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有些推理故事(一般的小說還好,金田一和柯南的那種故事比較嚴重)
到最後關鍵的破案證據很薄弱,然後都要靠兇手認罪才能結案
就不太喜歡這一種故事
比如說我今天想自殺,
然後我請了一個朋友來我家吃飯,
先請他喝一杯水,裡面下了安眠藥,
然後把門都關好,製造出沒有外人進入的跡象,
然後先準備一把刀,先印上那個朋友的指紋,
然後讓他握著刀,自己往他身上退,讓刀刺到自己的背後...然後自己就死了.....
那個朋友,完全就成了殺人犯了...真是不幸..^_^
剛才這個作法當然有很多漏洞,
為了不讓安眠藥被查出來,要把他的杯子洗過,而且不能用臨時買的藥
然後在被殺的技巧上,也有很多加強的空間,比如說血噴的位置的設計啦,
刺進去傷口的平滑度啦,總之一切朝那個朋友逃不掉的方面研究.
(這位朋友真是太不幸了....^^;)
總之,舉這個例子只是說,平常用那種不符合常識就是可疑的想法來判斷事情
可能會掉入設計好的陷阱裡.今天死者死得很離奇,
然後那位名偵探先生提出了一種我在繞了七八個圈子之後可以達成的作法,
可是難道就是我殺的嗎?有時候那位名偵探先生只是找出方法,連物證都沒有
有時候他只是找出了死者留言是在說誰,那如果我打死不認的話
當然也可能不是我殺的啦! (當然,這跟司法制度有關,在台灣不認應該還是有罪)
所以,這篇文章的目的是告訴大家,在做壞事的時候千萬不要認罪
這樣你永遠有賴下去的機會,
還有,在殺人的時候記得採取一種完全可以讓另一個人成為可能兇手的辦法.
今天比如說有三個人一起搭乘電梯,然後有一個人被殺了,
然後物證極度缺乏,除了你們兩人之外沒有人能知道誰是犯人,
像這種時候,就是兇手給他賴到底的時候,反正他不可能盼兩個人都死刑嘛....
可是......
漫畫畢竟還是漫畫
如果有這種拖台錢的兇手出現
大概會受到讀者的唾棄
這樣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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