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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新聞來自中廣新聞網 葉柏毅 2008-12-05 14:11 日本「國籍法」修正草案,今天上午在日本參議院全體會議通過。新法規定,未婚的日籍 男性和外國籍女性所生下的非婚生子女,只要獲得父親承認,子女就能獲得日本國籍。 日本最高法院今年六月,就一名未婚日籍男性,和菲律賓女性所生的孩子,要求要讓小孩 獲得日本國籍一案認為,認為把父母結婚與否,當做小孩是不是能取得日本國籍的條件, 是一種「不合理的歧視」,因此裁定小孩可擁有日本國籍。 http://n.yam.com/bcc/international/200812/20081205280255.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0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