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 (未列出之比賽規則一律以最新國際排球規則為準)
賽制:
1.每場比賽均採三局兩勝制,落地得分制。
2.前兩局為25分制,先獲得25分且領先對手至少2分者獲勝。第三局為15分制,8分時雙方交換場地,先獲得15分
,且領先隊手至少2分者獲勝。
3.循環賽晉級,比勝場數;若勝場數相同,以(勝局數/負局數)計算,依比值大小排名計算;若仍相同,以(總積
分/總失分)計算,依比值大小排名;當前述方法都無法決定時,抽籤決定。
4.每局有兩次暫停,每次30秒。
注意事項:
01.各隊應詳閱出賽時間,並於賽前15分鐘前向檢錄檢錄並填寫比賽資料。
02.競賽選手必須準時出賽,比賽開始超過5分鐘仍未出場比賽視同棄賽,並沒收保證金一千元。
03.各隊球員請攜帶本學期註冊之學生證正本(具相片)以用來檢錄,檢錄未完成者不得上場。
04.本比賽嚴禁槍手,球員資格的爭議需在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主辦單位概不受理。若發現槍手
則該隊失去參加本屆比賽資格,所有比賽皆以棄賽論。
05.球員服裝必需統一,若無背號者,請自行準備膠帶,於背後黏貼號碼。
06.室外場使用膠球,室內場使用皮球。
07.比賽進入最後四強決賽時,每場將各增加兩名線審,以增加比賽公正性。
08.其餘規則依照最新的國際排球規則為準,若比賽進行中遇到爭議,以該場裁判判決為準。
09.本大會保有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的權利。
10.體保生登錄無限制,但僅限一名體保生可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