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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精華區爬過文... 希望沒有問到已經有人問過的問題 我是在2002年二月拿到綠卡 但當時仍在台灣念大學 2004年八月來美國念碩士 , 畢業後開始在美國工作到現在2008二月 所以我持有綠卡滿六年.... 到現在為止的三年半連續居住在美國, 回台灣都短短的一兩週 近日準備伸請公民文件時 赫然發現有continuous residency 這一條 我在 2002. 02 至 2004. 08 這兩年間     (根本就還在台灣念書, 都寒暑假來海關報到)  有兩次在台灣呆抄超過六個月...   2004. 01 - 2004.08 離境美國 六個月.....又六天.... >,<"   這樣超過六個月規定又不到一年的, 就是要規零重算嗎? (從 2004.08 開始五年內至 2009.08 必須行為良好...?)     其實我已經想回台灣了....但家人希望我可以拿到公民在回去.... 伸請公民費用超貴, 所以想請問一下這種狀況有可能闖關成功嗎??    還是沒有機會一定會被打回票?     (我有看到 guide 說如果超過六個月不到一年可提供在美國居住工作之證明 但是我那些證明我應該都沒有啦...) 肯請有經驗的大大指點迷津!! 大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69.76.135
tingtseng:你現在申請 搞不好排到你面試時有可能你就集滿五年 02/14 19:36
tingtseng:雖然申請書上是說必須有五年減90天才能file, 02/14 19:48
tingtseng:可是像辦白皮書的人可以有一年減一天算在continuous裡面 02/14 19:48
azure0116:前兩年都在台灣這樣資格不符吧 02/14 20:51
djnospam:看樣子原PO沒辦白皮書喔... 乖乖的等五年-90天... 02/15 03:42
djnospam:(我哥之前也是每次都是在台灣待超過6個月才來美國...我是 02/15 03:43
djnospam:勸他還是連續待滿五年(-90天)才遞件吧,畢竟一個工作人 02/15 03:44
djnospam:員疏忽沒算好不代表接下來的其他人員就覺不會注意到) 02/15 03:45
cchris:要歸零, 幾乎一定打回票 02/15 04:45
colorfulmike:等2009年五月再送件吧..... 02/15 05:06
pavilion:有聽過成功的例子 沒有被刁難 不過我不知道機會是多大 02/25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