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本條約制定到生效 歷程一波三折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30/19/1vx7v.html
(法新社布魯塞爾29日電)
里斯本條約(Lisbon Treaty)即將於12月1日生效,以下是歐洲聯盟爭取批准此改革條約
的幾個主要階段:
2003年6月19-20日:
由法國前總統季斯卡(Valery Giscard d'Estaing)領導的專家擬定的憲法草案,
呈交在希臘薩羅尼加(Salonica)集會的歐盟各國領袖。
2004年6月17日:歐盟各國領袖,在布魯塞爾峰會通過為歐盟集團建立憲法的條約。
2004年10月29日:歐盟領袖在羅馬簽署歐盟憲法條約。
2005年5月29日:法國選民在公投中以54.7%反對票,否決歐盟憲法草案。
2005年6月1日:荷蘭以62%反對票,否決歐盟憲法草案。
2005年6月17日:歐盟領袖呼籲一段省思期。多國延緩籌備公投或透過國會批准歐盟
憲法程序。
2007年6月23日:在克服波蘭的抗拒阻力後,歐盟領袖針對制定新改革條約達成共識
,取代注定失敗的歐盟憲法。
2007年12月13日:簽署里斯本條約,但必須獲得所有27個會員國批准才能生效。
2007年12月17日:匈牙利成為首個批准新條約國家,其他歐盟會員國大多跟進。
2008年6月12日:愛爾蘭公投反對此新條約。
2009年10月3日:愛爾蘭在第二次公投中批准里斯本條約。
2009年10月10日:在愛爾蘭公投過關後,波蘭總統卡臣斯基(Lech Kaczynski)簽字
,完成波蘭批准程序。
2009年11月4日:捷克獲承諾享有「基本權利憲章」豁免權,疑歐派的捷克總統克勞斯
(Vaclav Klaus)終於簽字,完成批准程序。
2009年11月19日:歐盟領袖選出比利時總理范宏畢(Herman Van Rompuy)為歐盟
第一位常任主席,來自英國的主管貿易事務歐盟執行委員艾希頓
(Catherine Ashton)出任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
2009年12月1日:里斯本條約正式生效。
(譯者:中央社黃馨玉)
本文願意開放自由轉載
--
「就像其他各類集體主義一樣,種族主義也尋求不勞而獲。它尋求自動獲得知識﹔它尋求
自動評價人們的品質而忽略運用理性或道德判斷的責任﹔而更重要的是,它尋求自動的自
尊(或偽自尊)」
Ayn Rand<The Virtue of Selfishnes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