天然氣工業公司和其他歐洲天然氣集團戰勝執委會的競爭總署。2004年 通過的天然氣安全原則即可證明: 長期性契約在為歐洲能源確保供應安全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未來仍會繼續下去。目前 長期性契約的水準能夠滿足歐洲整體的需求水準,而且能相信這類契約將會為全面性的天 然氣供應帶來重大的奉獻,公司能夠在他們的全面性供應組合上繼續使用這類契約。 加速原則的第18章第3款輕微地以無偏見的詞彙處理長期契約和競爭制度之間的平衡『原 則的願景是在競爭制度適用的範圍內不將長期契約做出結論。』 然而,產業在長期性契約上的「勝利」也被藉由區域性的和契約內載明的其他銷售限制而 將之抵銷。在歐洲天然氣契約區域性的銷售限制—為人所熟知的「目的地條款」——包含 兩個個別的限制型態: ——在契約中禁止買方將買來的天然氣再販售到不同國家; ——阻止買方在同一國內將天然氣轉賣給其他消費者,例如將天然氣供應給已不再是買方 的消費者的發電廠。 如果一個買方在一份包含的目的地條款的契約終將天然氣轉賣給其他消費者,這種銷售方 式只被允許在『利益共享機制(profit sharing mechanism)』的情況—競爭總署將之稱 為『利益分享(profit splitting)』——契約中承擔的義務迫使買方和生產者共享從轉 售中獲得的部分利益。競爭總署主張:『這兩種形式的條款都被視為無法和歐洲競爭法共 存,它們會阻礙單一市場的成立,但卻被特定的市場營運者視為是必須的。』 競爭總署因此開始著手削減天然氣契約內所有的地條款並獲得重大成功,但是與俄羅斯( 和與阿爾及利亞)的契約產生特別嚴重的結果。在2001年歐俄能源對話設定的框架內開始 注重這個問題,直到2003年10月歐洲競爭總署的委員宣布天然氣工業公司與義大利ENI公 司之間的契約內的目的地條款議題已經獲得解決。 在2004年5月,根據報導說天然氣工業公司已經在它的奧地利契約中移除目的地條款,而 且競爭總署的委員在2005年2月證實了這一點。隨後,天然氣工業公司宣布它完成了移除 與德國公司簽訂的契約中的目的地條款,雖然競爭總署的委員沒有提供正式的背書。另一 個議題是如何與新的歐盟成員國處理這些條款。這裡的情況較為複雜,這些在前蘇聯時代 簽訂的契約是政府間協議的一部份,這些國際法律文件的法理地位類似於歐盟的各項條約 。不論最終的結果是什麼,目的地條款會隨著現存契約到期而變成瞬息萬變的問題。 另外,俄羅斯對於契約的態度證實了越來越高的彈性,證據是決定在2010年獲得英國天然 氣市場的10%佔有率(大約130億立方公尺)。英國成立一家子公司,專門在普遍的契約 架構下以現貨價格進行短期的商品販售。以容積的術語來說,這家公司也表現出他有能力 能保證在IUK管線中獲得一年49億立方公尺和(經由溫嘉斯公司)在BBL管線中高達20億立 方公尺天然氣。天然氣工業公司為了達到每年100130億立方公尺的年度銷售額的目標,它 很樂意見到BBL管線在未來能增加運輸能力,而且對照之下,這個項目比將北歐管線增加 實體管線長度延伸到英國的項目省下更多的成本。 歐盟—俄羅斯能源對話 歐盟—俄羅斯在2000年在巴黎舉行的高峰會中,為了達成以下列舉的目標而展開一項高階 級的能源對話(在幾個月前為人所熟知的名稱是帕羅狄倡議『the Prodi initiative』) : 為歐盟—俄羅斯的能源伙伴關係做出定義的程序; 促進能源安全; 能源節約的合作; 幫助合理化生產和運輸的基礎建設; 促進投資; 促進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 支持能源憲章條約; 能源對話的結構性背景是1994年的歐俄伙伴關係與合作協定(EU—Russia Agreement on Partnership and Cooperation),其有效期限包含了1996—2006年間的時段。協定的第 六十五條款包含能源並提及許多上述的目標,雖然並不是以一般的詞彙書寫。從歐盟的方 向來看,能源對話證明布魯塞爾有意與全歐盟最大的能源供應者建立關係。這項關係是隨 著<能源供應安全綠皮書>其中的建議而產生,綠皮書中的主要內容是在未來幾十年內將 會逐漸、並大幅增加對進口能源的依賴,並為此而建議與能源生產國展開對話。能源對話 的制度性目標是在伙伴關係與合作協定的全面架構下開發長期性的能源伙伴關係(在2004 年因為歐盟加入新成員國而擴大)。 對於天然氣的關心,歐盟在對話過程強化了橫跨全歐洲的網路倡議(Trans—European Networks initiative),其中已經將亞馬爾管線、斯托克曼諾夫斯克天然氣田和北歐天 然氣管線將之設計成歐盟的『優先計畫』,而且這些計畫的『共同利益』意味著他們的合 格地位能夠在跨歐能源網路(Trans-European Energy Networks ,TEN—E)的框架下獲得資助。歐盟決定在這個框架下為北歐天然氣管線的可行性研究提 供共同的資金籌措。 對話很清楚地是處理雙方對於長期性契約和目的地條款的意見不一致時最佳的場所。上面 的章節已經確認了長期性契約的的正當性(附帶條件是這些必須在遵守歐盟競爭政策的情 況下實施)。目的地條款是有問題的。2004年11月的進度報告中並未提到這個議題,而且 2004年的溝通中僅只有簡單地提到2003年10月ENI和天然氣工業公司的案例,暗示著在那 之後就沒有進一步的結果。如我們之前所提到的,目的地條款的已經隨歐盟在2004年的擴 大而增加適用範圍。儘管如此,事實上條約性的議題已經被包含在內,而且解決了一部份 ,並被視為是對話中獲得的正面成就。 在展開討論的四年後,執委會為對話做出一份評估,不令人意外地是相對上升、興旺的評 估結果。它特別提到2000年11月出版的<能源供應安全綠皮書>『為了加強內部能源市場 的競爭以保護永續的開發和保證外部的供應安全—在與俄羅斯的能源對話中被轉變成具體 行動』。它宣稱對話有可能讓歐洲的公司在俄羅斯進行投資,俄羅斯也能在歐洲進行投資 ;並解決公司之間會面對的問題。它也宣稱對話能夠藉由支援建立並將現存基礎建設現代 化、和建立安全的規則而能夠實現長期的能源供應。 然而,從俄羅斯的方向來看,它附加許多未來才得以實現的預期,對話應『為共同利益的 重要計畫的基礎建設提供籌措資金的機制』,特別是北歐管線計畫。四年後,與對話相關 的資金籌措機制限制了提供投資的擔保,而且除了『與管線計畫相關的投資銀行,其…應 在設立銀行聯合性財團這一點上扮演積極的角色』的可能性之外沒有進一步的進展。並不 清楚這類的商業活動是否龐大到足以維持俄羅斯那一方的利益。在2003年的進度報告的結 論認為『是時候反映俄羅斯和歐盟開始在能源的領域中開始建立制度化的關係,其可為打 造一個實際的能源共同體而鋪路』。這一點沒有反映在2004年11月的進度報告上,暗示著 對話並未大幅前進,而且這一點可能是關心未來開發過程的人所重視的。 能源憲章條約(Energy Charter Treaty,ECT) 能源憲章條約在1994年簽署並在1998年進入實行階段。原本的構想是在歐洲的框架中作為 增進能源從東向西流入歐洲的法理導水管,隨後能源憲章在能源領域上和地理的領域上加 大。在2004年,51個歐洲和亞洲國家外加歐盟一起簽署這個條約;這51個國家中只有五個 國家無法批准這項條約。這意味著OECD的大多數成員國和前蘇聯加盟共和國的國會都通過 這項條約,重要的例外是俄羅斯聯邦和白俄羅斯。這份條約主要包含四個領域的行動:投 資、貿易、運輸和排解糾紛。在此的焦點幾乎放在運輸上,這一點如本書的研究所顯示地 ,對於俄羅斯天然氣出口來說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安全議題。 在1990年代後期,憲章會議成員認同運輸是一項主要議題,並且在2000年開始為運輸協議 展開正式的談判,擬為跨越多國的能源運輸成立一個國際性的法理制度和可實施的糾紛排 解制度。如我們在第二章見到的,以及在這一章先前的段落看到的,在1990年代遭遇到龐 大的天然氣運輸問題,並在2000年代繼續出現,只是規模變得較小。儘管如此,在歐洲/ 獨立國協地理空間之內的天然氣貿易容積的增加抬升了俄羅斯出口到歐洲,以及中亞國家 出口到獨立國協諸國和歐盟諸國,這兩者天然氣運輸不間斷的必要性,並且保證各方的供 應安全與收入順暢。國際天然氣運輸產生獨特的多邊相互依賴關係: 1. 從定義來看他們是多邊性的,因為他們的涉及層面超過兩者;例如在土庫曼天然氣運 輸到歐盟諸國的個案中可能就牽涉到五個運輸國。他們無法完成貿易關係中所有面像的事 物,因為就定義而言,這個貿易關係是多邊的而非雙邊的。 2. 他們是相互依賴的,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藉由預扣天然氣或運輸設備而造成供氣 中斷,這樣一來它將在短期或長期內遭遇到財政上的懲罰。 3. 就感覺上來講他們是獨特的關係,就各方來說都會獲得雙贏或雙輸的結果,但卻不會 產生一方贏一方輸的結果。 政府或公司之間的雙邊運輸談判有可能會失敗,因為: 1. 他們可能因為兩國之間的政治問題而在某些時候被挾持某些要點。 2. 他們無法完成貿易關係中所有面像的事物,因為就定義而言,這個貿易關係是多邊的 而非雙邊的。 和許多在蘇聯解體、冷戰結束之後立即出現的諸多議題不一樣的是,天然 氣運輸隨著出口容量擴大隨後變的更重要,而且因此運輸失敗的成本損失也隨之增加。 在這些理由中,能源憲章條約的運輸協定是個獨特的、而且重要的國際機制,它對於天然 氣商業中的參與者和投資者都能產生潛在地提供更大的必然性。本書中的運輸架構是俄羅 斯和獨協國家將天然氣出口到歐洲和亞洲(下面會談到),運輸協定的關連性擴大到全球 ,無論在哪裡,天然氣(和普遍的能源)貿易被限制在運輸的層面裡,而且為來自於歐洲 和獨協之外的憲章會議的觀察家提供一個明細。 因為缺乏俄羅斯和較小但仍然重要的白俄羅斯這兩個成員國—能源憲章和運輸協定的批准 —成為歐盟和俄羅斯之間天然氣和能源貿易的關鍵代溝。有許多理由可以拿來解釋條約批 准的失敗,一個重要因素是天然氣工業公司對於運輸協定的反對立場在俄國杜馬中產生反 對批准條約的立場。在1990年代晚期和2000年代初期,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反對奠基於一項 解釋,認為接受運輸協定必須由第三者強制取得俄羅斯天然氣管線的使用權。在2001年後 ,它的反對立場變得不那麼刺耳,而是把焦點從能源運輸挪到注意政府,特別是俄羅斯參 加世界貿易組織。 在2002年12月,當時只留下三個議題需要解決,其中的焦點是俄羅斯和歐盟之間的差異, 結論是展開多邊談判。在2003年間,歐盟、俄羅斯和世界能源大會的秘書長繼續努力尋找 可能的解決方案,但是到了2003年12月能源憲章大會的會議中證實無法解決,部分是因為 歐俄之間正在進行世界貿易組織入會資格談判。更進一步的工作因此而暫停,到了2003年 12月仍未解決的議題包括: ——歐盟的提案是區域經濟整合組織(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Organization, REIO)的條款(運輸協定的草案第20章),它會威脅歐盟這一個整體,而非成員國國家; ———俄羅斯的提案是現存運輸托運者的『優先取捨權』,其結論是現存的運輸契約允許 現存的—就是天然氣工業公司—有權在對方提供運輸之前。以現存運輸契約的立場來說, 就是處理供應與運輸之間的『失準』;如果在長期的供應契約到期之前完成長期的運輸契 約,前者的剩餘部分就不被視為是後者的銜接部分; ——運輸關稅的徵收方法。 不確定如何—而且的確無論如何—這些顯著的議題尚待解決,而且運輸協定和能源憲章尚 待批准。俄羅斯官方的立場是以解決這些議題作為其應該履行的義務,它會批准運輸協定 然後『詳細地開放關於能源憲章條約的項目』,暗示會在能源條約修正過後將之批准。但 是只要運輸協定(和能源憲章條約)尚未批准,運輸商務上產生的問題就難以逃避法理上 擁有約束力的解決方法。在這個情況下(而且可能在運輸協定批准過後繼續下去),天然 氣工業公司可能繼續認為規避轉運的運輸管線(如北歐天然氣管線)是必要的,儘管建造 這類管線的基礎建設包含額外的投資成本。 然而運輸問題也浮現在俄歐世貿入會談判議題裡,有趣的是能源憲章條約在俄羅斯那一邊 的優越地位被歐盟拿來當作談判解決運輸問題的籌碼。當歐盟試圖將運輸議題包含在入會 談判之時,俄羅斯副總理說道: 從我們這一邊的觀點來看,重視這些原則是不可能的:我們不考慮特別建立能源憲章來處 理這類議題,而且將這個主題放在世貿入會談判上。我們的立場很簡單—世貿組織絕不能 解決運輸問題。世貿組織的規則和制度並不包含這個主題。 無論能源憲章條約擁有什麼樣正確的法理解釋,俄羅斯承諾在能源憲章條約批准程序內處 理運輸問題的措辭,從制度上來看是很重要的;雖然俄羅斯並不保證會批准協定(和條約 )。 在運輸協定談判的最初幾年內,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兩難是它能有效地以國際禁運對付烏克 蘭和白俄羅斯的任何運輸暴力,他也能打開門讓中亞的天然氣不受控制地流到歐洲。在 2005年,天然氣工業公司做了許多費盡而艱困—但部分算是成功的—努力以簽訂契約的方 式控制中亞天然氣(見第二章),在某些層面上也減少了風險。儘管如此,2004年2月白 俄羅斯事件是個驚險的提醒者,讓大家知道運輸危機可以突然迅速地產生並衝擊到輸送中 斷。然而簡言之,也確保了俄羅斯身為歐洲天然氣供應的的名聲。 另外,運輸不僅是一個安全議題,而且也是商業重要性的議題。運輸成本是天然氣工業公 司營運支出中最大的單一成分,在200203年間總計達到總成本的13—16%。。2003年的運 輸成本達到1080億盧布,以當時的匯率來計算的話只稍微減少了40億盧布,並多出2002— 03年間總支出的6%。歐洲運輸關稅傾向於公開他們的財務狀況以作為部分的信任措施, 天然氣工業公司注意到波蘭的運輸關稅突然猛烈地增加(以美元換算),從2002年的每單 位(每一百萬立方公尺/每一百公里)1.35美元上漲到每一單位2.68美元。在這個對於天 然氣工業公司逐漸增加重要性的國家在一年內將運輸關稅調漲將近一倍的事件中,顯示出 在缺乏以成本為基礎的商業架構下擁有潛在的商業揮發性。 ============================================================================== 歐盟—俄羅斯WTO談判 如之前提到的,在2003年晚期的運輸協定談判在某些程度上也『出軌』,衝擊到歐盟和俄 羅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入會談判。一個重要的關鍵狀況出現在歐盟貿易談判官員認可俄 羅斯聯邦入會資格,直接關係到天然氣產業: ——廢止天然氣出口關稅—目前是30%; 提高俄羅斯對國內非住宅消費者收取的天然氣價格,因為歐盟關心的是這是一種變相的天 然氣補貼(見第一章)並允許某些出口導向、天然氣密集的生產者對國際(特別是歐洲的 )市場產生不平等的競爭利益; ——終止天然氣工業公司對出口歐洲的壟斷;雖然它是事實上的壟斷,而且歐盟尋求正式 廢止天然氣出口公司的優越地位,以及俄羅斯政府給於其他公司—俄羅斯的和外國的公司 —給予出口天然氣的官方認可地位; ——割裂天然氣運輸的限制—主要是運輸中亞天然氣和 ——為國內使用者和出口到國外市場的天然氣輸送商務建立非歧視性的運輸關稅; ——外國投資者有權利獲得使用天然氣工業公司運輸天然氣網路的權限,並有權建立自己 的管線。 在2004年5月,雙方認可俄羅斯的入會資格就像在先前談到的談判案例裡只有少許的項目 使用到同意的詞彙,而且大部分的焦點放在增加國內天然氣價格(在第一章已經有所討論 )。在第四章裡我們會回到這個議題,依舊必須闡明俄羅斯價格制訂的方式。在其他議題 中,俄羅斯做出承諾不讓出口關稅超出30%的水準。至於天然氣工業公司出口天然氣到歐 洲的實質壟斷地位——『單一出口管道』——則沒有做出讓步。歐盟貿易委員帕斯卡.拉 穆在被質問時說道:『這是普亭總統的紅線。在這一系列的談判中是條紅線,而且我可以 告訴你這是普亭先生的紅線。』外國投資者似乎可以獲得天然氣工業公司的管線使用權限 ,這一點從未被很清楚地否認,但是,但是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天然氣出口地位則很明顯地 被拒絕,很明顯這一個權利不適用於出口管線。歐盟的主要讓步行為是將俄羅斯從入會談 判中抽身並轉而支持因應氣候變遷的京都議定書的批准。普亭總統接著在在談判的結論中 提到: 事實上歐盟讓我們停在『入會』談判的中途…無法但能影響莫斯科對批准京都議定書的正 面態度。我們會加速我們批准議定書的行動。 俄羅斯杜馬準時地在2004年晚期批准京都議定書。帶來某些歐盟談判委員的推測—無法強 迫俄羅斯在天然氣市場自由化這一層面上做出重大讓步—並準備勉強接受京都議定書的批 准,對俄羅斯總統來說這是,同意這個議定書較不具政治性的問題,而且氣候改變(尚有 爭議地)對歐洲的利益比圍繞在天然氣貿易上的任何顧慮更重要。 供應安全—改變中的地緣政治框架 從前蘇聯第一批天然氣開始往歐洲出口時,進入進口時代的歐洲公司和政府開始認為供應 安全的議題變得至關重要。而且他們的對方,俄羅斯進入了出口的時代,在冷戰時代,安 全議題討論的戰略架構最終減少了這個問題:『從你的主要的軍事和戰略敵人進口逐漸增 加比例、在戰略上重要的物品是否是明智的?』與美國(雷根)政府在這個議題上的不和 造成在1980年代初期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內的緊張。這個緊張的來源被廣泛引述,但從未被 正式同意,沒有一個西歐國家在政策上讓它們各自的天然氣需求中超過30%是依賴前蘇聯 的天然氣。但即使是在冷戰時期內,西歐各國政府傾向將蘇聯天然氣進口是一種正面的政 治架構中的手段,『吸收』蘇聯進入對話,而且對西德來說,額外的議題是(在花費了數 十年的徒勞無功之後)吸收東德進入統一德國的希望之中。 以天然氣做為工具,議題在某些層面變成更具實際的效果:逐漸增加蘇聯在遙遠、嚴寒氣 候中生產,並必須經過數千公里才能抵達歐洲市場的天然氣容量。因此無論用什麼理由, 都必須保證不引起消費者困擾的情況下補足供需間的差額藉由建立儲存庫和額外的連接管 線可以達到這個目標,允許天然氣在短暫的預警前從其他來源供應天然氣,其中最有名的 是荷蘭。這幾個安排也得到政治人物和他們的戰略顧問的關注,他們傾向將目標放在蘇聯 的天然氣上,後者和處理從國內生產或其他國家進口來源的天然氣短缺同樣重要。 隨著冷戰的結束和歐洲的統合,軍事/戰略架構中的天然氣安全變得較不重要,並更加強 調潛在的政治和政策上的不一致、意外事件、設備失靈和——在發生911攻擊事件之後— 恐怖攻擊。或許悖離常理地,俄羅斯聯邦在政治上與歐洲變得更接近,所以發生許多在冷 戰時期從未考慮過的天然氣的不和。從商業的前景來看,其中最重要的是上面已經詳細敘 述的歐洲自由化和競爭政策造成的不和。隨著天然氣出口國論壇(Gas Exporting Countries Forum,GECF)的成立—俄羅斯是創辦者—週期性浮出檯面,但到目前為止缺 乏制度上的焦點,而且反覆地否認任何成為『天然氣的歐佩克』的慾望。普亭總統建議成 立一個歐亞大陸的天然氣組織以鎮靜獨立國協(見第二章),自他在2002年提出建議後只 有少許的前進。 對於冷戰後俄羅斯天然氣安全的最大關注是獨立國協內部的運輸問題,而且特別是在第二 章已經詳細敘述的烏克蘭和白俄羅斯。俄羅斯處理運輸問題強烈地與天然氣工業公司成為 可信賴的歐洲天然氣供應者的決心連結在一起。俄羅斯天然氣供應的紀錄回溯中唯一的污 點是在烏克蘭(見上方與土耳其的關係)和白俄羅斯發生的運輸事件。這些事件和威脅在 未來會變成更嚴重的問題,也對於建立『規避轉運管線』如亞馬爾管線、藍線和北歐天然 氣管線的出現負有責任轉運國對天然氣工業公司的重要性解釋了為什麼在2000年代: ——從Itera和Eural Transgas手中收回天然氣供應的完全控制和運輸安排; ——重要的是某些如俄羅斯——烏克蘭財團(Russia—Ukraine consortium)等倡議的成 功不僅僅是建立新的出口管線,還包括刷新現存的運輸管線,其將在許多年後繼續將大部 分的俄羅斯天然氣運輸到歐洲; ——為了處理未來可能產生的問題而成立一個國際的法理架構和可實施的糾紛排解機制, 而由俄羅斯和白俄羅斯批准運輸協定和能源憲章條約是有利的。 俄羅斯天然氣從位在極端嚴酷的自然環境中的生產基地供應給歐洲需需要經過數千公里的 路途。生產作業和俄羅斯國內市場的必需品都備受冬季的酷寒所影響。潛在的技術問題和 市場狀況兩者都限制供應和增加需求,使得天然氣工業公司必須以商業上的安排,在夏季 將天然氣運輸到歐洲的儲藏地,這樣才能滿足冬季的契約要求。這裡面的某些安排關係到 天然氣工業公司擁有部分股權的儲藏地(例如溫嘉斯在萊登的設施),但是與荷蘭公司 Gasunie簽署的契約要求天然氣工業公司供應—從2001年開始—並高達每年40億立方公尺 的容量。在這份契約下,Gasunie為俄羅斯天然氣在運輸、品質改變、儲藏、科技支援、 和備份服務上供應『集線器服務』。 儘管冷戰後在政治上和地緣政治景觀上產生巨大的改變,俄羅斯天然氣出口到歐洲的安全 面向繼續出現在雙方的官方討論中,而且不管是俄羅斯還是轉運國發生的政治問題。雙方 繼續在現實上或假想上討論『30%』的主題造成歐盟——在歐俄能源對話框架之內主張: 俄羅斯能幫助歐盟分散它的石化燃料的供應。因此無法想像歐盟應該在它的進口上實施數 量的限制。歐盟擴大的聯合宣言和歐盟與俄羅斯之間的關係,在歐盟的天然氣和石油進口 中將不再存在任何的限制。 實際上如表3.6顯示,歐洲諸國對俄羅斯天然氣的供應是個複雜的統計性議題,而且許多 國家需經過其他國家轉運。常被引用的統計資料顯示歐洲使用26%的俄羅斯天然氣,對於 個別國家或各個區域的亦受損傷的措施來說,是個沒有太大意義的數據資料。在中東歐除 了羅馬尼亞之外,其他國家繼承了從前蘇聯時代就高度依賴俄羅斯天然氣的習慣,目前仍 是如此。雖然—如我們在前面看到—努力分散天然氣供應來源。在主要的歐洲天然氣市場 (德、法、義大利和荷蘭)裡,俄羅斯天然氣在總需求中佔有的比例不一,從荷蘭的6% (而且在現實上荷蘭的地位是個天然氣出口國)到德國的33%。其他的主要歐洲市場像是 西班牙、英國和比利時則沒有或只有少許地依賴俄羅斯天然氣,雖然如我們在前面看到, 天然氣工業公司的企圖心是在2010年時將英國的供應量提高到10%。 表36:歐洲諸國對俄羅斯天然氣供應的依賴,2003年 總進口的百分比 總消費的百分比* 奧地利 ** 所有歐洲*** 38 26 * 包括出口和儲蓄的改變 * * 共12國 * **共28國 當發生政治問題,像是2004年晚期發生的烏克蘭選舉危機也產生了,該國分裂的可能性; 它和供應到歐洲的俄羅斯天然氣的供應安全直接連結在一起。國際能源總署的執行董事警 告政治的不穩定會傷害到歐洲的能源供應安全。在許多歐洲政治人物和政府官員心中都瞭 解到歐洲正在遍地更加依賴進口天然氣產品,隨即的結論認為這樣子的進口依賴會增加供 應不安全的威脅—而且傾向將俄羅斯視為是歐洲天然氣最大的外部供應來源。這樣的結論 既沒有理由完善的必要性,而不是基於任何實證的證據,但是極度流行在歐洲政治人物和 媒體中。 大多數著作都會討論到從歐洲的前景看待俄羅斯天然氣供應安全的重要性,很少談到從俄 羅斯的前景看待歐洲天然氣銷售安全的重要性。如我們在第一和第二章看到的,天然氣工 業公司被要求供應俄羅斯內部和獨立國協這兩個市場,後者因為價格低廉和帳款回收率低 而蒙受損失。在1990年代,俄羅斯天然氣產業是依賴歐洲天然氣市場的收入來維持它的金 融。隨著獨立國協市場變得更有獲利性(2004年2月的白俄羅斯事件可視為是天然氣工業 公司在這個架構內的企圖心的證據),未來將會變得不一樣。而且2004年這一年與之前不 一樣的地方,在於公司在銷售俄羅斯天然氣時沒有遭遇到任何損失。儘管如此,在表3.3 和3.4中顯示出歐洲天然氣市場提供的收入,繼續對俄羅斯聯邦和天然氣工業公司提供金 融安全的龐大重要性。金融安全的需求是保證俄羅斯天然氣繼續供應歐洲市場的一個重要 顧慮。唯一能夠傷害歐洲天線供應安全的一個方法,是當俄羅斯政府和天然氣工業公司從 歐洲市場中獲得的收入,從目前的15—20%大幅下降到只佔很少的比重時才可能發生。 亞洲 俄羅斯出口到亞洲的前景被許多人認為是2000年代的一項新開發。事實上,藉由管線和液 化天然氣將前蘇聯的天然氣出口到亞洲,和使用液化天然氣出口到北美洲的計畫可以追溯 到1960年代。在前蘇聯時代,將天然氣出口到亞洲市場的計畫會失敗是因為許多政治上、 商業上和制度上的障礙結合在一起使然。直到1990年,蘇聯天然氣產業將日本視為是亞洲 唯一可行的市場,但是日本和蘇聯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沒有簽訂和平條約是個嚴重的政 治障礙,另一個同樣嚴重的障礙是任何雙邊關係的改善必定會牽涉到千島群島島鏈上的領 土糾紛—蘇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佔領的四個小島。日本傾向跟隨美國在政治上的領導也 加深雙方自二戰結束之後兩國之間缺乏信任的情況,而且在關係上的緩慢改善只發生在過 去十年之間。政治關係的問題讓日本天然氣產業對於進口俄羅斯供應缺乏熱情。日本買方 對(蘇聯和)俄羅斯天然氣的態度相對照之下,他們有極激烈的熱忱去和東南亞(和中東 )國家開發液化天然氣貿易關係。儘管如此,俄日天然氣貿易的開發並沒有在冷戰結束之 後為突出的政治議題—和平條約和領土糾紛——找出明確的解決方法。 資源稟賦 東西伯利亞和遠東明確擁有龐大的天然氣資源基礎。數兆億立方公尺天然氣資源,除了供 應大約1100萬區域人口內部需求之外,龐大的天然氣大部分集中在四個區域:克拉斯諾雅 爾斯克、伊爾庫次克、薩哈和薩哈林(庫頁島)。然而因為幾個理由而使資源估計資料在 數字上和概念上出現許多錯誤:具有經濟價值、而且在技術上可恢復的、不同價格水準的 、區域資源比例的估計資料不容易取得;而且幾乎很罕見看到任何估計資料,能顯示出哪 些資源擁有商業價值,而且運輸系統送進市場時,需要花費在運輸系統上的投資可能高達 100—200億美元。表37顯示出最為人熟知的天然氣資料,分佈在東西伯利亞和遠東的不同 區域,而且某些西西伯利亞資源也可能引導到東方而非到西方。 薩哈林諸計畫 在前蘇聯時代,天然氣出口到亞洲的利益大部分集中在於薩哈林島海外的油氣田。在蘇聯 解體之後不久,亞洲的國際公司再度將興趣集中在這裡因為—和俄羅斯內部其他許多潛在 的開發機會不同的地方在於—出口這裡的資源不需要經過俄羅斯和其他獨立國協國家邊境 的長遠距離的運輸。薩哈林有許多不同的計畫,以數字為名從第一到第六號(見表3.7和 圖3.4),但是開發進度最前面的第一號和第二號是俄羅斯境內最大規模的外國投資計畫 。 薩哈林第一、三、四和第五號計畫涉及到俄羅斯和外國投資者成立的財團第二號計畫沒有 俄羅斯商業伙伴參加,而在第六號計畫中沒有外國商業伙伴參加。不同的財團組成成分曾 經因為國際石油公司的合併(例如艾克森和美孚、英國石油公司和美國大西洋富田石油公 司)和原計畫伙伴撤資與併購(如McDermott International Inc和Marathon Oil Company)而歷經多次變更未來所有權的議題,特別是天然氣工業公司在第二號計畫中扮 演的角色地位會在下一章討論。薩哈林第一和第二號計畫經由國家杜馬批准下的產品分享 協議(PSA)的法理地位下運作。第二號計畫在1994年6月獲得它的產品分享協議,而第一 號計畫在1996年6月獲得協議,在產品分享協議的保證之下不會受到之後其他法律的影響 。之後的其他計畫並沒有獲得產品分享協議的認可。 薩哈林第二號計畫 薩哈林能源投資公司(Sakhalin Energy Investment Corporation,SEIC)將第二號計畫 分成兩個階段開發。第一階段的焦點放在1999年開始運作的石油生產。第二階段是天然氣 生產而且公司監督部在2001年批准一項計畫往『整合油氣開發成為世界最大型液化天然氣 計畫』邁進。Piltun—Astokhskoye—油氣伴生田和Lunskoye—邊緣環繞油藏的氣田,從 兩個海上礦田建造管線連接到陸地,未來將會再建造一條840公里長的陸上天然氣管線, 將天然氣往南運輸到不凍的日本海濱上、離南部大城科爾薩科夫(Korsakov)東方13公里 的普里戈羅德諾耶(Prigorodnoye)城的液化天然氣工廠(以及一條平行的石油管線將石 油運輸到出口碼頭)。未來建造完成的液化天然氣加工廠和裝卸碼頭的運輸能力將會從每 年480萬噸成長到每年960萬噸或133億立方公尺。第一艘裝載液化天然氣的貨船將會在 2007年11月開始進行裝載業務,並在之後一年達到完全的裝載容量。在2004年,整個計畫 原來的成本預估從100億美金增加到120美金。 薩哈林第二號計畫行銷策略是將液化天然氣販售到亞太市場(日本、韓國、台灣和中國) ,但是後來證實比預期的更困難。在2003年5月,計畫各別與日商東京天然氣公司( Tokyo Gas)和東京電力公司(Tokyo Electric)簽署供應每年110萬噸和120萬噸液化天 然氣的長期契約而且股東決定繼續進行投資。兩個月後,在日本與九州電力公司( Kyushu Electric)簽署每年50萬噸液化天然氣的21年契約,以及和東邦天然氣公司( Toho Gas)簽署每年供應30噸的契約。隨後東京電力公司決定額外增購每年30萬噸液化天 然氣在與東京的主要國營事業簽署供應契約後,相對小規模的供應容量證明俄羅斯天然氣 依然仍未完全被日本接受為供應來源。這一點至少反映出之前所提到的,兩國關係並沒有 因為俄羅斯總統與日本首相定期互訪而大幅改善。在2000年代,只有少許的標誌表現出沒 有任何一方感覺到迫切性去解決北方領土糾紛和和平條約的突顯議題,雙方都沒有對這些 議題做出讓步。 2004年10月, 3700萬噸液化天然氣供應20年(參與開發各方平均每年160萬噸)的長期契 約明訂將會販售到蜆殼石油公司的分支機構,並以海運運到墨西哥西海岸的藍色海岸港( Costa Azul)的裝卸碼頭,蜆殼石油公司在當地與山普拉能源公司(Sempra Energy)合 資的企業將會負責接受並加工販售。在2005年年初,薩哈林第二號計畫的其中一個買家是 南韓的韓國天然氣公司(Korea Gas Corporation,KOGAS),獲得每年150萬噸液化天然 氣供應和額外50萬噸的選擇權。此外,管理階層表示在中國與中國石油化工公司( Sinopec)進行討論並確定地陳述將在2005年年底賣出每年960萬噸的全部販售額度。儘管 如此,與亞洲買家討論簽署契約供應的時間長度連銷售到北美市場的順利開發,反映出俄 羅斯液化天然氣在亞洲市場販售的困難度;另外的因素包括市場去管制化、產業重建和供 應來源之間的嚴峻競爭帶來的需求降低和市場的不確定性。液化天然氣的亞洲買家來自於 澳洲、東帝汶和印尼。同一時段內多多少少反映出這些其他供應來源和俄羅斯相比較之下 產生的吸引力。 其他議題依然留待薩哈林第二號計畫未來的股東來做決定,這個在俄羅斯境內卻沒有俄羅 斯商業伙伴參與的重大計劃。在過去幾年間常出現邀請天然氣工業公司參加營運的討論。 在2004年,重新開始進行的談判討論到天然氣工業公司獲取龐大股份的可能性,而且似乎 將在2005年年初結束談判,天然氣工業公司以獲取25%的股份交換札波爾楊諾耶( Zapolyarnoye)氣田下白堊紀時代同樣股份的儲量,在當地有兩家公司成立的一家合資企 業已經休眠多年沒有運作。 薩哈林第一號計畫 在2001年10月,薩哈林第一號計畫商業伙伴宣布計畫第一階段進入商業化包括以『可獲得 有限的天然氣供應幫助滿足俄羅斯內部需求』。至於發佈的商業化新聞稿則對受到關注的 天然氣出口如下描述: 天然氣市場開發和銷售依然維持是計畫的優先項目。出口到日本和中國的天然氣評估已經 完成,而且財團總結認為應該建立一條國際水準的管線,這是將天然氣運輸到出口市場最 具成本效益的方法。至於潛在的出口消費國則隨著開發商業天然氣銷售給俄羅斯國內買家 的架構下進行評估。 薩哈林第一號計畫採取和第二號計畫完全不同的行銷策略焦點放在天然氣管線而非液化天 然氣。一份可行性研究評估從奧多普杜和柴沃氣田建造管線延伸到日本,它是作業者艾克 森油氣公司(Exxon Neftgas)多年來唯一考慮的市場,並且預估在2002年完成管線。但 是到了2004年晚期談判沒有進展,而且也沒有任何可能性讓日本在可預見的未來內開發這 條龐大的天然氣管線,薩哈林第一號計畫商業伙伴宣布他們已經與中國的中國國家石油公 司重新展開談判。而且沒有見到關於銷售管線天然氣到南韓的任何公開討論。至於北韓, 在沒有能滿足美國的政治上的解決方法之前不可能有任何商業上的可行性。 在2004年晚期,第一次成立薩哈林第一號計畫的合資企業,艾克森.美孚的執行長說合資 企業將會考慮以出口液化天然氣來取代管線天然氣。但是不久後薩哈林第一號計畫天然氣 行銷的進展是銷售給俄羅斯內部地方上的公司和電力公司,即在2005年冬季開始販售給哈 巴羅夫斯克州天然氣公司和哈巴羅夫斯克州電力公司。有趣的是,氣源來自於柴沃氣田的 陸上加工設施,並經由買家的安排經過區域管線網絡運輸給買家。2005—06年的冬季開始 販售的季節供熱用天然氣容量將會增加到2009年的每年30億立方公尺。 薩哈林第三號計畫 與第一號和第二號不一樣的地方在於,第三號計畫的基地是在前蘇聯時代已經開發完成的 礦田,其他薩哈林計畫都是位於相信擁有龐大石化資源,但仍需要進一步探勘的礦田位置 上。第三號營運者的公司在2004年決定合併並收購其他原來的許多不同公司—就和薩哈林 第一號計畫一樣的營運團隊—額外加上雪佛龍德士古公司(見表3.8)然而或許就是這個 原因,第三號計畫開發進度相當緩慢。薩哈林政府內一位關鍵人物在2001年寫到:『奇林 斯基團塊的生產分享協定曾經過談判委員會長達八年的冗長思考,而阿亞斯基和東奧多普 杜團塊則並沒有被包含列名在生產分享協定基礎包含的、已經開發的地下構造之內。』 在2004年1月,俄羅斯政府宣告1993年的薩哈林第三號計畫投標結果無效,傾向撤銷開發 集團的地質探勘執照並重新拍賣。副總理克理斯堅科讚被質詢時說: 並沒有立場准許艾克森.美孚公司在生產分享協議條件或常規的稅賦地位下領取薩哈林第 三號計畫的開發執照。這意味著如果基於執照拍賣而按造計畫進行作業的話,那麼礦田的 開發會被視為是有效的。 天然資源部甚至對薩哈林第三號計畫伙伴的開發績效表達更負面的言論,而且這可能關係 到薩哈林第一號計畫天然氣生產過度緩慢的開發結果。 薩哈林第四與第五號計畫 自從這兩個計畫擁有類似的開發伙伴後似乎可以將他們放在一起思考。更多的細節,如同 如何、以及何時開始進行開發都是不確定的,因為它們仍處於探勘階段。主要的外商公司 是英國石油公司,在猶豫一陣子後(部分關係到接收第四號計畫原定商業伙伴—富田石油 公司),與羅斯石油公司和薩哈林海洋油氣公司一起開發阿斯特拉罕諾夫斯克氣田(第四 號計畫)和某部分的東斯米德托夫斯克團塊(第五號計畫)。然而直到2004年中期的進展 仍相當緩慢,而在第五號計畫的卡亞干斯克和瓦素尤干斯基團塊已經發現儲藏,並且開始 建造第一口油井和氣井。第六號是獨特的個案—只有唯一一個俄羅斯股東—羅斯石油公司 和Alpha ECO;執照已經經手多次。 薩哈林是個擁有龐大石化資源比重的省,至於天然氣更是受到注目。薩哈林第二號和第一 號計畫已經建立起分別超過5000億和4850億立方公尺的儲量,加起來超過9.85兆立方公尺 。而第三到第六號計畫的總儲量共將近2兆立方公尺。資源基礎可以支持每年超過1000億 立方公尺的生產量,並由管線運輸至亞太市場或以液化方式運輸到北美洲西岸。 科夫科塔金斯克(科夫科塔)計畫 除了薩哈林各項計畫之外,還有許多天然氣管線出口到東亞諸國的計畫。其中,最前面的 天然氣出口源頭來自於科夫柯塔金斯克氣田,位於伊爾庫次克北方430公里,距離中國、 蒙古、韓國以及潛在的日本買方最近。它第一次出現在1994年晚期俄羅斯的西丹科公司, 開發氣田的執照第一次被發給露西亞石油公司(Rusia Petroleum),而西丹科公司是最 大主要的股份持有者;其它的股份持有者包括伊爾庫次克政府和各家能源公司,以及韓國 的東亞天然氣公司(East Asia Gas Company)。在1997年晚期,英國石油公司買下西丹 科公司10%的股份—特別將目標放在參與俄羅斯石油公司經營和(石油與)天然氣出口到 中國的機會。 亞洲(1997)和俄羅斯(1998)的金融危機將陰影籠罩在計畫開發前景和俄韓股份持有人 的金融狀況西丹科公司破產並且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狀況備受質疑,隨著英國石油公司在俄 羅斯的股份與秋明石油公司合併,在2004年晚期俄羅斯石油公司的最後持股狀況是英國石 油公司/秋明石油公司持有63%、Interros持有25.82%、伊爾庫次克省財產局(State Property Committee)10.78%。 1990年代期,俄羅斯石油公司、中國石油公司(CNPC)和韓國天然氣公司(Korea Gas Corporation,KOGAS)簽署的三邊協議要求進行可行性研究。一直到了2000年,考慮過三 條主要的管線路線,一條經過蒙古,兩條東方路線: ——一條隨俄蒙邊界經由布里雅特和赤塔進入中國東部然後穿過北韓到達南韓; ——另一條海上路線經由黃海繞過北韓。 根據2003年11月完成的可行性研究,在2008年開始建造管線並在2017年完成可運數每年 300億立方公尺天然氣容量的管線,將會在每年運輸200億立方公尺到中國、和每年100億 立方公尺天然氣到兩韓;每年40億立方公尺天然氣會送到伊爾庫次克、布里雅特和赤塔的 地方市場。2003年的可行性研究估計管線計畫成本高達170億美元。科夫科塔計畫的線段 受到中國當局強烈反對經過蒙古路線的負面影響。俄羅斯方面傾向於接受經過蒙古的路線 ,大約縮短100公里距離和減少大約10億美元的建設成本,並提供將天然氣銷售到蒙古的 機會。但是中國不願意妥協,而且這方案不可能為了其他方面而反對他們自己的希望。 在過去十年內持續不斷地、反覆推敲(中國方面的)中國石油公司(China National Petroleum Corporation,CNPC)、(日本方面的)日本國家石油公司(Japan National Oil Corporation,JNOC)和(韓國方面的)韓國天然氣公司(Korea Gas Corporation, KOGAS)和包括天然氣工業公司在內的許多俄羅斯公司都想要持有露西亞石油公司的股份 。在2001年11月,英國石油公司宣布準備接納天然氣工業公司參與合資企業的營運。公司 之間出現定期性的討論,而且局勢自2004年起開始激化,當時局勢變得更明顯地,天然氣 工業公司在談判中獲得高層的授意,在那一年年初,俄羅斯石油公司為因應地方消費者的 內部天然氣開發成立一家公司,其天然氣生產量會從2006年的3億立方公尺增加到2009年 的22億立方公尺。此外,天然氣工業公司向英國石油公司/秋明石油公司表現出安撫的誠 意,邀請它加入現存的天然氣工業公司/羅斯石油公司/蘇爾古特石油公司聯合財團共同 開發東西伯利亞油氣資源。 到了2004年晚期氣氛開始改變,政府詢問俄羅斯石油公司的商業伙伴違反他們的執照狀況 並威脅撤銷執照隨著宣布天然氣工業公司/羅斯石油公司合併後,天然氣工業公司被認為 在科夫科塔計畫中『損失利益』,雖然有些人相信這只是一個談判的技巧。隨者合併破局 ,計畫開發進度將依賴於天然氣工業公司以多快的速度獲得計畫股份,以及中國買方有多 快能在購買管線天然氣中獲得龐大利益。 薩哈共和國計畫 和亞洲出口相關的其他集團的礦田是位在薩哈共和國內部的恰楊達金斯克,從儲量來看它 顯然是相當重要的一塊氣田(見表3.7)。薩哈天然氣田的出口開發日期可以回溯到前蘇 聯時代(當時該地區為人熟知的名字是雅庫特)當時出現許多管線和液化天然氣的可能性 ,出口薩哈天然氣的計畫包括: ——可能以薩哈林管線計畫的一部份,或是以獨立的管線計畫,或是以液化天然氣的方式 出口到日本; ——經由俄羅斯出口到兩韓; ——往東南方向出口到中國(可能經過蒙古)並可能延伸到南韓; ——往西南方向以管線連接到科夫科塔金斯克氣田。 在出口到外國市場的立場上與薩哈林和科夫科塔天然氣田做比較,薩哈共和國的資源在位 置上較不具有優勢。薩哈的資源可以『支援』其他地區的任何一個管線計畫,這幾個計畫 和可能性在第一階段——經由現在在薩哈林外海發現的氣田,和科夫科塔氣田的已證實儲 量—讓薩哈的天然氣資源可以用來支援額外的或超過的需求。在天然氣工業公司/羅斯石 油公司合併之前,薩哈天然氣的優勢在於天然氣工業公司能經由它和薩哈共和國政府建立 ,或是經由它和羅斯石油公司、蘇爾古特石油公司建立的戰略聯盟關係動用東西伯利亞之 內唯一重要的天然氣資源。一個關鍵性的開發是2005年恰楊達金斯克氣田開發執照的拍賣 結果。隨著天然氣工業公司/羅斯石油公司合併失敗,有可能出現薩哈天然氣初期的開發 。但是更加依賴於恰楊達金斯克氣田開發執照拍賣和天然氣工業公司與區域內其他資源持 有者談判這兩個事件的最後結果,特別是和科夫科塔氣田開發伙伴的談判。 天然氣工業公司與俄羅斯政府的角色 在2004年晚期出現一個對於不同管線計畫狀況的概要暗示著管線計畫的聯盟和優先項目的 快速改變的狀況。儘管計畫開發的狀況大部分是由市場機會所決定,但是天然氣工業公司 和俄羅斯政府的喜好將能明顯地決定戰略方向和控制對亞洲的出口。在1990年代初期,天 然氣工業公司無法證實在亞洲天然氣市場中擁有龐大利益。部分理由是因為該公司對於前 蘇聯時代與日本買方的商業計畫破滅。另一個原因是由於高級管理階層無法及時獲得未來 的前景,與出口到歐洲就能即刻獲得龐大商機相對照之下,亞洲市場擁有許多不確定因素 。 從1997年起,天然氣工業公司管理階層逐漸開始增加對亞洲天然氣出口的注意,並將之視 為是全面性出口策略的一部份。公司董事長藍姆.烏瓦赫列夫(Ram Vyakhirev)在1997 年世界天然氣會議的演講中提到對於『東亞天然氣市場』的潛在計畫。在1998年11月亞太 經濟合作會議(APEC)高峰會中宣布一項計畫將亞馬爾半島的氣田以管線連接到上海,管 線長度總共7100公里,路線將會經過托木斯克、巴爾瑙爾(Barnaul,阿爾泰邊區首都) 、伊爾庫次克和烏魯木齊。天然氣工業公司官方也宣布札波爾楊諾耶(Zapolyarnoye)氣 田以及克拉斯諾雅爾斯克的波爾沙赫斯卡亞(Bolshekhetskaya)可能會是供應中國的天 然氣源頭(雖然前者直到2001年才開始進入生產)。兩年後,天然氣工業公司董事長特別 安排相關計畫和時間: 俄屬遠東、中國、韓國和日本是俄羅斯管線天然氣的新市場。這個市場的開發和許多俄羅 斯相關的管線項目都已進入討論程序。在第一階段,遠東天然氣運輸系統計畫將會以每年 供應高達300億立方公尺天然氣容量的管線方式實現。將會從伊爾庫次克州和薩哈共和國 輸入天然氣。薩哈林外海作業(薩哈林二號)主要會進行液化作業…作為另一種替代方式 ,目前正在考慮建造會經過哈巴羅夫斯克輸送天然氣到中國和韓國的天然氣運輸系統。薩 哈林的每年運輸量將會在2010年達到120—150億立方公尺,並在2020年達到200—250億立 方公尺。 可以從1999年成立東方天然氣工業公司(Vostokgazprom,Востокгазпром )這個地方見到天然氣工業公司增加看待東西伯利亞和俄屬遠東和潛在的東亞天然氣市場 的注意力,這個子公司的年生產量將會高達35億立方公尺。 東西伯利亞和俄屬遠東的天然氣生產的制度性基礎在2002年6月發生改變,俄羅斯政府發 出第975號命令要求能源部和天然氣工業公司規劃一個包含東西伯利亞和俄屬遠東的生產 、運輸和配送天然氣的統一計畫,並討論出口到中國和其他東亞市場的可能性。很迫切地 ,命令指明天然氣工業公司作為計畫的居中協調者,並給予它在未來控制所有往東亞出口 管線計畫的地位。此後,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地位讓它表現出如果某一個計畫並不適合東亞 的出口局勢,那計畫就不可能有辦法產生重大的進展。 2003年發佈的俄羅斯能源策略特別重視俄屬遠東天然氣資源開發,其生產的可能性將會擴 大到2020年的1060億立方公尺(見表3.9)而且預估此區域將達到俄羅斯天然氣總出口的 15%。 表3.9 東西伯利亞和俄屬遠東的天然氣生產預估(億立方公尺) 公司董事長米勒在京都舉辦的2003年世界天然氣會議的演講是天然氣工業公司亞洲政策的 里程碑。米勒強調東西伯利亞和俄屬遠東的天然氣開發有其內部需求和對外出口到亞洲— 太平洋地區的雙重重要性,並且同時強調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協調者的角色;但是最有趣的 是特色在於他所呈現的區域地圖。在地圖3.6中,西西伯利亞管線網絡從新西伯利亞州往 東延伸到伊爾庫次克,克拉斯諾亞爾斯克州的氣田(Yurubchenskoe和Sobinskoye)也以 管線連接起來。一條計畫中的管線從伊爾庫次克向北連接科夫科塔金斯克氣田和恰楊達金 斯克氣田,然後向東連接到薩拉林斯克,然後再往南連接到符拉迪沃斯托克的液化天然氣 加工廠。薩哈林二號管線連接到南薩哈林斯克的液化天然氣加工廠是地圖上唯一進行中的 出口管線計畫。以後見之明來看,這張圖—它沒有提供任何提案而且報告中的本文並不討 論任何特別計畫—標誌出政策上的重大改變並朝區域開發邁進。 亞列克謝.米勒在2003年中的報告暗示一同開發石油管線與天然氣管線。在2000年代初期 曾出現兩個往亞洲出口的主要石油管線之間的競爭:安加爾斯克—大慶管線和從太舍特往 太平洋沿岸的別列沃兹納亞灣(Perevoznaya Bay)。這兩條管線路線之間的選擇主要受 到俄羅斯內政的大幅影響——安加爾斯克—大慶管線是由尤科斯贊助的計畫,當時公司開 始遭遇到來自俄羅斯政府施加的政治和商業上的困難。但是油管項目也提高了出口策略的 差異,特別是出口到中國的管線視為是單一目的地並且限制了石油出口的範圍,而且這個 出口策略被當作是給單一買方的商業上的慈善行動。然而,從太舍特通往太平洋的石油管 線將會打開亞洲市場的範圍,並允許俄羅斯賣方開拓潛在的其他買方。據估計從太舍特通 往別列沃兹納亞灣的管線在2005年時的建造成本高達125億美元,但是並不足以使用大口 徑管線運輸每年8000萬噸(藉以讓單位成本下降)的東西伯利亞石油儲量。儘管如此,在 2005年年初,俄羅斯政府採用太舍特——別列沃兹納亞灣路線並由國營石油管線運輸公司 分三個階段建造。在第一階段,一條運輸能力高達240—300萬噸的管線最遠將會到達阿穆 爾州的斯科沃羅季諾(Skovorodino),石油將會在此地轉而使用鐵路送到太平洋海岸( 而且可能建立分支通往中國);這個階段將會在2008年完工。 米勒的遠東管線網絡構想很大程度地是石油出口的途徑,但是另一位天然氣工業公司董事 會成員更進一步強調內部的前景: 東俄羅斯的天然氣供應網絡的支柱可以說就是所謂的中央天然氣主體(Central Gas Main ),將會統一東西伯利亞和俄屬遠東的基礎氣田,並與俄羅斯的統一天然氣供應系統( United Gas Supply System,UGSS)連接起來。以中央天然氣主體為基礎,東俄羅斯將會 在2020年前見到已經建造完成的一個統一的天然氣生產與運輸系統,而且可能分階段建造 ,允許所有主要天然氣田資本投資最佳化並為區域市場多樣化的同時避免和這些出口管線 計畫產生競爭。 這意味著,至少在理論上,東西伯利亞天然氣將會流入不同方向:向東通往內部市場或東 亞市場;或向西經過西西伯利亞進入西俄羅斯的內部市場。主要的問題在於中央天然氣主 體的構想是連接恰達楊金斯克、科夫柯塔金斯克、克拉斯諾亞爾斯克(Yurubchenskoe和 Sobinskoye)和薩哈林等各區域的氣田,並和統一天然氣供應系統連接起來。並不清楚如 果是從內部市場來看的話,這麼有企圖心的網絡開發計畫是否能和收益性調和一致,特別 是東西伯利亞和俄屬遠東在蘇聯解體之後相對貧乏的經濟績效。 在2002年的命令發佈之後,變的更清楚的是天然氣工業公司的確負責所有的出口談判,不 管天然氣的源頭來自哪裡。2003年5月,它與韓國天然氣公司簽署一份為期五年的合作協 定,藉以檢視俄羅斯天然氣出口到韓國的前景。同天然氣工業公司的觀點來看這份協定: ...它將鋪設法理的基礎,讓兩個公司將管線天然氣運輸到韓國而努力密集合作,以及實 現第三國參加的合作計畫…今天協定的結論認為經由單一出口路線運輸天然氣的原則將會 影響到韓國天然氣市場。 一年後,在一場與南韓駐俄大使見面的會議中很清楚地指出韓國的天然氣銷售源頭是東西 伯利亞與遠東開發計畫之內的一部份,並且基於『建立一個整合的出口管道,並且不是從 各個氣田,是從天然氣供應網絡而裡運輸至市場國。』天然氣工業公司——韓國天然氣公 司工作小組(Gazprom—KOGAS Working Group)與天然氣出口公司開始進行長期天然氣運 輸契約談判。在談判之前幾天一場會議中,英國石油公司/秋明石油公司的營運長維克多 .維克薛堡(Victor Vekselberg)認同「整合出口管道」的想法,認為科夫科塔的商業 伙伴不會直接和消費者建立自己的契約安排以及『天然氣供應談判中包含天然氣容量、供 應期限和價格制訂機制等條款和條件,這些都會交由天然氣出口公司處理。』 至於與中國的關係,備受關注的是天然氣工業公司參加中國東西向天然氣管線建造與開發 計畫的競標失敗,被視為是潛在的挫折。天然氣工業公司(和其他潛在的外國伙伴蜆殼和 艾克森美孚)曾想像在中國東西向天然氣管線的持股能夠提供機會注入來自西西伯利亞的 天然氣供應。在東西向天然氣管線建設計畫排除調所有外國投資之後,天然氣工業公司努 力重建與中國之間的關係。2004年10月,中國國家石油公司(CNPC)與天然器工業公司在 很自然的情況下開始簽訂戰略性合作協定。全面的討論中國在2010年的天然氣進口需求將 達到200億立方公尺,董事長米勒強調討論『資源基礎和其最佳化使用,但不討論『特別 的』管線路線計畫…俄羅斯天然氣價格制訂規則將會實施於尚未決定的中國天然氣進口』 。接著在俄羅斯中央政府決定採取太舍特——別列沃兹納亞石油管線方案後—在中方認為 先前已經決定採取安加爾斯克—大慶方案—後,可能需要花很多時間重建中國對於俄羅斯 有能力以大規模管線計畫運輸天然氣到中國的信心。 在2005年3月,工業與貿易部所屬的燃料與能源副部長,在一場似乎是主要討論太舍特— —別列沃兹納亞石油管線方案的會議中提出四個提案,包括新的區域天然氣管線網絡和輸 送到東亞國家的出口選項: 1.『西向』將從伊爾庫次克和薩哈出發,經過札拜卡斯克、大慶和瀋陽來到中國市場,天 然氣供應來源也包括西西伯利亞; 2.『東向』從薩哈林經過哈爾濱進入中國;另外在哈巴羅夫斯克建造一條連接管線,連接 西伯利亞的天然氣管線; 3.『中央向』從薩哈的出發,經過布拉戈維申斯克(Blagoveshchensk)和斯科沃羅季諾 (Skovorodino),從西伯利亞其他地方運輸到中國; 4.由露西亞石油公司的提案是從伊爾庫次克、薩哈,以及薩哈林出口天然氣。 事實上在本書完成時已經可以取得這幾個提案的資料,而且本書也絕不提示哪一個方案將 會繼續成為在快速轉變的局勢中成為最適合的方案,這是許多行為者為了政治和持股利益 而耍的詐騙手段。任何管線項目的最後決定時都可能涉及到進口公司或政府的希望。此外 ,所有這些構想中的提案幾乎沒有討論到任何管線實體建造的投資要求、潛在的持股者和 金融資助者。 天然氣工業公司和羅斯石油公司合併的提案和失敗改變了龐大薩哈林資源的開發架構。合 併成功將使天然氣工業公司進入所有薩哈林計畫(除了第二號計畫之外,我們在前面有提 到它仍在談判獲取股份)。在合併計畫似乎可能取得進展時,羅斯石油公司既沒有資金來 源,也沒有商/政誘因,這兩個因數使它無法邀請其他能源公司參加未開發的大型氣田的 開發;與羅斯石油公司不同的地方在於天然氣工業公司對於俄屬遠東區域開發相當相當肯 定、而且影響力龐大,董事長米勒認為薩哈林的開發順序高過於俄屬遠東的其他地區。當 合併失敗時,公司依然認為無論如何,在薩哈林二號個案中,其他持股者將會邀請天然氣 工業公司獲取其他薩哈林計畫的持股。 出口到美國的液化天然氣 在1970年代晚期曾經計畫過將蘇聯的液化天然氣出口到美國和日本兩國。然而雷根政府的 敵對立場和美國天然氣產業撤銷管制規定等因素結合起來阻礙這些初期計畫的推動。液化 天然氣總會出現在天然氣工業公司的長期計畫中;在1990年代,偶爾會談論到從莫曼斯克 和亞馬爾半島出口液化天然氣的可能性,但卻從未出現過。但是在2000年代—特別是在 2003年—曾出現過一陣短暫的狂熱活動,圍繞在液化天然氣出口到美國的計畫。 全球液化天然氣前景在2000年代轉變,因為液化天然氣產業鍊發生科技進步和成本降低等 結合性的結果;自由化和競爭性天然氣市場允許出現更多短期性契約和交換性貿易等角色 北美天然氣市場也發生轉變,從1990年代的供應過剩和價格華落在2000年代變成供應短缺 和價格高漲,造成更大的緊急狀況必須從新開放並擴大現存的液化天然氣再氣化和海港的 天然氣接受碼頭,以及建立一打的新天然氣接受碼頭的計畫。由於從本質上改變了商業的 架構,因此可能讓俄羅斯液化天然氣出口計畫三十年來第一次從政治上和商業上的前景中 變的更具有吸引力。隨著北美洲天然氣價格在2003—05年間上漲到4—9美元/mmbtu,天 然氣工業公司相信追求液化天然氣計畫失敗將會錯失一個重大的商機。儘管不是以一般的 詞彙來描述這個前景:開發一個包含北美洲、歐洲和亞洲的『全球性的天然氣商業』確實 是很吸引人。此外,液化天然氣部分可以解答兩個仍被擱置的天然氣田的開發—巴倫支海 上的斯托克曼諾夫斯克天然氣田和亞馬爾半島上的陸上氣田—這兩個區域的儲量都超過任 何可能即刻開發的管線計畫的需求量(見第一章)。 開發政治慾望遠勝於為了追求商業上的新成就而在俄羅斯和美國之間開發象徵性的能源貿 易;在2002年5月的俄美兩國在總統高峰會議中簽署了雙邊能源合作協定,並在這個基礎 上開發出了『俄美商業能源對話(Russian—American Commercial Energy Dialogue)』 (似乎是前面所討論過的歐俄能源對話的複製品),並產生兩國每年舉行一次的能源『高 峰會』——但因為地理和商業可行性等因素—能源貿易依舊只侷限在液化天然氣上,因為 只有它能提供出色的基礎來擴大商業上的能源運輸。 天然氣工業公司董事長米勒,在2003年世界天然氣會議的演講中表達樂觀但謹慎的液化天 然氣前景: …在未來俄羅斯可能考慮供應液化天然氣到美國市場(但是這)將依賴於世界市場的需求 與供應。原則上,獨特的亞馬爾和北海礦田為液化天然氣生產的實施提供基礎。 到了2004年,公司變得更積極開拓液化天然氣的機會。對於天然氣工業公司來說,為了商 業上的和技術上的理由,而必須和非俄羅斯公司開發伙伴關係的一門獨特事業。由於之前 並沒有液化天然氣事業的經驗以及在緊要關頭需要龐大的金錢,天然氣工業公司開始著手 和幾乎每一家涉及大西洋液化天然氣事業的大型國際公司展開一系列的討論。由於天然氣 工業公司龐大的資源基礎能夠提供近乎無限的潛在液化天然氣供應,許多大公司都不令人 感到驚訝地渴望和下面三個可能實施的計畫討論潛在的商機: 1. 以管線將斯托克曼諾夫斯克天然氣田和莫曼斯克的不凍港內的液化工廠連接起來,或 是在氣田旁邊建造外海上的浮動工廠(見圖1.3); 2. 在聖彼得堡西方140公里的烏斯特‧盧加建造液化工廠,並加工來自西西伯利亞的天然 氣; 3.在亞馬爾半島陸上的哈勒斯維爾氣田建立液化工廠(見圖1.1) 在2004年明顯可見到斯托克曼諾夫斯克氣田名列天然氣工業公司開發液化天然氣供應美國 市場的優先項目。天然氣工業公司和挪威的水電公司(Hydro)和國家石油公司(StatOil )兩家公司共同簽署開發計畫,因為他們各自擁有開發這類型氣田(在歐曼‧朗吉天然氣 田)和在北極開發液化天然氣設施(在斯諾威特碼頭)的獨特專業技術。康菲石油公司是 斯托克曼合資公司的其中一個原本的股東,曾與天然氣工業公司簽署備忘錄。液化天然氣 事業開發的選擇伙伴的規則是:(1)擁有與開發斯托克曼氣田相關的最先進科技;(2) 能輕易進入美國市場,例如擁有碼頭上的液化設施並已經在市場上擁有豐富經驗;和(3 )能為計畫吸引資金援助。 從這些衡量尺度來看,天然氣工業公司最初共同討論的公司擁有或開發美國液化天然氣碼 頭或裝卸權限,包括挪威國家石油公司(StatOil)、英國石油公司、艾克森美孚、義商 力豹仕、雪弗龍德士古和山普拉能源公司(Sempra Energy),儘管如此,在2004年晚期 ,天然氣出口公司商業開發部總經理在國會參加質詢時表示:『我們正在和許多公司討論 ,但很少完成交易。』 成立合資企業參與—從上游的生產到下游的行銷—整條產業鍊的決策程序在2005年下半年 完成,接下來締結供應契約和生產分享協定的流程會在2006年年初完成,暗示從斯托克曼 諾夫斯克氣田生產的液化天然氣將會在2010年到達美國市場。由於這類複雜計畫的談判和 建設公事需花費相當長久的時間,從專業的眼光來看這個預定計畫似乎是過於樂觀。但是 天然氣工業公司迫切地想進入液化天然氣業務的證據可以從它和英國石油公司(和其他公 司)的討論中見到,其內容焦點放在為了能夠盡可能快速地進入美國市場而展示出口到美 國的液化天然氣,並以此交換以管線將天然氣輸送到歐洲的可能性。 斯托克曼諾夫斯克氣田的第一階段開發的預估生產量會達到每年300億立方公尺,其中225 億立方公尺(15公噸的液化天然氣)將會用來製作成出口專用的液化天然氣,剩餘部分則 供應地方上使用;生產量最終將會達到每年1000億立方公尺亞馬爾半島也會建造相同大小 的液化天然氣工廠。加拿大石油公司(PetroCanada)將焦點放在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小型 計畫—每年3.5公噸—在聖彼得堡附近的烏斯特‧盧加所建造的液化天然氣加工廠,而且 公司簽署了備忘錄,其中內容包括該計畫的可行性研究。這個計畫比莫曼斯克碼頭的計畫 小很多,而且液化天然氣能更快地在2009年運輸到達預設的加拿大碼頭(在熊島或新伯倫 瑞克省(New Brunswick))。小型的計畫會增加單位成本,但是它使用的運輸系統將會 將天然氣輸送到北歐天然氣管線。 目前還有許多關於天然氣工業公司出口到美國市場的液化天然氣業務的事情尚須決定,但 是公司決定成立一個液化天然氣業務小組來描繪該公司液化天然器業務的決心,並由擁有 許多天然氣出口業務執行經驗的前副主席領導這個小組。液化天然器業務還牽涉到技術層 次,包括設置液化工廠的地點,和俄羅斯與美國的交通路線都是處於結凍的自然環境之中 ,如果不是需要擁有破冰能力的天然氣運送船,就是另外需要一艘破冰船伴隨天然氣運輸 船。另外的技術問題是所有地點都因為地基深度不夠讓天然氣運輸船停靠而需要另外進行 疏浚工程,而且天然氣運輸船容易被海上浮冰封鎖前進路線。然而設立液化工廠的地點的 周遭溫度相當低,會降低液化設施的使用率並提高建設與營運成本。所有的計畫大約距離 美國(和加拿大)東岸大約4000海里,而且天然氣工業公司指出只有挪威、阿爾及利亞、 委內瑞拉和千里達比俄羅斯接近美國市場。 所有三個俄羅斯液化天然氣計畫都有其優勢和劣勢,在2005年評估時如下: ——斯托克曼諾夫斯克天然氣田很明顯是天然氣工業公司開發液化天然器業務的優先項目 ,因為氣田提供巨大的天然氣儲量—如果管線天然氣供應當地之外的天然氣市場—可以商 業化的項目就只剩下液化天然氣。斯托克曼諾夫斯克氣田在生產和運輸上也面臨巨大的挑 戰,其極端地需要技術和經濟上的可行性。儘管如此,一旦建立起液化設施,就能在往後 的第二和第三階段增加額外的運輸能力。另外,一旦在莫曼斯克建立起生產作業基地和管 線,額外的階段就包括建造管線將天然氣運輸到內部和歐洲的市場。 ———烏斯特.盧加是個小型計畫,但和其他項目比起來,它在技術層次上並不複雜而且 也不需要那麼龐大的投資預付額度。如果它開發成北歐天然氣管線的其中一部份,開發速 度相對上會很快地領先其他計畫。然而這個計畫在經濟上並不確定是否會受到運輸成本的 損害,第一是管線,然後是從這裡運輸到北美市場的液化天然氣項目。 ——亞馬爾,儘管它的地理位置會在天然氣工業公司開始開發半島上的氣田供應內部消費 之後變得更吸引人。與斯托克曼諾夫斯克天然氣田不一樣的地方在於是在陸地上生產天然 氣,而且與前兩者不同的地方是在這裡的氣田上建造液化工廠只需要少許的運輸投資。 ============================================================================== 摘要與結論 出口到西歐 天然氣工業公司現在的地位是身為出口者和收取出口收入,很明顯地,對於俄羅斯天然氣 產業和天然氣工業公司這兩者的未來來說,歐洲的出口擁有至高無上的重要性。雖然俄羅 斯天然氣出口在未來將會多元分散到——亞洲和北美的市場—往歐洲市場的出口將仍在未 來二十年內,而且可能繼續延後時間,繼續占盡出口的優勢地位。由於吸引人的價格和多 出來的運輸能力,歐洲的出口量在2002—04年間增加將近15%。從數量來看,在不久後, 也有可能在很久以後的未來,出口量才可能變得不像描述的那麼劇烈。天然氣工業公司在 公開聲明中限制了自己的觀察,如果到了2008年,現存的契約沒有繼續延長下去,出口量 將會到達1470億立方公尺;如果繼續延長現存的契約的話,出口的最大量將會達到1800億 立方公尺。公司所做的最大程度的估計是用管線出口到歐洲的容量『不會少於1800億立方 公尺。』公司做出這個預估僅只是尋找機會將現有的出口基礎設備的出口容量最大值,至 少亞馬爾—歐洲管線和藍線曾嚴重地未充分最大值地利用。 到了2012年,大約有一半的現有契約將會到期。天然氣出口公司執行董事在2004年年底時 說:『…許多契約都有可能延長』而且他收到『所有我們主要的伙伴強烈的要求延長』然 而在未來,契約的延長不會是自動的,如同他們在過去一樣,依賴歐洲和俄羅斯雙方如何 開發。 更往前看,可以公開取得的資料顯示出特別謹慎的預測。俄羅斯能源策略看待總出口—包 括到獨立國協和歐洲的出口—從2000年的1940億立方公尺增加到2010年的2500—2650億立 方公尺,和到2020年的2730—2810億立方公尺,暗示未來二十年內平穩地增加的數量。國 際能源總署則認為俄羅斯傳統以來的歐洲市場的出口量只有少許地增加,預估從2010年的 1370億立方公尺只會增加到2030年的1550億立方公尺,這個數據比建立北歐天然氣管線所 增加的數量還要小。 俄羅斯用來抗拒未來歐盟繼續擴大所實施的競爭/自由化倡議的能力被認為是有限的;長 期契約和『目的地條款』的爭論顯示出歐盟競爭總署並不願意在現有契約長期運作之後, 接受回溯現存契約中的條款。競爭總署努力說服放棄目的地條款的原則,而這些條款並未 受到所有契約的限制,特別是在新的歐盟成員國之內。 俄歐能源對話是個有用的政治討論工具,而且從布魯塞爾的角度來看,這是個繼續朝能源 伙伴關係協定邁進的適當基礎。但是除非它能對俄羅斯那一方產生和天然氣計畫—特別是 北歐天然氣管線計畫——投資有明顯且實際的利益,否則它就只是個討論本行的對話。歐 俄世貿入會談判很明顯證實了普亭政府準備容忍歐盟在俄羅斯內部的天然氣產業做出有限 的『干涉』。所以對於運輸自由化沒有太大的讓步,也沒有對天然氣工業公司優越的出口 者地位——『單一的出口管道』做出一絲一毫的讓步,而且對於內部天然氣價格改革做出 的協議,和已經在2003年俄羅斯能源策略做出的大綱相似。 俄羅斯天然氣向歐洲出口的未來有兩個重大的內部問題,這兩個問題都在蘇聯解體之後的 時段內出現。第一個是運輸問題:蘇聯解體的直接後果將會持續保持尚未解決的局勢,直 到簽訂包含歐洲和獨立國協這兩個天然氣市場的多邊協議為止。能源憲章條約的運輸協定 是這一類的協定,但是天然氣工業公司和俄羅斯政府都不願意見到該協定會是比各個轉運 國之間展開雙邊談判更好的解決方式。 第二個問題關注的是歐洲天然氣市場的快速變化,它對蘇聯後時代的俄羅斯天然氣產業和 天然氣工業公司來說極度重要,但是歐盟已經隱約呈現出,即將在未來十年擴大到25個國 家的前景,包含土耳其在內的整個歐洲天然氣市場即將成形。在2005年,歐盟自由化的倡 議和將競爭法以有分寸的方式引進天然氣產業,但是已經藉由將許多小型天然氣和電力公 司合併成巨型企業方式改變歐洲各家國營事業的景觀。油價超過每桶40美元和歐洲大陸天 然氣的供應過剩,以及英國在2007年供應過剩的可能性等因素的結合,造成龐大天然氣供 應的可能性變成天然氣產業猛烈競爭的可能性,將在2000年代晚期出現。天然氣工業公司 的挑戰和其他歐洲天然氣供應者相似,但是更重要的是因為這一家俄羅斯公司更加(在公 司上和國家上)依賴歐洲市場的收入,它將必須設計策略因應即將變得更具競爭性和更自 由化的歐洲市場。我們將會在第四章回顧這個議題。 出口到亞洲與液化天然氣 第一艘俄羅斯液化天然氣貨輪即將在2007年運輸到亞洲(日本和韓國)以及墨西哥西海岸 。中國和韓國似乎最有可能在未來以管線連接俄羅斯天然氣,而中國會是最主要的買方。 但是在2005年,中國的議題被固定在液化天然氣的進口,以及對以管線進口俄羅斯石油的 可靠性感到失望(到了幻滅的程度);未來天然氣管線的開發似乎是可能的。在2000年代 中期普遍流行的觀點認為中國『極度渴求』可能盡快盡可能地最大值進口任何可取得的能 源供應來源,然而相對地,很少有來自公司或政府行為者的證據支持這個觀點。 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優勢是鞏固它與中國石油天然氣公司(CNPC)排外的談判關係,以及它 的權力來自於擁有許多參與潛在的天然氣管線計畫的俄國公司的股份。南韓可能不會獲得 優勢—無論任何天然氣管線計畫的可能性都需要經過中國(除非經過北韓)——但是持續 存在不確定性仍圍繞在KOGAS私有化,以及天然氣產業的自由化和重建的周圍可能暗示著 一個長時間的架構。當考慮到日本的不情願態度時—理由關係到需求的不確定和對俄羅斯 天然氣的政治厭惡—僅只要大量進口薩哈林液化天然氣就可以提供比管線更龐大的天然氣 容量(如薩哈林一號計畫的生產伙伴的建議),龐大的俄羅斯天然氣出口到亞洲的前景可 能比人們所相信的未來更遙遠。 當考慮到所有管線計畫都需要十年的時間進行談判和建造,如果談判能在2000年代晚期結 束的話,大量天然氣出口到亞洲最有可能的時間似乎是在2020年。這一類的談判需要所有 各方—俄羅斯、中國和韓國—進行統合的結構和內部的政治問題,後者在2000年代中期各 方都還留存著衝突或未解決的議題。俄羅斯政府和天然氣工業公司盡可能關心的是在2000 年代所建立、個別的俄羅斯資源持有者不該認為他們有任何談判的自主權能和出口市場進 行談判。他們應該將他們持有的資源結合成『中央的天然氣主體』,其最終將會加入整個 西伯利亞和遠東所有主要的礦田並以統一的天然氣網絡將之連接起來。資源持有者應該承 認他們的天然氣資源將會和天然氣工業公司所屬的天然氣出口公司談判,併入『整合出口 管道』,並由後者與中國和韓國買方進行談判。在一定程度上天然氣工業公司並未持有這 些氣田和計畫的股票或資產,這將會產生非常困難的問題。國際能源總署預估在2030年只 有300億立方公尺天然氣出口到亞洲,這暗示著未來25年內不會建造超過一條以上的主要 管線計畫。這是個相對謹慎的預估,但是在2005年正確地反映了計畫的複雜性和關鍵產與 者相對缺乏緊急性以推動管線計畫。 在2005年,液化天然氣開發仍處於初期的階段,但是對天然氣工業公司來說是放置在出口 議程中的最高項目。在亞洲,公司仍在進行關於薩哈林二號計畫的股份談判,但是重新規 劃的獨立目標是獲得權限,以俄羅斯天然氣供應者的角色進入北美洲東部和墨西哥灣市場 的權限—主要是來自斯托克曼諾夫斯克氣田的天然氣—在十年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