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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黃昏,我在廠外,閑踱著步(有點故做姿態的),驅除寂寥,一面欣賞著史瓦濟蘭的夕陽。雲裡透出著粉色的光芒,很美,真的。 後來,遇上一個正要趕著上夜班的黑工,也許他走了長途的路程吧--黑人上班即便有搭Kombi(註1),也需步行很長的一段路程--他身上有很重的味道。 那黑人一看到我,就大聲喊:「Mr.Max」(沒辦法,我在黑人界太受歡迎了,也許我該往黑人的綜藝圈發展?),然後我們就站在路邊談起天來(我好像老愛和人談天,沒辦法,喜愛寫作的人,總喜歡與不同的人談天)。 一會,他跟我說:「Mr.Max,你在這裡散步,很危險的。」我看見他身後一百呎的煙囪突然冒起黑色的煙來,好像他頭髮突然長長似的。 「會嗎?這裡離廠內很近啊。」說完,我往回頭看,才發現自己離開工廠不算短的距離。 後來他開始向我敘述,過去他被搶的一次可怕經驗。 他說,那時他在放學趕回家的途中,被一群人給搶了。然後他拉開衣服,秀出一條長長的傷疤給我看--此刻,我從他眼神裡,看到一絲驕傲的神情。 「他們拿刀砍我,」他說,「不過並沒有殺死我。」 「可怕。」我說。 「你被搶走多少錢?」我問他。 「沒有半毛。」他說,「因為我不願意給他,我寧願跟他們拼了。」暈,莽夫還真是到處都有的。 「哦?」我說,「你當時怎麼脫困的?」 「我奮力抵抗。」他說,「後來大街上有人看見,就來幫我,我才脫困。」 「哦。」我說,「你真是傻蛋,為什麼不直接給他錢就好了?」錢如果能化解危機,那這錢也就花得值得了。 「不行,」他說,「我寧願被殺也不願意給他們錢。給錢代表我向他們屈服了,男人怎麼可以如此。士可殺,不可辱。」 「哦。」我說,以一種異常冷調的口吻說道。我恨透了這種cliche。 「是啊。」他說,眼神堅定,「對於男人來說,沒有什麼是比尊嚴還重要的。」有啊,你身後那坨狗屎就比尊嚴重要了。 如果人都死了,還談個鬼尊嚴? 「對了,遇到搶匪的話,通常要給多少錢,他們就會罷休啊?」我問。 「也許R.100吧。」他說。 我摸摸我的口袋。 「啊,不跟你多聊了,」我說,拍拍他的肩膀,然後往前走。「我想在這美麗的夕陽下,多走走。」 「別再往前走了,」他說,「很危險的。」 我對著在我背後的他揮揮手(用《刺激1995》裡的男主角的那種優雅與瀟洒姿態)。 「我有R.200,」我說,「怕什麼。」 而且對我來說,士沒有不可辱,只有不可殺的道理。 註1:Kombi就是交通車,我也不知道這是不是英文,反正我是跟黑人學來的;黑人通常上下班都得搭Kombi,價格看距離,一天來回,相當於黑人一、兩個小時的工資。 http://www.wretch.cc/blog/LoveSwazi/236186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1.215.155.228
yang1012:給錢代表我向他們屈服了!! 我也不給">< 08/01 17:37
femto:真是不同的人生哲學:p 08/01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