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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願意開放自由轉載 紀錄片:法律學者解釋以色列國的合法地位 巴勒斯坦國單方面發出立國宣言,不單觸犯國際法的重要原則,亦會令《奧斯陸臨時協議 》(Oslo Interim Agreement)終止。此舉亦會違反該國其中一項核心承諾,就是不會改 變約旦河西岸的法律地位,直至有關永久地位的協商得出結果為止。 歐洲支持以色列聯盟(European Coalition for Israel)在最新製作的紀錄片中發出上 述訊息,呼籲國際關注現代以色列國的法律基礎,以及分裂以色列的嚴重後果,片長15分 鐘。發言人呼籲,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雙方最後必須協商,根據歷史事實和國際法達成和平 協議。 紀錄片指出,現時以色列國的合法地位並非建基於聯合國於1947年通過的巴勒斯坦劃分計 劃(UN Partition Plan),而是根據國際社會早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由1920年4月聖 里模會議(San Remo Conference)所作的法律行為及承諾而訂定。該會議由同盟國的最 高理事會(Supreme Council of the Allied Powers)召開,會上以色列立國權被納入國 際法,因此以色列在立國前已有存在權。該等承諾其後引入聯合國的《聯合國憲章》第80 章,至今仍然生效。 歐洲支持以色列聯盟總幹事Tomas Sandell總結時表示,如果我們不了解及尊重這些事實 ,我們便漸漸破壞和平的真正基礎。 著名法律學者及外交官如Jacques Gauthier、Howard Grief和Dore Gold等都在紀錄片中 指出現代以色列國的法律基礎。他們表明,重返1948至1967年的停火線不但有損聯合國對 保障以色列邊境的承諾,亦會再次分裂耶路撒冷,把舊城交由巴勒斯坦管治。 紀錄片亦指,保障猶太人及阿拉伯人「共同擁有的城市」的唯一方法,就是保持耶路撒冷 不被分割,並由以色列統治,從而確保舊城仍為各種信仰人士開放。過去44年的歷史證明 ,不同信仰群體在以色列管治下才能共存,若交在阿拉伯人手上,只會再次限制宗教自由 ,危害聖城的未來。 瀏覽紀錄片:www.GivePeaceAChance.info (取材自www.ec4i.org ,2011年8月22日,Bess編譯) http://www.krt.com.hk/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8500 -- Pray for Obama: Psalm 109: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20.193
artshy1:http://blog.udn.com/Mayls/2549189 09/09 02:38
artshy1:簡單的說, 在國際法上符合程序, 整件事合理性則見仁見智 09/09 02:40
lkcs:國際法就是看誰拳頭大 09/09 08:23
YAOMMENT:但1947年的分治計畫不也確認了巴勒斯坦建國的合法性? 09/09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