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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型保單節稅之效果 不外乎是綜所稅與遺產稅 而根據保險法實行細則第十四條之敘述將投資型 保單視為人身保險的一種 所以 根據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之列舉扣除額包括 保險費: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之人身 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 費。但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二萬四 千元為限。 因此 每人每年只有要關人身保險支出的保險費全部 加總起來只可以扣除兩萬四千元 這其中也包含投資 型保單的保費 而在遺產稅的部份 先假設繼承人是你自己(年滿20歲) 被繼承人是父親 遺有配偶也就是你母親的情況下 根據遺產稅法第十七條規定 下列各款 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免徵遺產稅 一、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45萬元。 二、 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 除45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 歲之年數,每年加扣45萬元,但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 親等卑親屬繼承者,扣除之數額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 之數額為限。 三、 被繼承人遺有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111萬元。 四、 第1款至第3款所定之人如為殘障福利法第3條規定之重度 以上殘障者,或精神衛生法第5條第2項規定之病人,每人得 再加扣殘障特別扣除額557萬元。 五、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 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其兄弟姊妹中有未滿20歲者、並 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45萬元。 六、 遺產中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繼續經營農業生產者,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 ,但該土地如繼續供農業使用不滿五年者,應追繳應納稅賦。 七、 被繼承人死亡前六至九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按 年遞減扣除百分之八十、百分之六十、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二十。 八、 被繼承人死亡前,應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 九、 被繼承人死亡前,未償之債務,具有確實證明者。 十、 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111萬元計算。 十一、 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之直接必要費用。 和遺產稅法第十八條的規定 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自遺產總額中 減除免稅額779萬元,其為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死亡者,加倍計算 。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 國國民,其減除免稅額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因此最後依照第十七條第一項及十項 和第十八條的規定 遺產稅的 免稅額就是 445萬+111萬+779萬=1335萬元 也就是說 當總遺產扣掉負債後要超過1335萬的部份 才需要被政府扣 到稅 所以 雖然保險有節稅的功能 但是要思考自己是否利用的到 回歸於 自己的需求 而不是人云亦云 這樣才能發揮保險節稅的優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39.17 ※ 編輯: jasonmoon 來自: 218.184.39.17 (05/03 15:34)
kilrow:呵呵 買保險的人不一定為了節稅,為了節稅的人也並非只能買 05/03 16:17
kilrow:保險... 所以節稅是優點但並非人人用得到 05/03 16:18
kilrow:但也不是說用不到就是缺點了... XD 謝謝 :P 05/03 16:19
nlevta:真好..這版的高手一個個揭發投資型保單的真相和話術,基金 05/03 16:31
nlevta:版的精華區也收了幾篇 05/03 16:32
kilrow:呵呵 那你要勸人家不要買呢? 還是自己純個人興趣收集呢? 05/03 20:01
kilrow:很有意思 但我沒別的意思 呵呵 05/03 20:01
NEWAZEL:太厲害了 專業 05/03 22:00
NEWAZEL:他的意思是可以買 但是有沒有節稅的功能自己看看吧 05/03 22:00
HKTai:先推一個,簡而言之,買保險是看自己需求而定,而不是照著 05/03 22:19
HKTai:業務員的需求,隨他起舞。 05/03 22:20
chienbang:節稅的管道有很多,不一定全靠保險... 05/03 22:28
qqcora:超專業的啦!!先推再說 05/03 22:43
> -------------------------------------------------------------------------- < 作者: aquarian (短尾 )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Re: 討論投資型保單節稅之效用 時間: Wed May 3 16:40:34 2006 投資型保單在被保人身故時所理賠的金額基本上可為 保險金額與分離帳戶價值 其中保險金額是要保人付費所取得之保障 符合保險法上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與精神 被保人若指定受益人 則不列入遺產 至於分離帳戶部份 其所有權屬要保人所有 要保人可以隨時拿走 而且不會因此減少付費買得之保險金額 也就是說這部份並非付費買得之死亡保障 不符合保險法所定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 所以雖然寄身在保單中 在被保人身故時一併給付 但仍應計入要保人之遺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7.223
kilrow:這個方面要查證一下,請問你的出處是在哪裡呢? 05/03 20:19
kilrow:謝謝 :P 05/03 20:20
aquarian:我已經跟資深保險業務員以及稅務高手查證過了 05/03 20:51
aquarian:也已經到tax問過了 05/03 20:52
aquarian: ^版 (少一個字) 05/03 20:53
stalkand:理論上說的沒錯 但仍與目前實務上有段差距 05/03 21:11
jasonmoon:在國外是需要課稅 但是國稅局說 要看保險局是否把它看成 05/03 21:36
jasonmoon:人身保險 但是言談裡 那位國稅局人員似乎不懂什麼是分離 05/03 21:37
jasonmoon:帳戶 所以課不課稅有爭議 要看保險局怎麼認定 05/03 21:38
aquarian:簡而言之 目前只是睜一隻眼閉隻一眼 05/03 22:10
> -------------------------------------------------------------------------- < 作者: chienbang (Utopia)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Re: 討論投資型保單節稅之效用 時間: Wed May 3 22:27:09 2006 ※ 引述《aquarian (短尾 )》之銘言: : 投資型保單在被保人身故時所理賠的金額基本上可為 保險金額與分離帳戶價值 : 其中保險金額是要保人付費所取得之保障 : 符合保險法上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與精神 : 被保人若指定受益人 則不列入遺產 : 至於分離帳戶部份 其所有權屬要保人所有 : 要保人可以隨時拿走 而且不會因此減少付費買得之保險金額 : 也就是說這部份並非付費買得之死亡保障 : 不符合保險法所定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 : 所以雖然寄身在保單中 在被保人身故時一併給付 : 但仍應計入要保人之遺產 所以說這塊還是在灰色地帶, 沒有一個確定的結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4.164 > -------------------------------------------------------------------------- < 作者: kilrow (阿寬)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Re: 討論投資型保單節稅之效用 時間: Wed May 3 22:52:28 2006 : ※ 引述《aquarian (短尾 )》之銘言: : : 投資型保單在被保人身故時所理賠的金額基本上可為 保險金額與分離帳戶價值 : : 其中保險金額是要保人付費所取得之保障 : : 符合保險法上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與精神 : : 被保人若指定受益人 則不列入遺產 : : 至於分離帳戶部份 其所有權屬要保人所有 : : 要保人可以隨時拿走 而且不會因此減少付費買得之保險金額 : : 也就是說這部份並非付費買得之死亡保障 : : 不符合保險法所定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 : : 所以雖然寄身在保單中 在被保人身故時一併給付 : : 但仍應計入要保人之遺產 今天會有這樣的疑慮,一定是政府腦筋動到這個地方 不過如果用這個來說 投資型商品的缺點 我想,他的缺點很多,也不差這一條 不過,為何他還是各大保險公司賣得最好的商品呢? 呵呵 相信除了資訊不對稱的可能之外 就是還有他的優點,而買他的人也有看到他的優點才買的 ------------ 現在人生的少,相對得以後繳稅的人會更少 年紀大的又沒生產力,這樣的情況下,政府沒錢就要找錢啦 到時候什麼名目可以課稅的,都會看到 如此一來 很多話題都可以發揮 而且可以談得很深 很廣 不過 投資型商品也不是這麼簡單啦 只是希望 不用把他講得這麼不堪 用投資型賺錢的人也不少,但資金部位要大就是了 如果要跟我討論投資型和基金+定期險的話 不好意思阿 本人沒興趣 因為那只是用事實來比較而已(誰都知道) 我不站在投資型商品也不站在基金+定期險 每個東西都有正和反 你現在買到你覺得好的 以後不一定好 因為可能都是建築在一個未知 而賺錢的保險公司 一直以來都是最大的贏家 ---- 保險是很重要的東西... 謝謝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174.188
nlevta:投資型保險是保險公司賣得最好的商品,可是好像也是解得最 05/04 09:59
nlevta:多的商品...真那麼好...哪會有人解約呢? 05/04 09:59
kilrow:孩子,他賣得最好是事實,他被解約最多也是事實 05/04 21:01
kilrow:你覺得當初買的人會因為他不好而買嗎? 05/04 21:02
kilrow:但有可能他不好而解約,他還是賣得最好,不表示賣得最好 05/04 21:02
kilrow:就沒有缺點 謝謝 :P 05/04 21:03
> -------------------------------------------------------------------------- < 作者: renos (哇哈哈)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Re: 討論投資型保單節稅之效用 時間: Wed May 3 23:49:19 2006 之前金管會還是國稅局的財稅小組有討論過這樣的問題 當時的結論來說 針對保險商品的結構型商品 還是不用課稅 但是證券的結構型商品就要課所得稅~~ 這一點 只要有掛在保險公司下面的結構型商品 目前都是暫不課稅的 ※ 引述《chienbang (Utopia)》之銘言: : ※ 引述《aquarian (短尾 )》之銘言: : : 投資型保單在被保人身故時所理賠的金額基本上可為 保險金額與分離帳戶價值 : : 其中保險金額是要保人付費所取得之保障 : : 符合保險法上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與精神 : : 被保人若指定受益人 則不列入遺產 : : 至於分離帳戶部份 其所有權屬要保人所有 : : 要保人可以隨時拿走 而且不會因此減少付費買得之保險金額 : : 也就是說這部份並非付費買得之死亡保障 : : 不符合保險法所定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 : : 所以雖然寄身在保單中 在被保人身故時一併給付 : : 但仍應計入要保人之遺產 : 所以說這塊還是在灰色地帶, : 沒有一個確定的結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71.174 > -------------------------------------------------------------------------- < 作者: atoll3050 (天天天籃)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Re: 討論投資型保單節稅之效用 時間: Thu May 4 00:13:43 2006 ※ 引述《chienbang (Utopia)》之銘言: : ※ 引述《aquarian (短尾 )》之銘言: : : 投資型保單在被保人身故時所理賠的金額基本上可為 保險金額與分離帳戶價值 : : 其中保險金額是要保人付費所取得之保障 : : 符合保險法上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與精神 : : 被保人若指定受益人 則不列入遺產 : : 至於分離帳戶部份 其所有權屬要保人所有 : : 要保人可以隨時拿走 而且不會因此減少付費買得之保險金額 : : 也就是說這部份並非付費買得之死亡保障 : : 不符合保險法所定人身保險之死亡保險的定義 : : 所以雖然寄身在保單中 在被保人身故時一併給付 : : 但仍應計入要保人之遺產 : 所以說這塊還是在灰色地帶, : 沒有一個確定的結論?! 有的公司的投資型保單在身故理賠時,投資的金額會換算成保險金額,加在 原保額理賠(ex:投資100萬換算成130萬保險金),而不是壽險+分離帳戶變成理賠金, 後者比較危險。 目前有爭議,所以如果有客戶是有遺產稅的需求,還是用傳統終身壽險 比較安全,雖然它的保費比投資型保單貴,但是省卻了事後跟費時費力的 交涉,這也是成本。 我看過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上面列的項目包含投資型保單,這個時候 原來的業務真的頭殼會發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213.224 > -------------------------------------------------------------------------- < 作者: tkutknet (時間+複利大於原子彈)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Re: 討論投資型保單節稅之效用 時間: Thu May 4 19:18:56 2006 : 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自遺產總額中 : 減除免稅額779萬元,其為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死亡者,加倍計算 : 。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 : 國國民,其減除免稅額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 因此最後依照第十七條第一項及十項 和第十八條的規定 遺產稅的 : 免稅額就是 445萬+111萬+779萬=1335萬元 : 也就是說 當總遺產扣掉負債後要超過1335萬的部份 才需要被政府扣 : 到稅 : 所以 雖然保險有節稅的功能 但是要思考自己是否利用的到 回歸於 : 自己的需求 而不是人云亦云 這樣才能發揮保險節稅的優勢 上述寫的真詳細 現在應該很少人 這麻了解了 我是國泰人壽 業務員 之前是讀跟稅務有關的研究所畢業的 跟各位報告一下 如果 你不是有錢人 那如果 業務員跟你說 保險可以節稅 你就反問他 那可以結什麻稅 第一各 買保險 結所得稅機率不大 原因是 保險雖然可以扣除 二萬四 但是 保險 是屬於列舉扣除額 是不一定會 節的到的 因為 個人總所稅 是標扣 跟列舉扣除額 取其大 標扣如果 是單身 是四萬四 因此如果您今年沒有捐贈 醫藥 災害損失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租金支出 很有可能 你會用 標扣 所以保險費扣除額是用不到的 而且 列舉扣除項目裡 還有很多玄機 很多你是不容易適用的 至於遺產與贈與稅就跟 上述所說 得 要是有錢人 才有可能用到 因此 利用保險費 節稅 是不容易 除非你是結婚 的人 小孩超過兩各 且各有保險 那列舉扣除額 就可能會超過 標扣 因為 列舉 24000*4=96000 標扣 88000 否則 不要想太多 另外 跟各位澄清一各觀念 投資型商品跟基金比不會有節稅的效果 因為 考投資型保單 看的書 是外國翻譯的 外國基金要課稅 但是 台灣ㄋ 所得稅法 第四條之一 證券交易所得停徵 因此 國內基金 買賣 本來就不用課所得稅 而國外 ㄋ 因為 綜所稅 是屬地主義 所以本來就不列入課稅範圍 也就沒有 課稅的問題 所以 ㄋ 買基金本來就不用課稅 但是法人就不同囉 法人是課營所稅 這就比較複雜了 先這樣 各位參考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99.98
yuwei999:你的這一篇非常中肯! 支持你一下! 05/04 19:56
wasidla:內容寫的好..但可以選字一下,並停止使用注音文嗎??? 05/04 22:03
spili:其實境外所得 政府在捉了 不久便會課稅了 05/04 22:46
jasonmoon:境外所得就算扣稅也扣不到有錢人 實行機率非常低 05/04 23:19
spili:除非你不把錢匯進台灣 不然一進台灣政府就捉了 05/04 23:46
spili:有錢人又不是神 現在唯一能合法節稅而且最簡單的只有保險了 05/04 23:47
breezybud:有錢人不是神.但大多知道怎麼在境外操作.政府要查很難 05/05 13:47
> -------------------------------------------------------------------------- < 作者: beladream (Run Away)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Re: 討論投資型保單節稅之效用 時間: Thu May 4 20:30:54 2006 關於國外基金要課稅與手續費的問題, 的確中肯,不過以這幾年的報酬與波動率來說, 國外基金相對於國內股市可以操作與獲得合理報酬的題材多太多了。 基本上,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是一件很有趣的政策, 相對於其他市場,台股也的確吸引了更多的資金流動, 也當然是很好獲利的管道,重點反而是適不適合。 如果能夠穩健在台股獲利的話, 投資型商品跟台股國內基金的價值就完全看不到了, 直接操作台股手續費低,稅金也低; 相對的若透過操作基金(不論是投資型保單或銀行指定用途信託), 可以穩定獲利同時超越操作台股,自然這種型式的商品就勝出。 對於投資型保單賣得好也解得多,相信這是業務員該檢討的部分, 簡而言之就是,對客戶的教育不足,溝通不足與衡量財務狀況的扭曲。 不論賣何種商品,信任一定是核心的競爭力; 如果目前解約率高的問題在於業務員推薦客戶不適合的商品 (預期資金規劃,資產配置,風險評估等), 想畢這個產業有相當大的結構問題存在, 也無法透過商品與市場成長達到永續獲利與經營的目標。 個人淺見,請參考! ※ 引述《tkutknet (時間+複利大於原子彈)》之銘言: : : 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自遺產總額中 : : 減除免稅額779萬元,其為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死亡者,加倍計算 : : 。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 : : 國國民,其減除免稅額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 : 因此最後依照第十七條第一項及十項 和第十八條的規定 遺產稅的 : : 免稅額就是 445萬+111萬+779萬=1335萬元 : : 也就是說 當總遺產扣掉負債後要超過1335萬的部份 才需要被政府扣 : : 到稅 : : 所以 雖然保險有節稅的功能 但是要思考自己是否利用的到 回歸於 : : 自己的需求 而不是人云亦云 這樣才能發揮保險節稅的優勢 : 上述寫的真詳細 : 現在應該很少人 這麻了解了 : 我是國泰人壽 業務員 之前是讀跟稅務有關的研究所畢業的 : 跟各位報告一下 : 如果 你不是有錢人 那如果 業務員跟你說 保險可以節稅 : 你就反問他 那可以結什麻稅 : 第一各 買保險 結所得稅機率不大 : 原因是 保險雖然可以扣除 二萬四 : 但是 保險 是屬於列舉扣除額 : 是不一定會 節的到的 : 因為 個人總所稅 是標扣 跟列舉扣除額 取其大 : 標扣如果 是單身 是四萬四 : 因此如果您今年沒有捐贈 醫藥 災害損失 :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租金支出 : 很有可能 你會用 標扣 所以保險費扣除額是用不到的 : 而且 列舉扣除項目裡 還有很多玄機 很多你是不容易適用的 : 至於遺產與贈與稅就跟 上述所說 得 要是有錢人 : 才有可能用到 : 因此 利用保險費 節稅 是不容易 : 除非你是結婚 的人 小孩超過兩各 且各有保險 : 那列舉扣除額 就可能會超過 標扣 : 因為 列舉 24000*4=96000 : 標扣 88000 : 否則 不要想太多 : 另外 跟各位澄清一各觀念 : 投資型商品跟基金比不會有節稅的效果 : 因為 考投資型保單 看的書 是外國翻譯的 : 外國基金要課稅 : 但是 台灣ㄋ : 所得稅法 第四條之一 證券交易所得停徵 : 因此 國內基金 買賣 本來就不用課所得稅 : 而國外 ㄋ 因為 綜所稅 是屬地主義 所以本來就不列入課稅範圍 : 也就沒有 課稅的問題 : 所以 ㄋ 買基金本來就不用課稅 : 但是法人就不同囉 : 法人是課營所稅 這就比較複雜了 : 先這樣 : 各位參考看看 -- 自從那一天起, 我自己做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47.96 > -------------------------------------------------------------------------- < 作者: spili (我要成為超級講師...)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Re: 討論投資型保單節稅之效用 時間: Thu May 4 22:18:56 2006 ※ 引述《jasonmoon ()》之銘言: : 投資型保單節稅之效果 不外乎是綜所稅與遺產稅 : 而根據保險法實行細則第十四條之敘述將投資型 : 保單視為人身保險的一種 : 所以 根據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之列舉扣除額包括 : 保險費: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之人身 : 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 : 費。但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二萬四 : 千元為限。 : 因此 每人每年只有要關人身保險支出的保險費全部 : 加總起來只可以扣除兩萬四千元 這其中也包含投資 : 型保單的保費 : 而在遺產稅的部份 先假設繼承人是你自己(年滿20歲) : 被繼承人是父親 遺有配偶也就是你母親的情況下 : 根據遺產稅法第十七條規定 下列各款 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 免徵遺產稅 : 一、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45萬元。 : 二、 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 : 除45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 : 歲之年數,每年加扣45萬元,但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 : 親等卑親屬繼承者,扣除之數額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 : 之數額為限。 : 三、 被繼承人遺有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111萬元。 : 四、 第1款至第3款所定之人如為殘障福利法第3條規定之重度 : 以上殘障者,或精神衛生法第5條第2項規定之病人,每人得 : 再加扣殘障特別扣除額557萬元。 : 五、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 : 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其兄弟姊妹中有未滿20歲者、並 : 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45萬元。 : 六、 遺產中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 繼續經營農業生產者,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 : ,但該土地如繼續供農業使用不滿五年者,應追繳應納稅賦。 : 七、 被繼承人死亡前六至九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按 : 年遞減扣除百分之八十、百分之六十、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二十。 : 八、 被繼承人死亡前,應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 : 九、 被繼承人死亡前,未償之債務,具有確實證明者。 : 十、 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111萬元計算。 : 十一、 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之直接必要費用。 : 和遺產稅法第十八條的規定 : 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自遺產總額中 : 減除免稅額779萬元,其為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死亡者,加倍計算 : 。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 : 國國民,其減除免稅額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 因此最後依照第十七條第一項及十項 和第十八條的規定 遺產稅的 : 免稅額就是 445萬+111萬+779萬=1335萬元 779萬才是免稅額 445是扣除額 有配偶在世才能扣 有撫養兒女每人可扣45 父母在世每人可扣111 喪葬費可扣111 其他生前未清償債務也可以抵扣 其他哩哩扣扣很多.... 所以一般般的人很難扣到遺產稅 -- 所以站在金字塔頂端的20%的人才是節稅的大客戶 : 也就是說 當總遺產扣掉負債後要超過1335萬的部份 才需要被政府扣 : 到稅 : 所以 雖然保險有節稅的功能 但是要思考自己是否利用的到 回歸於 : 自己的需求 而不是人云亦云 這樣才能發揮保險節稅的優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71.110
jasonmoon:請把全文看完 05/04 23:26
spili:抱歉喔 沒看到前文 害你貼那麼長 我沒好好欣賞 一鞠躬 05/05 00:09
trusti:可以請問779是哪時候修法變更的阿? 05/08 01:19
trusti:呵呵,我自己找到答案了,原來是12-1條的關係 05/08 01:26
> -------------------------------------------------------------------------- < 作者: spili (我要成為超級講師...)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Re: 討論投資型保單節稅之效用 時間: Fri May 5 00:02:32 2006 ※ 引述《tkutknet (時間+複利大於原子彈)》之銘言: : : 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自遺產總額中 : : 減除免稅額779萬元,其為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死亡者,加倍計算 : : 。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 : : 國國民,其減除免稅額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 : 因此最後依照第十七條第一項及十項 和第十八條的規定 遺產稅的 : : 免稅額就是 445萬+111萬+779萬=1335萬元 : : 也就是說 當總遺產扣掉負債後要超過1335萬的部份 才需要被政府扣 : : 到稅 : : 所以 雖然保險有節稅的功能 但是要思考自己是否利用的到 回歸於 : : 自己的需求 而不是人云亦云 這樣才能發揮保險節稅的優勢 : 上述寫的真詳細 : 現在應該很少人 這麻了解了 : 我是國泰人壽 業務員 之前是讀跟稅務有關的研究所畢業的 : 跟各位報告一下 : 如果 你不是有錢人 那如果 業務員跟你說 保險可以節稅 : 你就反問他 那可以結什麻稅 : 第一各 買保險 結所得稅機率不大 : 原因是 保險雖然可以扣除 二萬四 : 但是 保險 是屬於列舉扣除額 : 是不一定會 節的到的 : 因為 個人總所稅 是標扣 跟列舉扣除額 取其大 : 標扣如果 是單身 是四萬四 : 因此如果您今年沒有捐贈 醫藥 災害損失 :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租金支出 : 很有可能 你會用 標扣 所以保險費扣除額是用不到的 : 而且 列舉扣除項目裡 還有很多玄機 很多你是不容易適用的 : 至於遺產與贈與稅就跟 上述所說 得 要是有錢人 : 才有可能用到 : 因此 利用保險費 節稅 是不容易 : 除非你是結婚 的人 小孩超過兩各 且各有保險 : 那列舉扣除額 就可能會超過 標扣 : 因為 列舉 24000*4=96000 : 標扣 88000 : 否則 不要想太多 : 另外 跟各位澄清一各觀念 : 投資型商品跟基金比不會有節稅的效果 : 因為 考投資型保單 看的書 是外國翻譯的 : 外國基金要課稅 : 但是 台灣ㄋ : 所得稅法 第四條之一 證券交易所得停徵 : 因此 國內基金 買賣 本來就不用課所得稅 : 而國外 ㄋ 因為 綜所稅 是屬地主義 所以本來就不列入課稅範圍 : 也就沒有 課稅的問題 : 所以 ㄋ 買基金本來就不用課稅 -- 以上基金結合保險 在要保跟受益同一人情形下 就不用課稅 但要保跟受益不同人就要小心贈與問題 贈與最高50% 一般所得稅才40% 基本稅額才20% 不要避過了一般稅 繳了贈與稅 -- 據我所知應該是這樣 不知哪邊會有錯 錯了應該會被板上打嘴砲看熱鬧的p 到死吧 : 但是法人就不同囉 : 法人是課營所稅 這就比較複雜了 : 先這樣 : 各位參考看看 -- 聽說開公司可以節稅 但那太複雜了 國泰蔡萬霖 好像是用此招+保險 把遺產稅避掉大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71.110
suzh:很肯定跟你說老蔡董跟小蔡董都不靠保險節稅 05/05 00:27
suzh:小蔡董保險金額跟他的身價比起來可說少的可憐 05/05 00:28
chienbang:我覺得國泰蔡董應該有自己的做法, 05/05 00:38
chienbang:你不能說他沒全靠保險節稅就有什麼不對, 05/05 00:38
chienbang:那是不是說每家公司董事長都得完全用自家的東西, 05/05 00:39
chienbang:否則他們就對自家公司不忠?? 05/05 00:39
chienbang:你沒有深究蔡董的做法而發表片面之詞,會不會太武斷些?? 05/05 00:41
jasonmoon:以前人最常用的節稅方式太多了 捐地節稅就是 還有大戶 05/05 18:02
jasonmoon:開公司太簡單了 去國外免稅的小島申請一個 再把資金轉 05/05 18:02
jasonmoon:出去 保險只是小小的一環 而且大公司有會計師 根本用不 05/05 18:03
jasonmoon:著替他們煩惱 反正一般人也很難節到遺產稅 05/05 18:04
spili:成成功的人積極進取 失敗的人自動放棄 05/05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