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西班牙流亡後裔可復籍
新聞來源: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8123100122,00.html (需有正確連結)
2008-12-31 中國時報 【郭篤為/瓜地馬拉廿九日電】
上世紀三○年代佛朗哥在西班牙實施長達四十年的血腥獨裁統治,逃避政治迫害與
尋求生計的流亡人士散居拉丁美洲,七十年後的今天,新修改的移民法終於賦予流亡者子
孫西班牙國籍,恢復了應有的權利。
雖然恰逢年終,廿九日上午拉丁美洲各國西班牙大使館前都出現異於往常人潮,這
些人都是同日生效的《歷史記憶法案》修正案的受益者。該法案給予一九卅六年至五五年
逃避白色恐怖與飢荒而移民國外的西班牙人子女西班牙國籍,修正後擴及孫子女,且不必
放棄因出生地而取得的現有國籍。馬德里政府估計,全球約五十萬人將在兩年期限內因新
國籍法受惠。
移民潮主要以拉丁美洲港口城市為主,包括阿根廷、墨西哥、古巴、秘魯、巴拿馬
等國,預期將「認祖歸宗」的西班牙移民後裔將數以萬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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