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klemon (身為沂風人)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跟美國公民結婚
時間Tue Dec 23 23:34:09 2008
最近跟男朋友有結婚的打算,我把板上有關的文章全部爬完了!
但是還是有點小疑問,想請問大家,
如果有空能回答的各位,再此誠摯的感謝您。
背景先說明一下,男友是美國公民,我女方這邊是F1,
Visa是從2004年七月issue的,今年算是第五年以F1身分留在美國,
之前有在美國校園內打工及當RA所以有兩年tax記錄,
男友部分之前是跟父母一同報稅,去年他是自己單一報稅。
目前打算的流程如下:
先在法院公證結婚宴客等等---->
結婚之後會遞出綠卡申請------>
綠卡的表格知道可以在
http://www.uscis.gov網站上可以下載
拿到暫時綠卡之後,才會考慮回台灣宴客
想問的問題是:
1. 爬文中看到有人說,以F1 VISA進入美國後 最好滿100天再結婚
不然移民局會認為你以用學生身份但企圖以結婚方式移民,
100天是指從持F1身分當天開始算還是從最近一次入境的天數開始算,
因為我今年十二月有回台灣一趟,想說是不是該等100天再結婚,
還是我持F1已經第五個年頭了,所以不會有這個困擾?
因為是以issue這天開始算?
2. 爬中有看到版友說,請備妥「英文出生証明書」及「預防接種証明」
「英文出生証明書」需法院公証始有效
「預防接種証明」可於衛生所辦理
也有人說英文戶口名簿即可,不需要出生證明,
是不是有兩種東西比較保險一點呀?免得到時後又補件
這個應該是在遞綠卡申請的時候就要有了對不對?
3.因為目前我有申請研究所的打算,想請問遞出申請即使還在pending,
更或者是之後拿到temp green card的時候,申請學校可以以permanent resdient的
身分申請學校嗎? 還是該以Intl. student身份申請學校呢?
4.最後再問個笨問題,結婚之後有打算換夫姓,是結婚拿到結婚證書以後,
就可以去改夫姓了,還是提綠卡申請的時候再改就好 @@"
因為台灣護照好像不能改姓,所以想說以後遞申請會不會發生身分混淆問題,
因為我姓跟名都要一起改 ||||o
在這邊先謝謝過大家了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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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7.132
※ 編輯: pinklemon 來自: 123.195.7.132 (12/23 23:40)
※ pinklemon:轉錄至看板 CCRomance 12/23 23:41
→ miluco:1.沒問題.2.出生證明或戶籍謄本皆可.3.AOS身分.4結完婚改 12/24 01:48
→ miluco:台灣護照可以改姓,請洽內政部,以及駐外經濟辦事處 12/24 01:48
→ adriensarah:回應第2:戶籍謄本即可,這裡的代辦再幫我翻成英文 12/24 03:02
→ miluco:可以申請英文的戶籍謄本,省掉代辦的費用 12/24 03:59
→ miluco:出生證明如果是台灣大醫院可能會有英文版的,小醫院可以到 12/24 03:59
→ miluco:翻譯社翻譯後公證,所以如果是小醫院出生,還是用英文戶籍謄 12/24 04:00
→ miluco:本較簡單,不需要公證. 12/24 04:00
→ pinklemon:什麼是AOS呀^^" 12/26 12:13
→ pinklemon:adjustment of status?? 12/26 12:36
→ pinklemon:所以拿到臨時綠卡還不能算是green card holder囉? 12/26 12:37
→ pinklemon:可是有綠卡不就算是永久居民了嗎 ^^""" 12/26 12:38
→ pinklemon:對不起一堆笨問題 感謝板主回答@@ 12/26 12:44
→ miluco:aos就是adjustment of status,一般跟公民結婚拿到的都是 12/26 13:15
→ miluco:臨時綠卡,之後才會拿到正式綠卡.拿到綠卡的確是永久居民 12/26 13:16
→ miluco:不管是臨時還是正式的綠卡.只是一般職業移民,拿到的都是 12/26 13:16
→ miluco:正式綠卡,不是臨時綠卡 12/26 13:17
→ miluco:在結婚快屆兩周年前90天可以提出正式綠卡申請. 12/26 13:19
→ pinklemon:謝謝板大詳細解釋:) 拿到了一定會回來po心得文的 12/26 13:34
→ miluco:所以簡單的來說,臨時的綠卡是有條件式的永久居民. 12/26 14:19
→ miluco:要等你兩年後拿到正式才是無條件式的永久居民 12/26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