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raki (#18 天亮選擇性失憶) 看板 IM_softball
標題 內野高飛球(INFIELD FLY)
時間 Sat Oct 23 18:06:52 2004
2.40 內野高飛球(INFIELD FLY):
無出局或一出局,跑壘員佔一壘、二壘,或滿壘的情況下,擊球員
擊出一高飛球(平飛球及企圖觸擊而致成飛球者除外),內野手以
普通守備行為即可接獲者。如投手、捕手或外野手到內野對該飛球
採取守備行為時,亦視同內野手。擊出之球裁判員已能明確地判定
為內野高飛球時,為使跑壘員易能採取行動,應立即宣告「內野高
飛球」,又所擊出之飛球在界線附近之上空時,應宣判「如屬界內
球的話就是內野高飛球」(INFIELD FLY IF FAIR)。
因內野高飛球係屬比賽進行中,跑壘員可冒險進壘,唯該飛球被接
捕時,則視同普通高飛球,跑壘員須負「再觸原壘」的義務,否則
有出局的危險。
雖經裁判員宣告為「內野高飛球」,但再成為界外球時則不屬於內野高飛球。
【附註】已被宣告為「內野高飛球」,雖最初落於內野區(未觸及任何物),但最後成為
界外球的話,則不視為內野高飛球。相反地最初的落點雖在界外區(未觸於任何
物件)但最後成為界內球的話,則視內內野高飛球。
【原註】裁判員引用「內野高飛球」規則時,應以內野手普通守備行為下是否能容易接捕
做為基準,不可擅自設定界線(如:以草地或壘線為界),例如該飛球雖然由外
野手處理,但裁判員認為該球在一般情形下很容易被內野手接捕者,應宣告「內
野高飛球」。「內野高飛球」不具申訴之要素,裁判員之判斷優於一切,並須立
刻決定之。宣判「內野高飛球」時,跑壘員可冒險進壘,若內野手把被宣告「內
野高飛球」之飛球故意掉落時,不受規則6.05(L)項之規定,應以「內野高飛球」
之規則為優先,仍為比賽進行球。
【註】「內野高飛球」經過裁判員宣判後生效。
再加上規則6.05 擊球員在下列情況應出局:
(E) 被宣布為內野高飛球者。(參考2.40)
======我是分格線(你看不見我)========我是分格線(你看不見我)========我是分格線==
Why??? Why~Why~Why~Why~Why~~~~~ ㄧ萬個為什麼??????????????
Because:
內野高飛必死球是在一、二壘有人及滿壘時才會宣判的,
因為如果只是一壘上有人,打者打出內野高飛球被野手故意落地後再傳二壘、再傳一壘。
這一段時間,打者一定能安全上到一壘(因為是高飛球,有飛行時間,而一壘上的跑者出
局)所以不會判必死球(還是一樣一壘上有人、一人出局,只是跑者換了人)。
反觀,當一、二壘上都有人時,野手漏球後,由於一、二壘上跑者都不敢動
所以傳三壘、再傳二壘的雙殺是策動的成功的,所以會有必死球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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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華民國棒球規則(2004年版) http://myurl.com.tw/oe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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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 [ 輔大資管.藍色精靈 ] < bbs.im.fju.edu.tw >
Author: [ Kuraki ] From: 220-136-77-88.dynamic.hinet.net
Kuraki 推 重點在於裁判!! 還有疑問的再提出來吧!! 04/10/23
Kuraki 反 ㄧ想起上星期 經濟vs貿金 的比賽..我沒立即宣判 真糗!! 04/10/23
Modify: 04/10/23 18: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