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kating 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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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罰款1000元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Wed May 31 19:32:4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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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新聞報導
新修訂的道路交通法要加入
在馬路或人行道溜直排輪或玩滑板車要罰1000元
我個人認為非常不妥,扼殺了玩直排輪及滑板車族的空間
其實國外也有類似措施
在澳洲,他們法律也禁止在馬路上溜
但澳洲政府蓋了很多的skating park
讓玩直排輪的人有很棒的場地玩
反觀台灣
溜冰場少的可憐
比較好的溜冰場或曲棍球場更是屈指可數
在這種條件下還要通過這個法案.....
從小到大
我總覺得政府官員都極不重視休閒運動
不僅在直排輪方面,在其他的運動也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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