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kewinter:你的論點很奇怪 別雞蛋裡挑骨頭 推218.174.163.245 10/28
※ 引述《ronnystop (OP ST 合體偽物)》之銘言:
: ※ 引述《ilovesumika (拿到Qlair跟淺香唯LD了)》之銘言:
: : 麥當勞肯德基不算入,我贊成。
: : 那麼冷凍食品似乎有些不符合「經加熱簡單手續就能填飽肚子」的定義。
: : 當然有的符合,像是冷凍奶焗通心麵之類的,加熱後就可以吃,這應該可以。
: : 但冷凍牛肉,冷凍水餃,冷凍螃蟹等等……這些就算解凍了也還要再煮啊蒸啊甚至還要
: : 切啊炒的,我想就不算吧。
: : 另外有問題的是麵包店的麵包算不算?
: : 他的確符合「能直接食用或經過加熱簡單手續就能填飽肚子」的要件。
: : 那這算不算「食品工廠加工處理好」的?
: : 麵包店本身難道不能算是一種小型的食品工廠嗎?我想算吧。
: : 而且烤麵包也絕對是一種加工。
: 請問你想討論哪家麵包店...
: 你家附近的麵包店並不代表大家都能買的到
你家附近有7-11也不代表別人家附近有7-11,搞不好別人家附近只有全家呀,像我同學
就是。若按這種說法,是不是因為並非每個人家裡附近都有7-11,所以要禁止討論7-11
?不是每個人家裡附近都有全家,那就要禁止討論全家呢?這是說不過去的呀。
而且倘若按照這種說法,是不是只有「連鎖」的便利商店有資格,而非連鎖的商店就沒
有資格呢?還是說連鎖店開的不夠多的沒有資格,要連鎖店開的夠多間的才夠資格被討
論呢?這是很不合理的。何況麵包店也有連鎖店的呀。
所以如果重點在於商品本身,那麼麵包店的麵包,跟便利商店的麵包,其實是一樣的。
何以獨厚於便利商店的麵包,而麵包店的麵包卻不能被討論呢?
倘若你要說麵包店沒有開24小時,所以麵包店的麵包不能算是即時食物的話。
那麼雜貨店也沒有開24小時,是不是雜貨店賣的泡麵就不是即時食物了呢?這是說不過
去的。
所以重點不在於這個店營業時間多久吧。
重點在於食物的本身的性質呀。
即時食物我認為應該要易於保存,可以放很久,容易弄來吃,如沖泡或加熱,或開罐即可
食用的那種才算。
便當或麵包這類東西,不易保存,我認為不算即時食物。
倘若便利商店的便當或麵包算,那快餐店的便當或麵包店的麵包也應該算了。
: 而且二十四小時都開的麵包店應該不多吧
: 我想大部分人半夜肚子餓會先找泡麵而不是麵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1.102.1
※ 編輯: ilovesumika 來自: 61.71.102.1 (10/28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