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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QIkX6w4 (ID_Multi) [ptt.cc] [公告]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2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514858566.A.E84.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1/02 Makotoyen □ [公告]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2021/09/09修訂) 六、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1. 依據《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禁止帳號出借、移轉或共用之行為。 2. 板務用公共帳號 A. 申請 板主得因看板事務需要,向多重帳號處申請一板務公共帳號使 用。申請時需詳述公共帳號、公共帳號之使用者(需全數列出 )、及申請原因。   帳號部得通過或駁回板務公共帳號之申請。 未向帳號部申請認證為板務用公共帳號、而自行申請使用公共 帳號之看板板主,依本條例第四項處置。     B. 懲處 板務用公共帳號僅供申請看板之公務使用。挪作他用者,公共 帳號由帳號部於多重帳號處公告回收,該帳號並永久停權、且 不接受領回。申請該公共帳號之看板一年內不得申請公共帳號 使用。 3. 共用帳號之檢舉 A. 檢舉人資格 擔任小組長以上職務者(含小組長及群組長)或站長得向多重 帳號處提出檢舉。惟小組長及群組長僅可對其所轄看板中發生 之共用帳號積極行為提出檢舉。 共用帳號積極行為包括擔任公共職務、破壞看板秩序、不當更 動帳號數值(登入次數、有效文章數、批踢踢幣持有數量)等;   未列舉之事項由帳號部裁定是否屬積極行為。 B. 檢舉流程 被檢舉事由與看板事務相關時,由看板板主向小組組務舉證檢 舉後,由小組組務向多重帳號處申請調查。 被檢舉事由與小組事務相關時,由小組組務向群組組務舉證檢 舉後,由群組組務向多重帳號處申請調查。 被檢舉事由與重大公共事務相關時,請向板務站長舉證檢舉, 由板務站長向多重帳號處申請調查,或逕行以信件向帳號站長 詢問。 4. 共用帳號之懲處 經判決確定共用帳號者,砍除或停權曾經出借、移轉或共用之帳號。 若出借、移轉或共用帳號者持有其他帳號且為初犯者,其所持有之 其餘帳號中,登入次數最高者停權六個月。停權期滿後自行向問題 回報處(ID_Problem)申請復權。累犯者,清除該使用者持有之所 有帳號。 使用他人借出、移轉或共用帳號者,停權六個月,若擁有其他分身 帳號共同停權處份。停權期滿後自行向問題回報處(ID_Problem) 申請復權。累犯者,清除該使用者持有之所有帳號。 5. 共用帳號之申訴 對帳號部判決有異議者,需於判決公告後七日內於多重帳號處提出 申訴,申訴中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