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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歡迎大家來到偶像大師(アイドルマスター,THE IDOLM@STER)板 本版主要供各位Producer們及熱愛偶像大師的粉絲們分享及討論交流用 討論內容範圍為偶像大師(包含本家、DS、CG、ML及SIDE M等) 相關之情報、遊戲、同人、聲優等等相關事物或心得創作都歡迎發表 希望各位Producer及粉絲們參與討論前先閱讀版規。 近期更新紀錄: 104/11/14 修正板規Ver2.0 ============================================================================== <板規一> 違反下列者初犯警告一次,第二次開始水桶三天。 1-1 文章基本字數不含標點30字以上; 分享圖片、影片或MAD等等相關必須一行10字以上心得或簡介。 1-2 使用注音文及火星文。 1-3 非版主禁止公告分類。 <板規二> 違反下列者刪文且水桶一周,第二次一個月;,第三次永久水桶。 2-1 與IM@S無相關文章(推文不在此限),但與角色聲優相關允許。 2-2 光明正大分享或徵求有版權之檔案。 2-3 發文或推文絕對禁止R18文章圖片等相關連結, 內容包括男女性性器官、男性乳首、各類性交等。 2-4 發無意義內容純曬卡文(不論抽的好壞),若要曬請於置底推文。 真的這麼想發文,需有圖佐證且必須發P幣才會抽更好。 發P幣至少需發10人以上,50元/人,且一周限一次。 另外統計抽卡機率至少100抽以上。 活動掉卡、掉寶機率至少50場以上<板規三> 違反下列者刪文且水桶一個月,第二次永久水桶。 3-1 金錢交易任何虛擬物品如遊戲帳號等, 若是徵求或交換CGSS等虛擬遊戲帳號等請利用置底。 3-2 張貼不實情報文誤導板友。 3-3 張貼未經板主同意之廣告文及問卷文。 同人社團等不在此限(但每場次只能一篇) 3-4 於水桶期間開分身帳號推文或發文由板友檢舉或是板主發現。 <板規四> 違反下列者,由板主視情況給予警告到水桶不等處分。 4-1 引戰文類 包含人身攻擊、涉及政治、各種有爭議、針對版友挑釁、批評之類、修或 刪除他人推文、討論其他板事務 或因態度有爭議造成負面觀感之文章皆算在內。 4-2 板務討論文 若要討論板務請利用此篇[置底板規]推文,或直接寄信給板主。 <板規五> 其他各種補充事項說明 5-1 各項標準判定、裁決等皆由板主認定。 5-2 板主有在任何時間修訂或是更改板規之權力, 自修訂或新增後隨即實施。 5-3 M文標準:自介文、ANSI、優良心得文、教學文、同人創作文。 大概就先這樣,希望大家都能遵守不要犯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75.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olMaster/M.1447438082.A.7D1.html ※ 編輯: karencc (123.192.175.27), 11/14/2015 0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