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uco (I'm feeling lucky)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閒聊] 徵求連署罷免版主
時間Tue Dec 11 22:23:52 2007
※ 引述《calcutta (cul)》之銘言:
: 這位板主長久以來就有許多不良紀錄
: 不尊重版友發言亂刪版友文章列為劣文
: 我依職也懶得理這種版主
以前在留學版被浸過水桶?還是被設劣文?
很抱歉,以往水桶跟劣文記錄都符合版規跟站規
: 這次當我告訴她不應該亂刪版友文章時
: 她竟然告訴我"她可以自己決定是否砍文" (太上皇帝喔)
原信件我都有保留,不過你大概也不清楚BBS不能公佈他人信件的規定
不懂法規?
請參考"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二編 > 第一章 > 第六條 > 一. > (三)
: 然後他說他不想當板主歡迎我去罷免
同上,原信件內容是說我對這個職務本來就不眷戀
你覺得可以罷免就去罷免
: 各位覺得這位板主如何?
: 我提議大家去罷免她
以下,公佈他人信件已經違背站規
請你先搞清楚規定再發文
: ================================
: 作者 miluco (I'm feeling lucky)
: 標題 Re: [問題] 加拿大移民申請成功後
: 時間 Tue Dec 11 07:59:46 2007
: ───────────────────────────────────────
: 麻煩您重新發文
: 1.因為不是某個人都有奇摩帳號
: 2.有奇摩帳號也不是每個人都加入該討論群組
: 建議你可以把文章原文貼過來
: ※ 引述《calcutta (cul)》之銘言:
: : 請問如果超過一年
: : 可以重新體檢再拿一張移民紙嗎
: : http://tw.club.yahoo.com/clubs/gotocanada/
: : 好像有這樣說
: 申請)
歡迎你去申請罷免
我不知道一個劣文兩篇的人去申請有多少公信力
當然你也可以用另一個劣文四篇的分身ID去申請
在刪文之前,就已經告知你你的文章不適合,請你重新發文
另外,發文前請選字,錯字過多的文章也不適合存在本版
有問題,請循正常管道向上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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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名言:跟小白認真你就輸了
※ 編輯: miluco 來自: 66.153.151.198 (12/12 08:05)
推 Baudelaire:跟小白認真你就輸了 12/12 09:25
推 maxisam:你跟他認真 你就輸了 XD 12/14 01:39
推 vivianshe:跟他認真 你就輸了 Orz(喜金ㄟ!) 12/16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