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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ge dismisses nickname lawsuit against Iverson April 8, 2003 SportsLine.com wire reports 法官駁回一個男子的訴訟案,該名男子說他給 Allen Iverson "The Answer" 的綽號,希望能從相關商品的獲利中分一杯羹。 Jamil Blackmon 說這個七六人球星否認與 Blackmon 有過協定,說這個綽號 的利益要分四分之一給他。這個暱稱見於在 Reebok 籃球鞋及其他產品上。 美國行政法官 Mary McLaughlin 裁決,Blackmon 與 Iverson 從未有過明確 的合約,而且這個綽號也還沒有新奇到 Iverson 有非法侵占之虞。 Iverson 的一個律師 Tom Shuttleworth 說,「很多人給了 Allen 一點小小 好處就想從他身上撈一大筆回去。」 Blackmon 若打贏官司可能價值數百萬,Iverson 與 Reebok 已簽下一紙終身 合約。在 1990 年代末期開始,他的專屬球鞋就是銷售第一的保證。 這筆官司著眼於 Blackmon 1994 年七月給 Iverson 取的綽號,他認為這個 後來成為 Georgetown 大學明星的後衛,將來會是 NBA 問題的「答案」。 Blackmon 說他在 1980 年代末期在維吉尼亞 Hampton 是 Iverson 的朋友。 -- 現在不是了.... -- [ 每 日 一 句 ] Fatigue's Army clothes. - by 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20.95.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