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板車直排輪上路 交部研擬加重處罰
~中時電子報社會新聞 2000/6/1
黃如萍╱台北報導
交通部路政司長謝潮儀昨日指出,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確保民眾安全,交通部考慮
加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車、直排輪、滑板的處分,罰鍰提高至新台幣一千元。
根據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捷運系統交通可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至七千五百
元罰鍰,比現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三百六十元的罰鍰高出許多。
謝潮儀表示,依現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行人阻礙交通處新台幣三百
六十元罰鍰,但考量影響交通安全的嚴重性,以及交通部現階段修法對相關嚴重影響
交通安全的行為擬均提高罰鍰為二至三倍的原則,本項處罰有必要研議修法加重處分
。
為避免滑板車駛上道路與車輛或行人碰撞發生意外,交通部將協調內政部警政署,加
強勸導、取締在道路上滑溜滑板車的民眾。
謝潮儀說,交通部將建議各級地方政府考量民眾使用滑板車為休閒與運動目的,應規
範適當使用場地或仿照歐美國家在人行道邊,規劃供手推車、輪椅、自行車等使用之
平坦路面,以避免這些運動休閒工具在道路上使用與一般車輛及行人混流,影響交通
安全。
楊珮君/台北報導
滑板車,不但不能上車道,捷運站內也禁止溜滑板車。日前一名學生在捷運淡水
線圓山站溜滑板車,遭站務員勸阻不聽還逕上電聯車,被捷運警察在劍潭站截獲,開
出一張七千五百元罰單。
台北捷運公司總經理陳椿亮表示,因為溜滑板車會妨礙人員生命安全,捷運站內
已禁止,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處一千五百元到七千五百元罰金。
滑板車愈來愈風行,台北街頭到處有年輕人溜滑板車,捷運站內也可見到通勤族
拿著滑板車。基於安全考量,捷運公司四月在捷運站內公告,嚴禁乘客在捷運站內溜
滑板車及直排輪。
捷運警察隊長陳銘政表示,五月四日,圓山站站務人員發現一名學生在月台層溜
滑板,經上前勸阻不聽,電聯車一來,該學生就上車準備走人。但站務員不放棄,除
了通知捷運警察,還跟著這名學生上車,搭到劍潭站。此時捷運警察趕到劍潭站,站
務員立即告知警察,開出第一張站內溜滑板車的罰單。
陳椿亮指出,這名學生經勸阻仍不聽,有惡性違規情形,因此決定以最高金額處
罰即七千五百元。不過,這名學生不服,已向交通部訴願。
陳椿亮解釋,捷運公司主要依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六款「妨礙捷運站、
人員執行勤務」作上述處罰。依違規情形不同,也可按第九款「滯留車站致妨礙旅客
通行」、第十款「在車站遊蕩致妨礙旅客通行」,可處一千五百元到七千五百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kila.m1.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