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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ppt.cc/bUgb 說笑間猝死 富邦人壽拒賠意外險敗訴 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3年前到中國旅遊,與團員高興談笑卻突然昏倒,當場不治,承保張 男旅行平安險的富邦人壽認為張男並非意外死亡,拒絕理賠意外險,張妻憤而提告,最高 法院今維持二審見解,判富邦人壽應全額支付張男妻小共500萬元理賠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張男2011年12月4日到12月11日參加中國九寨溝旅行團,出發前向富邦人壽投 保旅行平安險500萬元。同月9日傍晚,張男和團員離開峨嵋山景點等候遊覽車,正有說有 笑,突然倒地昏迷,救護人員趕來時,張男呼吸心跳停止、嘴唇發紺,當場不治。 富邦人壽拒絕張男妻小申請理賠的要求,指契約規定理賠事故須為意外傷害所致,但張男 家屬未舉證張男確實死於意外傷害,一審判張男家屬敗訴。全案上訴後,二審指保險契約 都是定型化契約,解釋保險契約應注意誠信原則,若有疑義,應做有利被保險的的解釋, 因張男妻小於事發時不在現場、難覓目擊證人,故依《民法》公平原則減輕張男妻小舉證 責任。 二審指出,張男妻小已舉證張男於事發前8年內,僅有牙科、眼科等小病就醫紀錄,甚至 有2年從未就醫,而旅行團領隊證稱,行程中沒搭乘刺激的交通工具如快艇、大魔神等遊 樂器材,可見張男身體健康,無引發猝死疾病,則張男死因應屬外來、突發而不可預見的 意外傷害,符合保險契約規定,判富邦人壽應全額理賠500萬元。最高法院今維持二審判 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分隔線--- 猝死算是意外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213.17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nsurance/M.1418410428.A.799.html
dreamliar: 我很好奇二審判決是怎寫的 12/13 02:57
dreamliar: 只查到類似見解 最高103,台上,1465 12/13 03:10
ainor: 我猜應該是連是不是意都都不能確認,告一告,打折給付 12/13 03:10
ainor: 不然"說笑間猝死"能賠也太扯 12/13 03:11
dreamliar: 最高法院很少會這類案件定讞 所以我超好奇 12/13 03:14
dreamliar: 而且類似案件都是發回重審。是說已經找到判決了 12/13 03:25
beriaura: 因為舉證責任問題,當無法證明非意外的時候->意外 12/13 08:43
beriaura: 而目前在消費者舉證上有其優勢 12/13 08:44
beriaura: 通常這類狀況就是互丟舉證責任 12/13 08:50
beriaura: 誰被丟到誰就準備掛 12/13 08:50
dreamliar: 本案二審的說理很不充分就是了 各家都有遇到 12/13 09:25
scott2009: 最高又叫駁回法院,二審一定要拚 九成定讞一成發回 12/13 10:23
baddy: 臺灣高院 103年度保險上字第9號 12/13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