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llism (hellism)》之銘言:
: 九月多時去義大利玩 買了一些東西
: 有達到退稅額度 也都在市中心的退稅中心先拿到現金
: 到機場後也有遵照指示蓋印章 丟到郵桶裡去
: 只是我因為轉機緣故 所以是在阿姆斯特丹的機場丟的
: 但是 前幾天信用卡帳單寄來 卻發現被追回退稅 而且還加了很多手續費
: 另外 有一些還沒退到錢 也一並丟入郵筒 等待退到信用卡的錢
: 也都不見蹤影 等於 拿到手的錢 被追回 沒退到的 連的影子也看不到
: 信用卡公司寄來的帳單上是寫
: 95/11/14 95/11/16 TAX REJECTED (NO STAMP) PREMIERITALY IE EUR 47.83 2,043
: 95/11/14 95/11/16 TAX REJECTED (NO STAMP) PREMIERITALY IE EUR 60.33 2,577
: 95/11/14 95/11/16 TAX REJECTED (NO STAMP) PREMIERITALY IE EUR 152.00 6,493
: 請問 意思是不是說 她們沒收到那些信封呢?
: 那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 可以討回錢嗎 ??
: 一萬多塊啊 ~~~@@~~~~~
: 或是說應該要聯絡義大利在台協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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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92.135
我搞不太懂,既然你已經拿到現金了,就表示你已經在tax free中心蓋過章了,
那麼同一份退稅單為什麼會在機場又蓋一次章然後再寄到郵筒呢?
基本上退稅只有兩種程序,拿到現金或者寄回tax free公司等信用卡退款
(或者也可能是戶頭轉帳或拿到支票),
這兩種程序無論如何都得"先"在退稅單上蓋上驗貨章。
現金的部分,你可以在當地tax free的分公司直接領到錢,或者在機場離境前蓋章後
在機場內的銀行換現金。
在信用卡退款的部分,是指你雖然蓋了章,但是在當地時來不及在銀行兌換,
所以才會將退稅單寄回去,這是tax free公司會檢查你這張退稅單後再撥款給你。
我的問題就是,既然你已經拿到錢了,那張退稅單就已經是"註冊"過了,
你又寄回去tax free公司不就等於是跟他要兩次錢嗎?
另,既然信用卡公司已經告訴你這項訊息,當然是表示tax free公司有收到你的資料,
不然他怎麼可以拿到你的信用卡資料並且追回退稅呢?
NO STAMP的意思應該是你在出海關前蓋的驗貨章有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