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兩億身故 保險拒賠敗訴
生前向廿家公司投保 商人車禍不治 遭質疑詐領保險金 法官認為沒有根據
已判決八家應理賠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台南市商人劉德枝先後向二十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人壽及傷害險等,保額約兩億一千萬元;
兩年多前發生車禍傷重不治,多家保險公司以死因非意外事故拒絕理賠,保戶的受益人為
爭取權益打官司,法院已判決八家保險公司敗訴,應給付保險金額近七千萬元,尚有其他
理賠案訴訟中。
劉德枝的家屬對理賠一事低調回應,只表示委託律師全權處理。
目前一、二審判決敗訴的有國泰、興農、宏泰、瑞泰、新光、中國及大都會國際人壽等保
險公司,大都會國際人壽日前才由台南地院判決應給付保險金五百萬元。
根據保險公司提供的資料,劉德枝從八十一年起陸續向國泰、興農等廿一家保險公司分別
投保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且投保的時間集中在八十八年、八十九年間,總計累積的投保
金額,人壽保險三千餘萬元、傷害保險一億七千餘萬元,金額兩億一千餘萬元。
九十年八月十二日凌晨,劉德枝駕駛BMW轎車並載著鄭姓友人經高雄市中山四路與中安
路交岔路口前時,追撞前方路口停等紅燈的聯結車,劉德枝與鄭姓友人都受重傷,送醫急
救不治。
他的四名子女向各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但部分保險公司以劉德枝投保動機可疑,加
上投保金額也是保險業界罕見,因此質疑劉德枝在投保時,故意不通知其他保險公司,顯
然屬惡意重複保險,認為契約無效。
保險公司認為劉德枝所發生的車禍非意外事故,而是故意撞聯結車企圖詐領保險金,部分
保險公司並聯合起來打官司。
在法院審理時,受益人指劉德枝所有保單都是因朋友招攬而被動投保,並沒有密集投保意
外險,況且劉德枝過世時年僅五十七歲,且當時沒有任何身體病痛或經濟危機,又子女都
已成家立業,無輕生念頭,何況案發時車內還有另一名乘客,因此沒有任何自殺理由。
法官調查,劉德枝年繳的保險費約二百餘萬元,但從未欠繳或延遲繳納情形,且他生前從
事肉雞大批發生意,一天營業額達二、三十萬元,沒有負債,法官認為劉德枝有足夠財力
支付保險費。
法官認為,若要詐領保險金,應該是在投保高額保險後就製造保險事故,但劉德枝是在投
保至少兩年後才發生事故,因此保險公司質疑的詐領保險金行為沒有根據。另法官也認為
劉德枝開車撞上聯結車是不可預料的外來突發事故,符合意外的理賠條件,因此都判決保
險公司敗訴。
【2004-03-11/聯合報/B4版/雲嘉南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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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傾聽春日的小溪,
融自冰雪,琮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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