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arukas:別難過呀,我了解你的辛酸... 推 61.224.98.114 11/27
文化評論家 Michael Eric Dyson 說,「就某種程度來說,Iverson 是會跳投的 Tupac,
像 Tupac,他和他的歷史。通常美國人會跟別人說,如果你想要成功,你就必須漂白、你
必須粉飾自己。這是健忘的國家(United States of Amnesia),我們希望跟任何事物保持
距離。忘了你是個黑人。現在,這個籃球員了解無論他在勝利或成功之時,貧民窟是一種
無法擺脫的象徵。就像 Tupac,他對美國人說,並不是我變了,而是你們改變了對一個來
自貧民窟,滿身刺青以及編髮辮的黑人的觀感。那些形象(滿身刺青以及編髮辮)曾是你們
認為黑人中最糟糕的東西。」
實際上,被一個毒梟照顧、被親生父親遺棄、被一個因為販賣古柯鹼而多次進出監獄的另
一個人扶養長大,Iverson 看起來就像活在一首 rap 歌詞裡(意思是說,非常不真實)。
他第一次聽到 Biggie Smalls (一首歌)時,就像是 Notorious B.I.G. (一個饒舌歌手)
當面對他說:「如果你不丟石頭,就會被踢一頓...(譯按:可能是說不反抗的話就會被打
死吧?!)」上一個世代的球星,從 Erving 到 Jordan,他們代表主張種族平等者的夢想,
就像 Madison Avenue 銷售對 Joe Namath 和 John McEnroe 以抗衡傳統對 James Dean
和 Elvis (貓王)的喜愛。他們會做的讓步 Iverson 永遠不會考慮。舉例來說,Erving
在 1979 年決定從商時就把他註冊商標的爆炸頭(Afro)給剪了。在 Jordan 加入 NBA 的
前期,了解到他的行銷策略是,「我要常常微笑,常常走入群。我希望人們盡可能了解
我。」
現在看看 Iverson 的故事,包含了從 80 年代雷根時代,構成黑人年輕人的四個重要要
素:籃球、rap、毒品交易以及"getting paid"的價值觀。他因為 crossover 成名,就像
Erving 以灌籃成名一樣:將它成為最有力的武器。但他同時使文化融合(cultural
crossover)被接受而不做任何妥協。就像 rap 大師 Master P,從一個毒梟(據說如此)
變成一個音樂人,在夏洛特黃蜂與多倫多暴龍的比賽時表演,Iverson 詮釋的是 New
Crossover,(看來是)街頭王牌 Madison Avenue 炫目的技倆(????)。毫無意外,畢竟百
分之七十的 rap CD 是郊區白人小孩在購買,而 Iverson 的鞋和球衣在美國各大賣場銷
售超過 Kobe Bryant 的(鞋和球衣),USC 的 Todd Boyd 教授因此封他為"Karaoke
Jordan"(譯按:卡拉ok喬丹???啥米碗糕....)
當嬰兒潮的小朋友長大,活躍、具支配力的年輕文化於焉壯大。孩子們讓 MTV 以及 rap
死灰復燃,極需擁有市場行銷所謂"優越條件(edge)"的運動明星來推崇,反映更多的反現
存社會體制(antiestablishment)。Iverson 球鞋和球衣的贊助者 Gaskins(他是 Kellogg
管理學校的 MBA)說,「Madison Avenue 已經看到郊區消費者的強大消費力,他們看到(
郊區時尚公司) FUBU (For Us, By Us)的前景,他們已經看到 Lauryn Hill 擔任時代雜
誌封面模特兒時堅持的獨特性。只要有個觀眾渴望崇拜、圍繞一個像 Allen 這樣的人,
一個不怯懦的人。」
當 P. Diddy 和 Donald Trump、Martha Stewart 在 Hamptons 舉行派對,囂張的 rap
歌手 Lil' Kim 則在創造 Calvin Klein 的廣告,Allen Iverson 則用他的 New
Crossover 宣示一個思考美國夢(American Dream)的新方式。這不再只是麻雀變鳳凰那麼
簡單。那是才能,但它也是一個無懼、反現存社會體制風格的誕生的成就,在一首一首的
rap 歌中,畢竟沒有人比 Donald 發表更多他離經叛道的思考,以賺取他的財富。
現在回到 Allen Iverson,在 2001-02 球季結束時舉行一次抨擊媒體和他的老學究教練
的記者會,回答因為他的練球習慣而產生的公開問題。媒體將之與 Tyson (拳王)的公開
的暴動事件相比較,讓人們難受。這是一個無懼於訴說心裡話的球星,也不怕他說的話
會引起怎樣的騷動。
然後我們在 2002 年夏天看到一連串對 Iverson 指控的重罪,據說一天晚上他找他的妻
子而持槍恐嚇兩個男人。在報紙頭條處處可看到他的大頭照,Jay Leno 叫他三緘其口,
運動專欄作家大聲疾呼把他交易出去,在這樣行為之上沒有看到任何一項跟他球場上表
現相關的理由。
在此同時,與那些作家權威相去甚遠的是,一種完全不同的觀點。在街上,人們,通常是
黑人,穿著"釋放 Iverson(Free Iverson)"的 T 恤。在費城的遊樂場中,小朋友和各年
齡層的年輕人穿著 Iverson 的三號球衣。不只如此,數不清的人在左臂穿著長長的保護
袖套(AI常穿的那種),從二頭肌包到手腕。當然 Iverson 就向那樣包著容易受傷的手肘
打完一整個球季。遲早,因為他這樣,那長袖套會被市中心的觀點所接受(譯按:大概是說
將來不只是中低階層的人才會接受這樣的偶像吧!?)。是的,在所有 27 歲年齡的人當中
,Iverson 已經到達一種境界:true American antih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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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好難的英文啊......鬼才知道我翻的對不對....啊啊啊啊啊.....
不發洩一下,會發瘋..........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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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句】疲憊是戰士的衣裝。
Fatigue's Army clothes. - by A.I. -
Weary's warriors' wear. - by 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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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寫的....就別挑文法了....每日一句,就是"每天都是這一句"啦.....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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