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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這幾天我在訂機票的時候發現一個問題。 我要去美國(旅行)和加拿大(打工度假)。 我個人的計畫是先到美國玩一陣子,再到加拿大打工度假,再回美國玩,再回台灣。 因此我在選購機票的時候考慮買年票(台北—洛杉磯)。 但是有旅行社業者告訴我, 如果我的簽證停留時間不能這麼久, 也就是說,美國觀光簽證入境一次最長可停留六個月,(我的簽證有效還有四年多) 但我回程時間預計是12月(超過我一次入境可停留的長度), 海關可能不會讓我入境。 我個人的想法是, 如果我給海關看我的加拿大打工簽證, 並表示我在什麼時間會去加拿大,美國到加拿大的機票則到了美國再訂, 這樣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吧?! 我知道入境時間長度是隨海關高興給的... 只是想知道年票和美國觀光簽之間是否有這種衝突存在?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55.202
jackjenny:我覺得不太行..! 01/31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