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Ind-trave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haybaby (阿台)》之銘言: : 小弟在去年大四畢業去阿拉斯加打工... : 2009年6月29出國 2009年10月14回台 想當然爾就是被禁兩年 : 但是我隨後在2009年10/27入伍 並預計在2010年9/27退伍 : 這樣的我可以在退伍後立刻出國去玩嗎? : 畢竟我已經不是役男身份了照道理說應該沒有人可以限制我的自由 : 我打给出入境管理局是說只要公所蓋章海關那邊就可以放人 : (網頁上也大概是這樣意思) : 但是我打給公所兵役科他們是說控管的工作在海關電腦那 鎖住就出不去 : (他們只負責當初那個役男出國給不給簽的問題) : 而且那兩年是屬於"處罰"性質   : 意思好像是說我不管還是不是役男都會被綁住=="  :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類似情形或是比較瞭解法規的人 : 可以幫我解決這個有點互踢皮球的窘境的 : 感謝!!! 由於推文太長了,所以重回一篇好了。 前面幾樓的推文一副「想當然」,哪有政府辦事都想當然的。 法條拿出來呀! 還說什麼處罰,處罰啥呀,自由遷徙是憲法保障的人權耶。 非役男、軍人,國家憑啥處罰?? (口氣有點嗆原推文,請見諒,只是這個板應該要多鼓勵人們旅遊的嘛) (有幾樓推文者好像連兵役都免服的,實在是看了不舒服呀) 原則上役男申請出境是都會過的, 只是國家需要確認這個役男沒有消失在臺灣的控制 希望每兩個月回來報到一次,才會有此限定。 所以如果你每兩個月回來一天,馬上申請再出境,甚至也都會過。 但是如果超過兩個月沒有回來,很抱歉,下次申請,是「不予受理」, 不是「駁回」申請再加以限制,僅是受限於原本的「役男」身份而不得出境的, 更不是「懲罰」而不准出境的。 原po打給境管的移民署,是怎麼問的?是問「役男」嗎? 開始服役後,確實已經消失「役男」身份,變成「軍人」身份了(不管義務或志願) 如果你要申請新護照,甚至已經可以申請十年期的護照了。 (只是義務役通常不會這麼早申請,因為出國還要國防部審理) 所以通常要趕退伍馬上出國的人,都會在退伍前幾天去申請護照, 然後退伍領退伍令去領新護照同時在外交部註銷軍人身份,再去申請簽證。 或是先辦好護照,拿去申請簽證,退伍再拿回外交部註銷軍人身份。 所以原本兩年不得申請出國的限制, 是依「役男出入境處理辦法」第十條之不受理役男申請出境者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40006 已經無法施加於你的身上了, 因為你根本就不是「役男」,出國本來就不用申請。 役畢了沒事還去申請,然後讓人家「不予受理」幹麼? 很多人其實在畢業那一年的暑假都會像原po一樣安排一趟超過兩個月的旅遊, 反正回國後都要接著當兵,隔年也沒啥出國的計畫。 所以請確實辦理完歸鄉,身份轉為一般「平民老百姓」即可安然出國了。 (如果舊護照未過期,請註銷「未履行兵役義務」戳章。) (原po既然當時會想要逾期歸國,完全沒顧慮到後果,這不是成熟的旅人該做的呀。) 板友資料均為參考,一切請依照政府單位行政法條為準。 而政府單位行政亦須遵照法條,如有疑慮,可以書函詢問,取得公文回覆。 -- 還有海關是管「進出口貨品」上不上關稅的, 跟人進出國境是沒有關係的,不要搞錯了...... 這篇口氣很嗆,嗆了原po,推文,都請見諒, 只是回文一講經驗、二講證據、規則,大家旅遊也不希望網路上有太多令人沮喪的資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25.112 ※ 編輯: DoD 來自: 111.240.225.112 (07/11 02:06)
s910:非役男當然可以出國 07/11 09:13
haybaby:真是超超級感謝你的啦!! 好心人大推一個! 07/11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